解密15年前驚心動魄「劫機潮」
2008-03-06 15:41:15來源: 南方周末作者: 呂明合 丁補之 嘉實 王婧

  

  圖:大陸方面工作人員正在海峽號底艙對王志華搜身

  王志華被遣返翻過一頁歷史

  2008年2月28日,中國大陸最後一名在台灣的劫機犯王志華終被遣返。這是一個危險人物——15年前,他利用肥皂和鐵絲偽裝成「炸彈」,將杭州飛往福州的一架民航飛行器劫持到中國台北。而在1999年他第一次被遣返的行程中,其同夥又成功劫持了押載他們的台灣飛機。

  而在1993年,中國大陸民航共發生劫機事件21起,成功10起,目的地均為台灣。家裡鬧糾紛的、分房不公的、對政府不滿的,怒氣都發到了飛機上。安檢鬆懈是一個原因,而台灣當局錯誤的引導,給劫機犯造成了「只要到了那邊,金錢美女要啥有啥」的印象。

  15年後,中國大陸最後一名在台灣的劫機犯王志華終被遣返。

  2008年2月28日正午,與大陸一衣帶水的台海正北馬祖福澳碼頭,台海兩岸一項例行的遣返項目在此交接。一位戴著紅帽的老者被台方專車押來,他面色平和,氣色尚佳,然鬚髮已白——事實上,他只有51歲。在驗明正身後,兩名台灣「移民署」人員摘掉了他的手銬、腳鐐。被移交給大陸方面後,他又被戴上刑具,隨即送上從福州市前來的「海峽號」。

  和一同被遣返的兩百多名偷渡者不同,王志華被單獨關在底艙一個房間,有專人看守。一位隨行記者對王志華的印象是,「挺老,無法將其與劫機犯掛鉤」。事實上,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人物——在他第一次被台灣遣返回大陸時,他的同夥竟然再次劫持了遣返他的飛機。

  有此前車之鑒,王志華被徹底搜身——細到拿出鞋墊檢查鞋底。當天下午4時許,船在福州亭江碼頭甫一靠岸,王志華即由浙江警方帶離。「我們現在已經掌握了王志華。」浙江省公安廳下屬的機場公安局一位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而司法程序將很快啟動。    「劫機案中案」    如果沒有發生意外的「劫機案中案」,王志華也許已在9年前被遣返大陸。1993年,劫機前往台灣後,他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後被減刑。

  1999年,王志華在台灣服刑期滿。台灣當局按照兩岸協議,決定將其與其他劫機犯一起遣返回大陸。

  本報特約撰稿人在台北採訪獲悉,1999年2月8日,台灣海基會與警方包租了一架立榮航空DHX8-300(編號B-15237)「劫機犯專機」,將王志華、劉保才、師月波等9名劫機者從台北運往金門,準備於次日在金門辦理交接。為確保安全,台灣警政單位安排了二十多名警員隨機護送。

  但意外發生了——這架從台北松山機場飛往金門尚義機場的包機飛行途中,楊明德用鐵刀片脅持台灣海基會副秘書長詹志宏,當時,詹志宏負責統籌協調劫機犯運送與遣返作業。他被鐵片劃傷了脖子,直至多名警員上前才將楊制服。王志華、林文強、師月波3人也暗藏利器,但未動作。

  台灣警方事後調查,王志華等4人在1998年12月底得知要被遣返回大陸時就已預謀,企圖在遭遣返時,「挾持人質,搭船劫船,搭機劫機」,並準備好鐵片等工具。

  遣返9名劫機犯的行程因此被延誤。除未參與再劫機的另5名劫機犯被先行遣返外,王志華等被重新押回台灣。2000年3月30日,王志華被台北地方法院以觸犯民用航空、妨害公務等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二個月。

  服刑期滿後的王志華,一直被關押在宜蘭收容所內等待遣返。台灣媒體透露,王志華獲悉即將被再次遣返的消息後,一度在宜蘭收容所內吞食大量治療高血壓藥物自殺,所幸搶救得宜並無大礙。但在2月28日被遣返回大陸時,則表現相當平靜。    有人以為他已死去    王志華家住哈爾濱市呼蘭縣呼蘭鎮,此前為哈爾濱中藥四廠工人。劫機或與之在大陸的犯罪有關——哈爾濱市司法機關查實,王任職期間涉嫌貪污公款1.8萬餘元,並有重大盜竊犯罪嫌疑,後哈爾濱市檢察機關已批准逮捕。

  雖然劫機案在家鄉曾引起軒然大波,但15年後物是人非,王志華早已為當地人淡忘。由於藥廠改制多年,哈爾濱中藥四廠的辦公室負責人在接受南方周末採訪時,甚至根本不知道王志華曾是這個廠的工人。「這麼多年沒有消息,大家都以為這個人死了。」王家所在的民主街五委委長岳桂雲說。

  岳桂雲回憶,劫機事件發生後,時任治保主任的她曾和派出所民警一起,在王志華家「守崗」多天,「怕王家來外人里外溝通」。當時,王家只有王志華時年35歲的妻子和4歲的兒子。「今天中午我剛收到信。」2008年3月4日,王志華之妻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採訪時說。而在1993年後,她就再沒有過王志華的消息,甚至丈夫被遣返時再度劫機之事,她也並不知曉。直至浙江警方此次向她發來刑拘通知書,她才第一次知道了丈夫的下落。

  接受採訪時,王妻不斷咳嗽。她的身體出了不少毛病,3月4日下午因心臟病剛剛輸了液。而王志華「失蹤」後,兒子小學讀完就輟學了,目前,母子二人靠打零工為生——有時候給生產隊做農活,有時去作坊幫零工,有時賣些自己屋前地里種的小菜。2003年起,母子倆開始拿「低保」,每月160元。惟一讓她安慰的是,並沒有來自官方的政治壓力。

  按劫機前王志華貪污情節,刑期不過數年。而一朝劫機去台後,而今已過15年,由於兩岸政治現狀,大陸方面目前並不承認台灣的「司法管轄權」,劫機犯的刑期不能抵消。按此前多起判例,王志華在國內仍將會被判處12年左右的刑期。    十五年前,那驚心動魄的一幕    時隔十多年,看過王志華照片的浙江省民航管理局前局長羅強仍印象深刻。「高高的,戴個眼鏡,比較瘦弱。」1993年劫機發生時,羅強正在民航管理局局長任上,他同時兼任被劫持飛機所隸屬的浙江航空公司總經理一職。

  羅強回憶,當年11月8日13∶04,這架隸屬原浙江航空公司的「沖八」飛機——5903航班——開始了從杭州到福州的旅程。機場上載有5名機組人員,53名乘客。而即將飛抵福州時,劫機突然發生。

  有關乘務員回憶,「他把自己關到廁所里,手裡拿著一隻包,以威脅的口氣告訴機長,他要去台灣!如不從就引爆。」

  「乘務長對他傳達了機長的話,要他不要胡來。此時,乘務長看到他的手在發抖。」羅強說,「後來我們才知道,這傢伙劫持飛機的『炸彈』,不過是紙包肥皂,外面纏點電線。」

  劫機發生後,機長在第一時間向福州地面做了報告,福州立即通知了杭州機場方面。

  「當時我正在杭州筧橋機場開會,第一時間跑到了塔台。」羅強說,「當時,我感到非常突然,腦袋都快空了。」

  在塔台,羅強通過福州方面給機組傳話。「告訴他們,保障安全,見機行動。從後來看,機組都非常堅決地貫徹了。」

  羅強立即通知了浙江省有關領導,召集「反劫機」領導小組全體人員作出應急反應。羅強帶著一個機組人員坐飛機飛往廈門。這時,機組人員的勸說已失去作用,飛機正被迫按王志華的意願一點點接近海峽對岸。

  「飛機還沒到海峽中線,台灣方面的電台就打開了,一直不斷呼叫。」羅強說。飛機最終獲許從四千多米的高度下降到台北桃園機場落地。兩架台灣戰鬥機一左一右緊緊跟隨,一直監視到飛機落地。

  王志華隨即被台灣警方扣留,而機上人員則安然無恙。

  「除了王志華,其他人都要求回來。」羅強說。在與台灣當局的交涉中,5903航班機長提出兩點強烈要求:一是保證乘客及機組人員安全,補加燃油後,儘快飛回大陸;二是必須立即遣返劫機犯,以從根本上杜絕劫機犯罪事件。

  台灣當局同意了機組的要求,放行飛機飛回了廈門。劫機發生的當天,海峽兩岸關係協會還特意致函台灣海基會,要求台灣有關方面立刻遣返劫機人。

  1993年11月9日19∶31,除王志華被台灣警方扣留外,機上52名旅客和5名機組人員均隨機安全返回廈門機場。「大部分旅客在福州的公安部門做了筆錄後順利散去。」羅強說,「飛機由我親自飛回杭州。浙江省民航局黨委連夜和機組人員座談,了解劫機事件經過及與台灣當局交涉的情況,最終肯定了機組人員的做法。」    什麼導致1993「劫機潮」?    王志華製造的這起案件並非個例。1993年前後,中國劫機事件頻發,震驚了國際航空界。這一年中國大陸民航共發生劫機事件21起,成功10起,劫機目的地均為台灣。

  「什麼原因都有,有犯罪受通緝的,有家裡鬧糾紛的,個人慾望達不到的,有怒氣都發到了飛機上。」羅強說。

  現在看來,劫機頻發,和當時的飛機安全防範措施缺失有關。以王志華案為例,當時乘務員已看見王手不停地發抖,卻沒有引起應有的懷疑。

  「那個乘務長才二十多歲,是浙航首批乘務員。年紀既輕,也沒接受過反劫機訓練。」羅強說。假如乘務員發現後及時通報機長,機長第一時間報告地面,機組成員慢慢穩住他,當時很有可能反劫機成功。

  地面上的安檢程序同樣存在隱患。當時的安檢措施,寬鬆得讓現在的人可能有點不敢相信,「除了槍支外,什麼都可以帶,包括水果刀。」

  劫機頻發,讓中國緊急加強了安保措施。最初是刀具不準帶,後來發現飲料也有危險。「買票前要嚴格審查身份證。當時我們花了很多錢購買了安檢設備、X光檢查儀還有手提設備,還引進了一批武警組成安檢隊伍。」

  1995年後,劫機現象基本杜絕。

  而當時兩岸的對立氣氛也給了劫機者遐想的空間。羅強說,台灣和大陸和則兩利,對抗兩損的關係,在兩岸劫機潮中反映最為直觀。

  「當時台灣還在搞策反的輿論宣傳。錯誤的引導,給劫機犯造成了『只要到了那邊,金錢美女要啥有啥』的印象。」羅強說。在兩岸特殊的情勢下,大陸劫機犯曾令台當局欣喜若狂。最著名的例子,當屬瀋陽劫機犯卓長仁在台灣獲封「反共義士」的鬧劇,並先後給予了每人超過750萬元台幣的「生活費」。

  「劫機是國際公約明令禁止的犯罪行為。」羅強說,劫機犯卓長仁等在台灣當了英雄,國際輿論一時嘩然。

  自1993年至1998年,成功劫持大陸民用航空器去台案件共13件,合計18人。而在2008年2月28日當天,台「行政院陸委會」說,「截至本次遣返後,已全數遣回」。

  歷史的一頁就此翻過。

  (有關其他劫機犯的資料請見www.infzm.com)  

  兩岸學者評點「劫機潮」

  褚靜濤:這是一個時代的終結  劫機事件集中發生在1993年,有諸多特殊的歷史背景。一是大陸與台灣的交流是從1988年11月「老兵探親」開始的,但1991年後才逐漸增多。這時,很多人了解到台灣的生活水平要優於大陸。而當時的偷渡者,無論從水路還是通過空中劫機方式,是基於「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認識下,台灣又是所謂「自由世界」,希望過去能得到經濟方面的改善。

  在政治方面,從1950年代開始,對於劫機這種方式,兩岸最初獎勵以物質和名譽,一定程度上鼓勵了劫機。後來,在大陸「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政策成為主流,並意識到策反並不符合潮流,從而不再鼓勵劫機。但台灣方面的一些做法沒有得到改善。

  當時,台灣問題依然處在「誰代表一個中國」的層面上。雖然1990年雙方已達成「金門協議」,但是該協議是否適合劫機犯還存在爭議。台灣當局認為,按刑法「屬地主義」原則,如果不對劫機犯進行處置,即是默認了台灣不具備「司法管轄權」——這會傷害台灣的行政權和司法權,所以認可對劫機者的處置權利,因而並不遣返劫機犯,但刑罰則相對較輕。

  另外,在對劫機犯的認定上,到底是刑事犯還是政治犯也存在分歧——這種模糊狀態客觀上滋長了劫機空間。

  但隨著劫機事件增多,台灣方面受到了巨大的國際輿論壓力;另外,台灣海峽寬不過200公里,當被劫飛機靠近,台屬戰機就要升空應對,台軍的空防能力暴露無遺;還有,一些劫機者打著政治避難的幌子,其實是因為在大陸方面觸犯刑法,或是對生活現狀不滿。這些因素開始讓台灣方面頭疼。

  此間,1993年進行了著名的第一次「汪辜會談」;另外,1995年1月海協會與海基會負責人曾就「兩岸劫機犯遣返」、「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人員遣返」兩項議題達成一致的協議文本,但因相關原因未能最終簽署。

  1997年,大陸率先遣返一名從台灣劫機前往大陸的劫機者之後,雙方類似的遣返逐漸增多,遣返的方式則依照「金門協議」。

  雖然1993年後又發生過幾起劫機事件,但2000年民進黨上台後,劫機事件再沒有出現過。這說明劫機問題也與「台獨問題」有關,後者會讓人產生即使劫機去台,也會被驅逐的意識。

  現在大陸民眾生活水平提高,政治自由度得到改善,和台灣相比不再有以前的明顯差距,人們也不再認為劫機到對岸,就能得到政治、經濟上的改善。劫機犯在對岸也不會再得到政治庇護而是代以刑罰,被遣返回大陸後還會受到法律嚴懲,劫機已得不償失。

  而王志華作為劫機潮中最後一名劫機犯被遣返,標誌著一個時代的終結。

  (褚靜濤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史研究中心研究員)

  張五嶽:保安全需構建新合作模式

  早期在兩岸未開放交流的特殊情勢下,出於意識形態考慮,兩岸都曾經鼓勵對方的飛行器飛過來。後來,台灣當局對劫機採取「人機分離」的態度——劫機犯留下,飛機和乘客返回大陸。劫機犯仍然會被審判、判刑,但只要幾年牢獄結束後,就可以留在台灣生活,不必再被遣返大陸。

  當時劫機的原因是,大陸的一些刑事、經濟疑犯抱著劫機到台灣可能會減輕刑罰的僥倖心態。他們雖然有刑事案件在身,但都聲稱自己受政治迫害,需要政治保護。

  根據台灣「陸委會」統計,自1993年至1998年間大陸地區人員涉嫌劫持民用航空器來台案件共13件,合計18人,台灣方面分別於1997年、1999年、2001年及2007年將服刑假釋之大陸劫機犯遣返大陸。截至本次遣返王志華後,業已全數遣回。

  對於遣返刑事犯,兩岸目前僅有1990年簽署的《金門協議》,已經顯得過時,遣返劫機犯都是特案處理。今天,對於很多犯罪形態的認定和承認都需要相互協商,特別是未來大陸遊客將到台灣旅遊、兩岸航空直航等,都可能帶來一些問題,所以應儘快就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議題進行協商,建構制度化的合作模式,才能有效打擊犯罪。

  這次遣返最後一名大陸劫機犯在島內媒體並未受到太多討論。目前正值台灣大選臨近,新聞的關注點都在這方面。此外,遣返大陸劫機犯並未引起島內人權團體等的反應,這也看出台灣社會對劫機這種犯罪行為是非常不認同的。

  (張五嶽為淡江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zmzg/200803060105.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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