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武漢3月29日綜合報道 據最高檢官網消息,日前,湖北省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原副主任胡德春(正廳級)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德春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咸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胡德春身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索取和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對於差額部分不能說明來源,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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