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古代人來說,很多人都沒念過書,基本上沒幾個人能認字的,初了那些富人家的孩子去上學寫字,窮人家很少上學的。那麼如果他們被僱傭或者要簽署協議的時候如何是好呢?於是他們就想到了一個辦法,就是按拇指印。那麼他們怎麼區別呢,在他們長期的生活實踐中早已發現每個人的指紋都有自身的獨特性,並且掌握了一定的運用肉眼來分辨指紋的技巧,只不過比着現在的指紋技術費時費力罷了。基本上只要那個拇指印清晰的話,他們就可以分別到底是不是你的指紋。

  據相關文物記載,中國早在秦漢時代就有運用指紋破案的實踐經驗,唐代的賈公彥被公認爲是世界上第一個指紋識人的學者,唐代遺留的契約,文書都有指紋,掌紋等圖樣。南宋時期的宋慈所著的《洗冤錄》中有對運用指紋斷案詳細的描述。這些歷史記載都表明,我國很早就發現並掌握的指紋技術

  另外最關鍵的一點,爲什麼罪犯只要“畫押”了,就證明伏法了,這跟古人所奉行的信仰和道德標準有關。在老百姓看來“舉頭三尺有神明”,發了誓言就要遵守,否則就會招致滅頂之災;而手印同理,按了手印代表對文件中所敘述的客觀事實表示贊同,這個道德約束力是無形的,幾乎適用於所有的老百姓。

  現在人看古裝劇總是看到“拿大拇指按下手印”,實際上根據大量出土的資料顯示,“掌印”纔是最常用的,古人也是很嚴謹的,雖然沒有科學認證條件,但是對於已知可用的方法,講究無紕漏。這一點不要被影視劇騙了。

  而且古代除了書生讀書人,大部分的老百姓是不識字,“簽字”就無法進行,那麼按手印和掌印是最簡單也最容易分辨的方法,這就是爲什麼古代契約中使用手印的緣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