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馬褂不是無敵,皇帝是可以收回。

電影《九品芝麻官》中,包龍星想向戚家命案兇手常威動手,常威便穿上了由李公公遞上的老佛爺賜予黃馬褂,稱穿上後除了皇上,其他人都沒能夠動他分毫。自從有黃馬褂的出現,民間也有說法,指身穿黃馬褂可以免於受刑,甚至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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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褂本是清朝一種官方服飾,是清朝官員制服一種,設計上方便騎馬時穿著。清代皇帝出門時,有許多「內大臣」和「御前侍衛」隨從,這些人全要穿「行褂」。據史料記載,他們的行褂全用明黃色綢緞或紗製成,沒有花紋和彩袖。這種「行褂」就被稱作「黃馬褂」,清代典制裡有時也稱「黃褶」,《清會典》、蔣良騏《東華錄》等就有此記。

據《清會典事例侍衛處儀制》載:「後扈前引大臣一二等侍衛升級新補者……支領緣貂朝衣端罩,豹尾班侍衛支領蟒袍;恭遇巡幸,支領黃馬褂。」這裡要先說明,「明黃」是當時帝王專用顏色,一般貴族或宮妃只能用「深黃色」,除皇帝,只有為皇帝服務的人才特許服飾明黃色。因此一般說來,這種馬褂是天子近侍的服裝。

清郎世寧《乾隆狩獵圖》看到隨行狩獵近臣穿著「黃馬褂」 (網上圖片)

至於「賞穿黃馬褂」與內大臣和御前侍衛所穿的黃馬褂不同,前者是由於職務關係而穿,如果職任解除,不黃馬褂就不能再穿。所以這種黃馬褂也叫「職任馬褂」。至於「賞穿黃馬褂」則沒有這限制,可以在一切莊重或典重的場合穿著;必要時甚至可以見官大三級,方便行事。

「賞穿黃馬褂」又分兩種,一種為打獵校射時所賜。鹹豐以前,皇帝每年秋天都要到木蘭打獵20天「行圍」。在打獵時射得鹿,或打獵完畢遇到獻禽的蒙古人,皇帝一般都賞黃馬褂。此外,打獵期間往往還要有射箭比賽,扈從漢滿官吏必須全部參加,射中五箭且官階較高,一般都可得到御賜黃馬褂。另外,據《清史列傳》記載,得賞賜次數多的人,也可得到御賜黃馬褂。

李鴻章1896年出訪外國,黃馬褂就一直穿著。彰顯地位之高,受皇帝的重視 (網上圖片)

還有一種「賞穿黃馬褂」,主要用獎賞有功的高級武將,有時也賜給統兵文官。凡是得到的,任何認為莊重的時刻都可以穿。一般來說,這類武功褂子在道光以前較少看到,慈禧執掌政權後則為數甚夥。據《東華錄》記載,嘉慶十年二月丙辰,引乾隆四十一年四月諭時,所列賞功方式還沒有提到黃馬褂。因此,這種黃馬褂應該是鹹豐以後才開始盛行。

這種御賜黃馬褂盛行前,清朝統治者籠絡武人工具,不外乎加「巴圖魯」勇號、戴花翎、封爵等,但相比御賜黃馬褂,終少一份「親近頓成心腹.之感。因此,御賜黃馬褂一出臺,頓被認為是無上光榮,聖潔之物。

穿著黃馬褂的李鴻章 (網上圖片)

受獎的功臣們只有當國家舉行大典時才能穿,平時要高高供奉在祖宗堂上,以示榮耀。不過,他們可複製一件較原物簡單的黃馬褂,以備公務需要時穿。功勳大臣違背皇規或犯錯誤時,皇帝還要將黃馬褂收回,以示懲罰。

據《清史列傳》記載,鎮壓太平軍起義的將領,幾乎很少有沒得過黃馬褂,不過很少有官階較低的人得到的。因為「黃馬褂」終究要與「御前侍衛」的其他條件,類如品級、花翎等結合,從來不是孤立獎品。朝廷特使,宣慰中外的官員可以被特賜,賞賜時必騎馬繞紫禁城一圈,這種儀式在鹹豐年間尤為盛行。總而言之,能獲得賜穿黃馬褂,代表得到皇帝寵信,是個人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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