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無罪,這個消息讓近4個月的性侵事件,逐漸的清晰明瞭。本來按照常規這類案子只需要1名檢察官,此次美國出動了4名,可見其對此案的重視,調查期間問了很多證人,調取了現場的監控、證詞和執法記錄儀,包括當事人電話簡訊所有信息。

這些信息整合起來,結合檢察官沒再找過所謂的受害人,足以說明一件事,那就是檢方不信任受害者。為什麼不信任?這一般是在檢方對比所有的證據後,發現女方說了謊或者前後不一致,這種情況一旦出現,後面就不會再信任。不過按照美國法律,女性誣告成本很低,即便被證實是誣告也不會承擔法律責任,參考美國大法官就知道了。

這次真相大白,有一點是確定的,那就是之前國內的很多媒體還有個人,在這4個月的時間裡,無數次的參與了造謠傳謠,各種胡扯其中的經歷,以及劉強東說過的話。其中參與最快的就是鳳姐了,第一時間趁機公開了「當事」女生,事後得知其實毫無關係,據悉鳳姐那次收了不少「推廣」費。

想想劉強東躲過了美國人,卻躲不過自己人,還真是禍起蕭牆。尤其是得知真相後的很多中國網友,絲毫沒有為之前跟風污衊感到愧疚,反而繼續各種攻擊,果然得知英雄也會落井,投石者總是格外勇敢。在那些嘈雜的罵聲中,基本上可以歸納為3種類型,讓人寒心。

第一,有的人非得認定是強姦。雖然劉的結果宣佈閃了噴子一下,可他們很快重新拿起了手中的鍵盤,站在道德法律審判的最高點,找出新的點扣帽子。之前劉被抓他們說,一定是在國內經常這麼做,美國可保護不了他,多有錢都沒用。現在又變成美國就是收了錢的,啥?無罪?不是調解?不可能,那是美國怕了中國商人,有錢真好。

結合事件,試想老闆主動和新女生親熱,會被助理跑去勸阻?當然是女生主動和老闆親熱,助理看見覺得不妥跑去勸阻,劉強東說你別管。後來敬酒喝酒,女方帶劉回家,兩人一起進屋,老實說這更可能的是什麼情況?這種事,稍微有點客觀和理智就能清晰,不說女方問題實在太多,且如果是強姦,劉也不會這麼蠢的留下所謂的重要證據。

以前女方律師說的內容,顯然纔是違反常理的撒謊,卻被鍵盤俠們完全接受,彷彿當時就在人牀底下全程目睹。有些人非要用變態性的幻想,去試圖解釋各種反常現象的合理性,非得坐實劉的罪,選擇性的相信和傳播報道。這裡面有兩種人,一種是無條件按性別站隊的女權,另一種就是落井下石的。

女權大家都知道,再荒謬的事出在它們身上都很正常,壓根沒有理智和邏輯,眼裡只有生殖器的立場。而那些落井下石的人就很耐人尋味了,看了他們的普遍狀態,他們有的是想通過坐實劉的問題,讓自己感覺與劉的差距縮小,覺得他也就這樣。而有的則是一直批判別人習慣了,以批判產生的道德優越感,增加自己的存在感。

第二,有的人直接從道德層面指責。這點以中國婦女報為首,做的尤為突出,說法律之後還有道德,女人出軌怎麼不見它們批判?有人更是罵上癮了,不願面對之前造謠強姦的事實,轉而攻擊別人出軌來轉移注意力,甚至還有女網友放出「出軌比強姦更惡劣」的豪言,並將劉的情況與馬蓉混為一談,認為大家不激烈指責劉強東不公平。

可問題是,這和馬蓉不一樣,如果一開始只是查出東哥出軌,東哥絕對被罵慘,不過女方一直一口咬定是強姦。出軌和強姦性質完全不一樣,馬蓉有人事後告她強姦嗎?而馬蓉那件事,她和宋喆都臭了,劉強東這事自始至終都只是他被罵,女方信息我們都不知道,對誰不公平呢?

此外,如果女人能以比男人多100倍以上收入找個小白臉,出軌且不導致別人誤以為自己孩子而幫忙養,那罵女人的也會少很多,這點足以說明劉和馬蓉的區別。不妨試想,馬蓉賺了像王寶強那麼多錢,一直在外工作打拚,這時候馬蓉出軌了還會被這樣罵嗎?估計大家還會罵王寶強沒本事。

第三,大家普遍有意忽視劉被誣告。那些拚命的黑的,認為反正劉不無辜,那被怎樣都不為過了,之前和媒體參與的造謠,全當自己放了個屁,毫無悔意的繼續找可噴的點。就現在的情況,這幾個月的風波都是圍繞著劉是否有罪,劉究竟用沒用強,這纔是問題重點。

如果劉無罪,那這次明顯是,有史以來最貴的一次仙人跳。一碼歸一碼,劉出軌不對,被指責承受損失無可厚非,可這種誣告很噁心。別說什麼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作風不檢也不是被污衊的理由,這和蕩婦羞辱的邏輯沒什麼兩樣,好比「女生穿著暴露就該被騷擾」的一樣。

看網友的那3種表現,確實讓人挺寒心的,劉即便有錯,可一直是一個推動中國發展的優秀企業家之一。如今在美國遭受這種傷害,國家電商巨頭京東也受損,國內反而罵得更兇,有些人是怎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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