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33歲的王姓男子,去年2月間騎著姑姑的紅色機車,一週內在平鎮、大溪等地區,犯下4起當街對女子襲胸之惡行,事後遭到警方逮捕送辦,王男應訊時否認犯行,並推稱當時他是喝醉了,但法官不相信王男喝醉後還能騎車,並對路邊女子襲胸,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他1年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45萬元。

檢警調查,王男擁有竊盜、搶奪及性騷擾等多項前科,去年2月12日、18日及19日等3天,他騎著姑姑的紅色機車,前往平鎮、大溪等地區閒晃,並物色年輕貌美的女性路人,冷不防伸手揉捏胸部後,再迅速騎車逃離現場,總計有4名女子受害報案,其中2名在18日被襲胸的女子,受害時間相隔不到半小時。

王男應訊時辯稱,當時他是喝醉了,意識不清才會亂摸女性路人胸部,但法官則認為,如果王男真的喝到精神耗弱、心神喪失的程度,根本不可能還有辦法騎車閒晃,更遑論對路邊女子伸出狼爪,遂痛斥他想以喝醉酒來卸責,加上王男在4年前曾偷摸女子大腿內側遭判刑,足見他絲毫不知改過向善,因此判王男1年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45萬元。

▲王男一週內接連對4名女子襲胸遭判1年3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淫狼佯裝關心車禍 熊抱女騎士還襲胸
印尼妹夜市丟錢包 她急哭暖警幫尋回
淫狼騎車尾隨襲胸 單親媽崩潰就醫
拿高跟鞋痛毆正宮 小三提超離譜要求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