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大利亞《星島日報》的報道,近日,韓國一對年輕父母因對其7個月大的女兒疏於照顧,終日離家夜遊飲酒尋歡,致女嬰長期沒有進食,還被家中的狗咬並死亡,目前兩人涉嫌虐童致死被捕。綜合韓媒報道,女嬰自父母離家後就完全沒有進食,也沒有喝水,和父母所養的8個月大西伯利亞哈士奇、及5歲馬爾濟斯一起被丟在家中,不幸死亡,且雙手雙腳和頭上都有被狗咬過的傷痕。

愛狗人士因女嬰被家中的狗咬死而被捕,這是對於愛狗人士必要的懲罰。

其實更深層次的是反思拜狗之風。

現在一些年輕人迷戀養寵物狗,卻對孩子很不關心。這是一種價值觀的異化。

一些愛狗人士對狗是大加讚賞,對孩子卻是充滿仇恨,要麼乾脆養狗不生娃,要麼生下小孩卻不好好養。

還有鼓吹養狗陪伴小孩成長的這股論調可以休矣。大量事實指出,狗的危害極大,狗把自家小主人咬傷甚至咬死的慘案數不勝數。


遛狗不拴繩,不僅違背道德,而且後續也應該被納入違法的範圍。(目前有部分城市出臺了地方法規,對不文明養狗有了一定的處罰和制約,但大部分仍是以批評教育為主,罰款為輔。)

其實國外早有《惡犬法案》,用來對咬人的惡犬和狗主人進行懲罰,而且懲罰力度很大。如果受害者傷情嚴重甚至被咬死,狗主人不只會面臨高額罰款,而且還要承擔刑事責任。也正是這樣,在國外遛狗牽狗繩、給狗戴嘴套幾乎成了常識。

其實我們國內也有可以參照的處罰辦法,由於酒駕危害性巨大,針對酒駕我們不僅扣分而且入刑,並保證了一視同仁,高曉松醉駕就是一個反面例子,除了罰款,還被拘役6個月。現在,絕大部分人已經養成了「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習慣。

針對不文明養狗也應該出臺類似的法律法規,這不是小題大做。汽車能撞死人,狗也能咬死人,而且即便只是被咬傷,也有概率患上致死率百分之百的狂犬病。

汽車撞人還能根據車牌號找到車主,狗咬人之後卻很難找到狗主人,從這個角度看,規範養狗,一狗一證十分必要。

之前網上流傳的異煙肼、巧克力、木糖醇等「毒狗大法」很大程度上是社會對不文明養狗的反制。

如果能夠提高養狗門檻,進一步規範文明養狗,增加狗咬人之後的處罰力度,那將是社會的福音,也是狗狗們的福音。


違法養狗危害的多是兒童。很可惜這事不是發生在中國,這位違法養犬夫妻估計要有牢獄之災。同時也是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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