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紅酒婚宴
為什麼10個人,也就是9個男人,一個女人,要在3個小時,喝32瓶紅酒呢,16瓶白酒,還有很多啤酒呢。答案是婚宴。劉強東的事情,已經可以慢慢梳理出,一個邏輯線索了。我不敢保證,剩下8個男人(除了強東和女主)都是知情人,但裡面肯定有知情人,才安排了這個飯局。
女主是唯一被安排坐在強東身邊的人。而且不是圓桌是長桌,身邊只有劉強東。
圖水軍說,女主喫飯途中,哭著跑出酒店。最多是不小心碰了一下。喫瓜羣眾看到此處,覺得強哥最多是喝多,不小心碰了一下,女主太敏感,明州警方小題大作。真是如此麼?根據最新消息顯示,明州警方對劉強東的指控是「一級重罪」——強姦,而且是「強姦完成」。案發地不是報警地。這是東哥大喜的日子。大家明顯都很激動,爭著給東哥和新「東嫂」敬酒,才會幹掉32瓶紅酒,16瓶白酒,還有很多啤酒。大家都明白,接下來,「老大」就要入洞房了。這種喜慶的日子,不喝掉幾十瓶表忠心,今後就無法融入組織了。
酒後,東哥送女主回家,說明東哥很清醒,還能開車,也知道他在幹什麼。
女主被灌暈,早已喪失判斷力。於是發生了凌晨一點的事。一級重罪,強姦完成。女生怕被滅口,想私了,被朋友和校方勸阻並報警。於是東哥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