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情況屬由政府徵收。具體徵收的文件建議您直接找縣政府、鄉政府找徵收文件(各地政策不一樣)。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有關徵收的具體條款。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3)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就像您問題中說的拔樹態度積極給35,這應該是當地促進徵收工作的一種策略)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但是您這種情況肯定不屬於全部徵收您的所有承包地,您可以找鄉鎮找具體徵收文件,監督縣鄉鎮依規章辦事,另外,修鐵路是利國利民的好事兒,如果是按照相關規定給您補償的話,咱也不當所謂的「釘子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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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為您解答。

地上附著物以及青苗是一個集合範疇,包括地上的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費。青苗補償費是指國家徵用土地時,弄錯誤正處在生長階段而未能收穫,國家應給予土地城堡者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經濟補償。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地上附著五以及青苗補償費用歸 地上附著物記憶青苗所有者享有「一次規定。所有者時個人的,支付給個人,所有者是部分農民羣體的,支付給部分農民羣體;所有者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支付給該集體經濟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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