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下發《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十一類三十四項服務收費。[全文] [評論]從2011年7月1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以下服務收費:1、本行個人儲蓄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2、本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戶手續費和銷戶手續費3、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轉賬手續費(貸記卡賬戶除外),「同城」範圍不應小於地級市行政區劃,同一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列入同城範疇。4、密碼修改手續費和密碼重置手續費5、櫃檯、ATM機具、電子銀行等提供的境內本行查詢服務收費6、存摺開戶工本費、存摺銷戶工本費、存摺更換工本費7、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賬戶、退休金賬戶、低保賬戶、醫保賬戶、失業保險賬戶、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8、向救災專用賬戶捐款的跨行轉賬手續費、電子匯劃費、郵費和電報費9、以電子方式提供12個月內(含)本行對賬單的收費10、以紙質方式提供本行當月對賬單的收費(至少每月一次),部分金融消費者單獨定製的特定對賬單除外11、以紙質方式提供12個月內(含)本行對賬單的收費(至少每年一次),部分金融消費者單獨定製的特定對賬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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