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碎纔是心醉—她來聽我的演唱會
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
與其說心醉會以心碎為終點,不如說心醉不通過心碎便做不到,便是咫尺天涯。便是臨門一腳,到不了。
17歲——徹夜排隊
最早的愛都是空擲。不去想她愛不愛我啊,不去想她知不知道我啊,總覺得她知道了我,便會愛我啊。
徹夜排隊,半年積蓄,都不及那份一去不回的愛。開弓不回頭,羞刀不入鞘。
這是一生一世唯一的衝鋒,那一刻旌旗招展,上面沒有字,上面沒有圖騰,上面只有:我喜歡你啊。我愛你啊。
然後就是收回,不是被拒絕。不是錯過。只是那個她長大了啊。
25歲——不聽電話
風光明媚便是蒼夷滿目。
愛上了一個人做得第一件事是什麼?就是再去愛別人。就是送人玫瑰,還以為她會看不見。還唯恐她看不見。
還會埋怨:我愛她是為了愛你啊。你怎麼不接電話?你怎麼徹夜不睡。
那時候總覺得怎麼都會和好,要麼就再愛別人。總覺得自己還可以以為,以為總有然後。
然後,那個人錯過就不會再來。
才知道這一輩子的別人都是她,才知道所有的和好不過就是搖搖欲墜。
33歲——遠走高飛
如果說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大家都已經默認,愛情也從來不是。
先來後到?又不是用餐輪籌。半年的積蓄可以換門票一對,半生的積蓄換來的是:可以自己遠走高飛,在別人這麼做之前。
愛與不愛已經無法讓人心碎,愛讓人無處可去才會。
愛與不愛還是讓人心醉,開始知道心碎又怎麼樣?就此長醉,不知歸路。
40歲——漸漸入睡
流淚便是眼睛出汗,便是裝著不累卻潰不成軍。
也會遇見某一人,也許也有甜如蜜,聽著演唱會,聽著自己的記憶。
靜靜地接受心醉就是心碎。
心碎纔是心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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