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隊伍建設,推動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以下簡稱國家級代表性項目)的傳承發展,經各地申報、專家組初評、社會公示、評審委員會審議等程序,文化和旅遊部近日確定並公佈了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名單,共1082人。入選名單的1082人中,80歲以上的107人,70-79歲的237人,60-69歲的287人,40-59歲的444人,40歲以下的7人;平均年齡63.29歲。屬於少數民族的有339人,佔比31%。男性820人,女性262人。

目前國務院公佈了4批1372個國家級代表性項目,包含3154個子項,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以下簡稱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認定主要關注三個方面:一是國務院新公佈的第四批國家級代表性項目;二是前三批中無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的項目;三是現有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已去世的項目。

在這次評審工作中,文化和旅遊部建立了專家組初評、評審委員會審議和社會公示等工作制度,確保評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在評審專家組確定推薦名單後,評審委員會將推薦名單向社會進行了爲期20天的公示,並嚴謹細緻地核實了公示反饋意見,最終形成了第五批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入選名單,1082人。

認定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目的是保護重要知識和技藝的傳承骨幹,鼓勵其發揮示範作用,積極開展傳習活動,帶動傳承人羣提高傳承實踐水平。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後,文化和旅遊部將與有關省(區、市)文化廳(局)一起,秉持見人見物見生活的理念,進一步加大對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支持力度,完善代表性傳承人履行傳承義務情況考評和動態管理機制,營造良好傳承環境,推動傳承實踐活躍開展,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更好地與現實生活相融合,在當代社會煥發新的活力,實現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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