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臺中報導

母湯喔!臺中一名20歲的黃姓少年,得知自己的好友林姓少年,將與13歲的女網友「小美」(化名)首次見面,於是當天陪同去火車站接她,3人隨後用餐結束,黃男佯稱要送小美搭火車返家,但卻將她載到旅店投宿嘿咻,經被害少女父母報警,黃男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臺中地院依姦淫少女罪,判處黃男1年7月,緩刑3年。合議庭審酌,黃男與小美發生性關係,犯後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法官也認為情堪憫恕,依刑法規定,予以減刑。

▲黃男與13歲小美嘿咻挨告。(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瞭解,黃男與林男是朋友關係,去年5月13日,獲悉林在網路上認識的少女「小美」未滿14歲,將於翌日從臺南至臺中找林男,黃男遂與林男於隔天中午,騎機車至臺中市火車站接「小美」,3人就近用餐、看電影後,同日下午至林男的住處聊天,直到晚間7時,黃男藉故騎乘機車搭載「小美」離去,當日深夜帶小美到揹包客旅店,與她發生性關係,經被害人的家屬發現報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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