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養殖在桃源縣有著悠久的歷史和得天獨厚的優勢其「桃源黑豬」獲得「國家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同時桃源黑豬原種場也獲得國家級「湘西黑豬保種場」牌子。經過多年的發展桃源已成為全國生豬養殖和調出大縣.養殖業也已成為農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徑之一。在生豬收購價和肉價連續看漲的前提下 最近筆者就生豬養殖效益情況調查走訪了部分養殖大戶、散養戶及畜牧主管部門。調查發現,受近年來生豬價格波動較大的影響,養殖戶無法把握市場動態,養殖行為存在盲目性,嚴重影響生豬產業的可持續發展,亟待引起各方關注。

一、近年生豬養殖的基本情況

桃源是一個人口近百萬的傳統農業大縣,農業人口82.7萬人。截止2011年6月末,全縣共出欄生豬60.76萬頭,同比增長1.33%,實現產值12.5億元,佔全縣養殖業總產值的54.3%。全縣從事規模養殖的大戶共有3823戶,其中養殖生豬大戶1255戶,佔規模養殖戶總數的32.8%,在建或建成的萬頭豬場3個、種豬場1個,全縣生豬養殖人均收入達789元,佔農民人均純收入2632元的30%。通過對近幾年生豬養殖情況的調查瞭解,養殖效益正日益成為生豬養殖產業發展的重要風向標。桃源養殖業在經歷2006年價格的極度低迷後,幾經波動,到2008年3月生豬養殖達到歷史最高峯(仔豬36元/公斤、肥豬18元/公斤),每頭生豬收益400元左右。此後豬價一路下跌,2009年最低豬價與2008年高峯期相比,仔豬下跌達到62%,肥豬下跌一半,每頭生豬收益勉強維持在100元左右,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2010年。到今年上半年,生豬價格又出現大幅上漲,肥豬出欄毛收入達到1700元/頭左右,除去飼料價格900元/頭,費用人工120元/天等成本外,每頭收益約300-500元,據此測算,全縣生豬養殖戶可增加收入2億元以上。

二、制約生豬養殖的主要原因

(一)市場供求信息不暢制約生豬養殖發展。最重要的表現就是一般養殖戶,特別是散養戶對市場供求關係不甚瞭解,其信息來源主要是周圍養殖戶的耳聽口傳,缺乏基本信息和對信息的辨別能力,而只能簡單模仿其他養殖戶的相關行為,對市場缺乏更深層次的認識,一旦獲知利好消息,會選擇補欄,導致養殖規模在短期內迅速擴大,而在效益下滑時,又會空欄罷養,造成生豬出欄率下降,極易造成市場價格波動。

(二)疫病疫情時有發生制約生豬養殖發展。近幾年來,藍耳病一直影響生豬出欄率,特別是2007年藍耳病大規模暴發,造成全縣死亡生豬18600多頭,能繁母豬死亡1500多頭,據調查瞭解,僅龍頭企業四喜養殖公司就死亡3000多頭,損失達300多萬元。今年以來,雖然沒有大規模暴發疫情,但部分養殖戶看到周圍還是有疫情出現,對養豬產生畏懼心理,不敢再繼續補欄,造成生豬供需失衡。再加上基層畜牧獸醫隊伍不健全,部分偏遠山區疫病服務人員短缺,也是造成生豬死亡率較高的原因之一。

(三)利益分配嚴重不均制約生豬養殖發展。生豬產業包括生產、收購、屠宰加工和銷售等幾個環節,目前市場上肉豬收購價為20元/公斤,實際鮮豬肉價達到32元/公斤,大部分利潤都被中間環節獲取。如2011年初,豬肉商販收購養殖大戶劉鳳令出欄的125公斤毛豬盈利超過250元,而養殖戶辛苦大半年僅得收益100元左右,利益分配不均嚴重影響到養殖戶的積極性絕大部分散養戶認為養豬費時費力不划算。

(四)產品深度開發不夠制約生豬養殖發展。桃源生豬大都以商販收購為主,除部分外銷外主要用於屠宰後以鮮肉投放本地市場,欠缺一定深度的市場開發能力。桃源目前鮮豬肉價最高達32元/公斤,而加工成其它產品如火腿腸、香腸、臘肉後價格將達到40元/公斤甚至更高,但目前縣內沒有一家肉製品深加工企業,豬肉的附加值在縣內並沒有得到充分發掘。

(五)養殖成本上漲過快制約生豬養殖發展。一是生豬飼料價格高。主要是玉米、豆粕、麩皮等原料價格高,其中玉米佔60-70%,當前玉米價格為2500-2600元/噸,同比增加21.5%,玉米價格的走高使生豬養殖成本也隨之增加;二是勞動力成本上漲。2008年以前,勞動力成本約在80元/天,今年以來最高已達到120元/天;三是基礎設施不完善。受資金影響,部分養殖戶的場地、設施等仍是租用形式,因此在疫病防治,規模擴張等方面投入難以到位。

三、發展生豬養殖的幾點建議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國家要繼續加大對生豬調出大縣扶持力度和獎勵政策,確保資金足額發放到養殖戶手中;二是實行保護價收購。在養殖成本明顯高於銷售價格時,政府可給予按出欄頭數適當補貼,防止出現因養殖效益下滑而引起生豬飼養數量急劇減少的局面。

(二)建立健全監測平臺。一是由政府牽頭,建立健全農產品信息網路,對包括疫情、價格、行情、市場走向等方面的內容進行定期公佈,提高養殖戶信息獲取辨別能力;二是建立價格監測機制,防止因盲目無序發展而造成生豬數量的大起大落;三是建立防控安全屏障。職能部門要明確免疫服務人員,一旦發生重大動物疫病,要及時處置,降低養殖戶損失;四是完善生豬保險機制。對養殖大戶應建立政策性生豬養殖保險一旦發生疫情可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

(三)完善生產流通體系。一是結合新農村建設,建立科學養殖體系,大力發展規模化、標準化、無公害化養殖;二是積極組建生豬養殖專業合作組織,充分發揮其生產、防疫、銷售等方面的作用,增強合作組織在定價方面的話語權;三是加強養殖戶與企業溝通聯繫,建立穩定的產銷鏈,降低養殖戶入市風險,保護養殖戶的利益;四是嚴厲打擊價格炒作、非法添加瘦肉精等違法行為,確保居民喫上實惠、安全的肉製品。

(顏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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