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攸關:怎樣向親人傳真福音(上篇)

文/以思

引言

基督徒信主後,必然會渴望把自己信的這福音傳給最親近的家人,正如當年的哥尼流,在蒙天使指示後,就請了他的親屬、密友一同前來,要聽福音之道。(參徒十24)然而,給至近的家人傳福音似乎尤其艱難,很多弟兄姐妹在長期的努力中仍然經歷著失敗、沮喪和灰心。在所有的障礙當中,有兩個是常被忽略、卻是根本性的,一個是我們可能不真明白甚麼是福音,另一個是我們不知道如何照聖經來傳講這福音。此外,面對這樣親近的關係,我們也有許多具體的障礙。

為此,本文以上下兩篇來分析這些障礙並給出一些建議。上篇專注於處理根本性問題——「傳怎樣的福音」以及「怎樣傳福音」。下篇會集中分析如何突破向「至親」傳福音的具體障礙,並給出一些突破建議。毫不諱言,筆者自己在給至親傳福音中就存在諸多虧欠和失敗,唯祈盼恩慈的救主施恩給我們,引導我們一起省察、思考、面對,繼續在主的恩中向至親傳揚主的福音。

上篇內容雖因關切至親信福音而有,但其實也是向所有人傳福音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但同時又恰恰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我相信你們和我一樣深切關心至親的得救問題,但也懇請你先認真面對上篇內容。因為,傳福音者一切動力和果效都來自於福音,若不知道甚麼是福音,也不知如何毫不妥協地傳講這福音,我們不僅不能持續地向至親傳福音,更可怕的是我們所傳的可能並不是聖經中的福音,因此這絕不是可以輕忽的小事,乃是決定我們和我們的至親永恆結局的、生死攸關的大事!

上篇:福音與傳福音

傳怎樣的福音

1、福音是甚麼

對基督徒而言,首先要真明白福音是甚麼,然後才是如何傳講這福音的問題。

顧名思義,「福音」就是好消息,但這好消息的內容是甚麼呢?聖經中有幾處經文以簡明直接的方式作出了宣告。馬可福音一章15節宣告,這福音關乎神的國。羅馬書一章2-4節說,這福音就是道成肉身、又從死裡復活的、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4節宣告,這福音是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第三天又復活了。路加福音二章10-11節說,這大喜的資訊是關乎萬民的,就是拿撒勒人耶穌是救主基督。馬太福音一章20節說明,耶穌的名字就是耶和華施行拯救——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拯救出來。加拉太書三章1-6節宣告,這福音使罪人被神稱義,並領受所應許的聖靈,是因信基督,而不是因行律法。

把這些經文總結起來,可以這樣表達這福音:神在末世藉著祂兒子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向著犯罪的百姓而有的拯救行動。其中有幾個關鍵字:神、罪、主耶穌基督、死裡復活、拯救行動、神的國。但這些關鍵字要以聖經中的含義及關聯來認識,才是福音。

我相信無論在哪個時代——特別是現今這末後的世代——攻擊和混淆這福音最厲害的,就是將這福音是關乎甚麼的改變了,以至於即使知道了福音的內容,也不真明白這福音。

2、這福音是關乎甚麼的

這福音是關於「得救」的(參提後三15;提前一15)。而這「得救」是基於這樣一種處境:有罪的人,最終要面對聖潔公義、萬不以有罪為無罪的神的審判。面對永恆的結局;也就是說,是要把一個人從「與神為敵,必然被神定罪,以至於在永恆地獄中受永刑」的境地中拯救出來,使他「與神和好,被神稱義,進入神為祂百姓預備的永恆天堂中得永福」(參約三16;西一13,21-22)。

耶穌公開傳道時,正是傳講「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一15)甚麼迫近了?神的國迫近了,也就是關乎神永恆的審判與拯救的、神掌權的國度近了。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所宣告和帶來的,是關乎神國的福音。聖經中被神光照的人,都開始面對這一根本處境。腓立比監獄的那個獄卒,意識到自己正處於神的鑒察之下,要面臨神最終的審判,於是脫口而出:「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參徒十六30)。

因此,我們說這福音是關乎「定罪或稱義」、「與神為敵或和好」、「永生或永死」、「天堂或地獄」的福音。若偏離了這關注,而認為福音是關乎今生的、個人信念的、改良世界的甚麼良方,就不是福音。

3、這福音的幾個重要前提

以上的處境雖然真實,卻不是人能直接經驗到的。但聖經啟示了福音的一些重要前提是,這啟示之光揭開了人的根本處境。這些重要前提有:

聖經啟示的神是創造天地的主,是完全公義、聖潔、慈愛的神,是在約中主動和人交往、向人行動,單方面守約施慈愛的、永生的耶和華神。(出三十四7;書二十四19;創十五1-21)

而人是照神的形像被造的,是活在神面前的、有靈的活人。(創一27,二8)

聖經揭發和定人的罪。人從先祖開始犯罪違背律法,反叛神,與神為敵,被神厭惡。人犯罪的結果是被神審判而經歷死亡,這死亡包括三個層面:靈死——生命與神隔絕(西一21)、身死——肉體終有一死(來九27)、永死——地獄中的刑罰(啟二十14)。

一個人只有被神的話語光照才能明白自己在神面前的這一處境,於是在絕望中向主呼求:主啊,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這時,福音才成為「真正的答案」。

4、福音的核心

福音的核心是:耶穌基督十字架所成就的替代性救贖。正如保羅所不斷宣告的,這福音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祂是怎樣的一位基督呢?是在十字架上死而復活的基督(羅一2-4);那麼,對死而復活的意義的正確解釋是甚麼呢?是向著罪人的「替代性救贖」。(林前十五3-4;林後五21)

這裡每一點都是排他性的。是在十字架上受苦受死的基督,就絕不是使徒彼得曾經期待的、世人看為榮耀的、像大衛那樣征服列國的基督(太十六21-22;二十18-27)。耶穌的十字架所成就的是「替代性救贖」,是替代本應受永刑的罪人而死的拯救行動,因此就絕不首先是榜樣,更不是為了感動人、激發人宗教情感的事件。

使徒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主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加六14;林前二2),這是福音的核心,是真理的試金石。不然,即使是再好的東西,也都不是福音;沒有核心的讀經和解經,會導致對經文領受的偏差,而信徒的生命會支離破碎,教會的牧養也會毫無根基。因此才會有哥林多人的結黨紛爭(林前一11-17),歌羅西人在理學和虛空的妄言面前的無所適從(西二8、23)。

5、對這福音的真信心

我們如何得救?只有信福音,不在乎行律法。這信心是神所賜的,是聖靈使人明白福音、並認耶穌基督為主(羅十9)。

也就是說,人絕不是信一套信念和道理,而是信聖經中所啟示、所見證的歷史事實——耶穌基督的死裡復活,這是神早就在聖經中啟示、並在歷史中成就的真實作為。同時,這信心也是人格性的委身,即以耶穌基督為主。這兩方面缺一不可。

有些人說,信就行了,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是不是真的不重要。但這不是聖經的觀點!在聖經中,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是有諸多的見證人的,並且耶穌差門徒去傳福音,正是基於此(路二十四46-48)。

但一個人若口口聲聲說自己信,甚至說信耶穌的死和復活是事實,卻不以耶穌基督為主,那他仍然不是真信。一個人真信主的同時,必定會有真悔改,這「悔改」是向著十字架上的主耶穌而有的真實的主權的轉交和道路上的改變。因為他看見了自己的完全敗壞,看見了自己所冒犯的那位永恆、不變、無限的神,差了自己的兒子耶穌基督,為擔自己的罪而承受了神的忿怒和刑罰,被處死在十字架上。真信心中極重要的就是——以耶穌基督為主。

6、這福音是神的拯救行動,並且是正在行動著的

最後、但卻不是最不重要的一點是,這福音是神的拯救行動,而不是人的作為,並且這福音是「行動的」,而不是一個「死的、靜止的」消息。這行動從神創世之前就開始計畫的(彼前一20),在人犯罪墮落後不斷地藉預表和眾先知的預言所預備的(創三15,十七4-8;出十二5-13;賽五十二13-五十三12);神行動的核心是各各他山上的行動——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和復活。

不僅如此,這福音也運行在信徒的生命中,使之與基督聯合,同死同復活,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效法神兒子的模樣(腓二13;帖前二13;羅八1-39);而且這福音仍在藉著福音工人的宣講而行動——使人死,也使人活(林後二14-17);無論人的抵擋還是順服,都是神話語行動帶來的果效,是神的話正在成全(羅九6、28)。

聖經說,「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6)請留意,是誰要救人?是使徒嗎?是傳道人嗎?不是。是神大能的福音要救人!對這一點的認識,對於傳福音者來說相當重要。很多信徒甚至傳道人,內心深處是以福音為恥的,以至於幾乎不相信福音會藉著他的傳講行動,使不信的人悔改信主。但傳福音現場每天在發生的是:福音正在藉著工人向著人行動,而不是工人在做說服人的工作。

7、小結:認信真福音「生死攸關」

一位學生說自己信了。我就問他福音是甚麼,他怎麼信的。他說:「福音是神白白的禮物,我接受它就是信了。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我需要一個精神上的力量和信念,我聽他們講多了,也看到基督徒之間非常友善,對我也很好,我就覺得信耶穌挺好的,就信了。」

他的福音認信裡有很多非常嚴重的問題。他不太關心聖經所宣告的神的國、天堂與地獄;雖然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卻不認為這罪冒犯了聖潔的神,因此應被刑罰;也不太關心聖經所見證的十字架事件及其所帶來的替代性救贖;他所謂的「信」不是以基督為主,而只是接受了一件「禮物」;他沒有認出福音是神的行動,反而認為福音不過是一個靜態的消息或禮物,他自己則是行動的主體。

這樣的局面是如何造成的呢?我相信這與向他傳福音的人所領受的福音有關,也與他們如何傳講這福音有關。如此「傳福音」後果不堪設想,不僅是他自己不信,而且是繼續傳錯謬的「福音」;更可怕的是,這樣的信徒,教會不再把他當成慕道友,於是不會再向他傳講真福音,那他在永恆中將是怎樣的結局呢?牧養他的教會將又如何向主交賬呢?無論如何,這實在是生死攸關的大事!

因此,我們要清楚的知道,且不斷的問:聖經中所啟示的福音到底是怎樣的,同時,我們也要思想如何照聖經傳講這福音。

怎樣傳講這福音

我們所信的福音只有一個,以至於保羅用極嚴厲的話反復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9)。然而,傳講的方式卻不需要一樣,也不可能一樣。因此,在這部分列舉了傳福音中的一些原則,以及一些實戰中的經驗。

雖然只是「實戰經驗」,卻也需要我們格外重視。一方面因我們所處的時代越來越敗壞,對福音的抵擋、稀釋和模糊越來越嚴重;另一方面,我們很容易被這世代影響而妥協,去傳討人喜歡的福音,面對至親更是如此。因此,怎樣毫不妥協地傳福音,更需要我們自覺地通過聖經來思考和面對。

1、清晰確切地傳講真理,相信神的話在行動

聖經裡的真理是清晰的、有內容的,絕不是含糊其辭、似是而非的。因此,我們的傳講要儘量條理分明,邏輯清晰。內容和內容間的關係、結構也都要合乎聖經。有些人強調說,傳福音最重要的是「以生命影響生命」,我絕不是反對生命見證的重要性,這是主的吩咐,也是門徒訓練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但一定要主次分明,我們的生命能夠、也應該見證福音,但使人得救的仍然不是我們的生命,而是福音本身。「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6)

當你傳講福音時——其實一切的話語事奉也是如此——要知道並相信神的話在行動。神的話一旦發出,決不徒然返回,必要成就主所喜悅的事。(賽五十五10-11)我們要做的只是照著聖經忠心地傳講,福音一旦被正確地宣講就會行動,或使人悔改歸向主,或使人越發抵擋神以至於積蓄神的忿怒,這一切都是神的話語的作為。在清楚明白地宣講了福音之後,即使那人當時沒有歸信,聖靈仍可以在任何時候使用他所聽過的福音,使他明白過來並歸信。耶穌的門徒不正是在耶穌復活後,聖靈才使他們明白的嗎?(約二22)那個嘲笑喬治·懷特腓的索普先生[1]不也是如此悔改的嗎?

在各種傳福音的小冊子中,《四個屬靈的原則》[2]使用得非常廣泛,其優點是條理清晰、容易傳講。但不足是,容易使人誤認為福音是幫助人使今生更豐富的事,而不是關乎與神和好、永生永死的大好消息。有鑑於此,一些教會對它做了一些修訂,我讀到的一個最好的版本是《關於神和你的四件事》[3],我現在也經常使用這個小冊子來傳福音,其要點和邏輯關係摘要如下:

(1)神。有一位神,祂是獨一的真神,創造了整個世界和全人類,是聖潔、公義、慈愛的神。

起初神剛把人造出來時,神和人有極美好的關係。可是,我們今天的情況卻不是這樣美好,為甚麼呢?

(2)罪。人因為犯罪反叛神,與神隔絕;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以至於面臨永遠的死亡——地獄。

第三件事告訴我們這問題唯一的答案——

(3)基督。耶穌基督是神為罪人所預備的唯一拯救方法,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替你受刑罰,使你能與神和好,回到神愛的懷抱裡。

但只知道以上三點還不夠……

(4)信。你必須悔改,接受耶穌基督作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才能經歷到神的愛和拯救。

你也可以考慮在傳福音的時候使用《關於神和你的四件事》。但在傳講之時,我要再次強調,請務必傳講:福音是關乎天堂地獄、永生永死的。

2、如何傳講福音是關乎天堂地獄、永生永死的

罪人實在太關注這個世界和自己的今生了,若不傳講福音的永恆終極性,就不可能面對福音。實際傳講中可以以這樣的問題開始:「你認為人們為甚麼信耶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回答。「信耶穌是因為人的道德不夠好,因此需要神的力量」;「人生在世有苦難,所以需要一種精神寄託」……但這些都是人的期待,要尋求這問題的答案,最好是聽主耶穌自己說祂為何上十字架。其實人只要看耶穌的十字架,就能知道福音絕不是為了心理安慰或任何今生的利益,而是為了更嚴肅的事——天堂或是地獄。這時你可以引用經文來說明天堂之榮美與地獄之可怕,比如約翰福音十四章1-3節,啟示錄二十一章1-8節和二十章10節。

但因為人沒有經驗過天堂與地獄,因此,一方面你要照聖經、儘量以能喚醒人經驗的方式傳講,另一方面也要和耶穌的十字架連起來傳講。

天堂和地獄的真實不是憑眼見可以認識的,因為神的審判超過人的眼界(詩十5)。然而,我們卻能確知天堂和地獄的真實,是因為這是神神聖話語所啟示的。談到地獄最多的是誰?是主耶穌,而祂正是為擔當我們的罪而在十字架上承受神的忿怒的那一位。

神無限的慈愛和忿怒都在耶穌的十字架上向我們真實地顯明了。當我們仰望十字架上的耶穌時,我們就知道天堂之榮美可愛,那裡有差愛子為我們捨命的慈愛天父;仰望十字架上的耶穌,我們也能知道地獄之真實可怖,那裡有神公義的忿怒彰顯,即便為人擔罪的是自己的愛子,祂也絕不姑息。

這樣,就把人對天堂地獄的認知從自我感受,引向通過聖經和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來看待,這也正是主耶穌的說明方式——祂的十字架是將來神終極審判的預演: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路二十三31)實際上,主耶穌是在說,神將對罪人的忿怒傾瀉在耶穌基督身上,那麼,罪人將來直接面對神終極之忿怒會怎麼樣呢?

3、如何傳講神的真實、公義與聖潔,以及人的罪

在傳福音過程中,有時人們會對基督教表達認同,因為「教人向善」是好的。但要留心,他們的潛臺詞其實是:根本沒有神,信仰只是一套信念而已。很多人都是「真誠」的無神論者,其中也包括一部分從小在教會中長大的孩子,他們雖然從小就覺得信耶穌好,但一直受無神論教育,在內心深處並不信有一位又真又活的創造主,也不信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是歷史事實。他們尚且如此,更何況那些從小就沒有接觸過基督教的年輕人呢!

我們如何傳講真有一位神呢?和上面講「天堂地獄」類似,可以「先破再立」。

人們認為神不存在的根據基本上只有兩個:一是自己從小就是這樣被教導的。二是說「如果有神,我怎麼沒有見過祂?」這兩個理由實際上都非常脆弱。第一個自不用說,第二個其實是把「我的生命中沒有神」和「神本身不存在」混為一談了,要知道你生命中沒有經歷卻真實存在的東西實在太多了。帶領他這樣思考,他就能看見「無神論」的根基是多麼站不住腳。

不僅是慕道友,在牧養中我們發現,信徒時常感到「天堂地獄」「神的存在」不真實,也是因為他們試圖通過自己的「眼見、感受、經驗」的途徑認識神,這時也要這樣「破除」他們的錯誤方式,因為認識神的途徑只能通過聖經和聖經中啟示的主耶穌基督。

因此,之後你也要認真地照聖經來回答:那我如何知道神是真實的呢?羅馬書一章19-20節清楚地宣告:「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如何顯明的呢?一是「顯明在人心裡」,二是「藉著所造之物」。

神如何在人心裡顯明祂的真實呢?聖經中直接提到的至少有兩點,是人不能否認的:一是人都有良心,良心指向一位審判者(羅二15),二是人都有宗教性,宗教性指向一位永恆、超越者(傳三11)。另一方面,也「藉著所造之物」顯明自己,所造之物指向一位創造主(詩十九1)。此外,聖經還說,歷史(特別是以色列歷史)指向一位歷史的掌管者(賽四十一21-29);信徒共同體的見證也指向一位拯救者(約十三35;彼前三15;徒四13)。其中任何一點都足以說明神的真實。此類型的書籍也很多,比如《遊子吟——永恆在召喚》[4]、《認識真理》[5]、《諸天述說》[6]。但如果你自己對聖經中這些明明的啟示還沒有認真思考過,或者不知道如何清楚地傳講,你就需要努力地閱讀和面對了。

然而,對「神的真實性」的傳講絕不能停留於此,這些就連不信的人只要恢復一些正常的理性和正直的良心就能知道。但這本身與對基督的信心沒有必然關聯,傳講這些是為了顯明和揭發人的罪,引導人正直誠實地面對神。正如聖經所說,神是明明可知的,但人卻不把神當神,這就是人的罪。(羅一20-21)正是罪使得人與聖潔的神隔絕,以至於他雖知道神,卻無法與神交往。(賽五十九1-2)

引導一個人認識神的公義、聖潔的最好方式是讓他直接面對神的話。聖經中記載了人在異象中見到神時的懼怕和認罪,你可以以此來說明神的聖潔。(賽六1-5;士十三22;啟一17)聖經不斷宣告,神是忌邪、聖潔的神,「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出二十5,三十四7;民二十五11;書二十四19)

與此同時,神聖潔、公義的律法也使人知罪。可以宣講出埃及記二十章中的「十誡」,以及馬太福音五章中主耶穌對十誡的解釋。毫不妥協地傳講律法,律法會揭發人的罪,會使人明白和面對他最根本的處境和問題:有罪的人毫無疑問地應當被聖潔、公義的神定罪,被判入永遠的地獄。如此,他才能明白和仰望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拯救罪人的福音。

4、如何傳講耶穌的死和復活

福音絕不是一套理念或說法,乃是神藉著祂兒子耶穌基督在歷史中成就的作為,這作為的核心就是耶穌的死和復活。這福音的核心也是一個人真信主的關鍵。基督徒所信的對象和內容說到底就是「那一位和那件事」——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

如何傳講耶穌的死和復活呢?要著重傳講兩點——事實和意義。意義最為重要,卻相對容易傳講,就是「替代性救贖」。但耶穌從死裡復活是歷史上真實發生的事件,對這一點的漠視就是在教會中也是相當普遍和驚人的,更不要說不信主的人了。不相信的話,你去一間教會隨便問幾位信徒,所得到的答案很可能是「不確定」,甚至還會反駁說:「只要信就行,不需要頭腦理性上的理解」。

這裡不是要討論信心與理性的關係,最要緊的是,聖經是如何說明基督的死和復活的。那麼,如何傳講這一事實呢?同樣是「先破再立」。一個人不信的更根本的原因是他的罪、私慾和剛硬,是世界的神弄瞎了他的心眼(弗四18;林後四4)。然而,仍需要通過問題來突破他理性上的質疑。若問一個人「為甚麼不信耶穌從死裡復活了?」很多人的回答會是「這不科學」。這裡要澄清兩點:第一,基督從死裡復活究竟屬於科學研究的範疇,還是歷史學範疇?科學研究的對象是可重複、可測量、可驗證的,但耶穌從死裡復活卻是一個不可重複的歷史事件。第二,聖經有說耶穌從死裡復活是符合一般規律的事嗎?沒有。相反,聖經說,基督正是以從死裡復活,來顯明祂是神的兒子(羅一4)。換句話說,正是這不合乎一般規律的復活,顯明是神大能的干預和作為,以及耶穌是神的兒子。

之後,我們仍要面對,雖然歷史事件無法用科學來證明或推翻,但卻有確切的見證使我們知道這是真實的。我們來看主耶穌自己在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4-49節中是如何為自己的死和復活做見證的:

(1)舊約的預言和新約的應驗(路二十四44-45)。主耶穌開了門徒的心竅,使他們明白舊約聖經。耶穌的死和復活不只是偶發的歷史事件,而且是神一直的計畫。

(2)使徒們是這些事的見證(路二十四48)。若他們沒有親眼見過耶穌的死和復活,他們會甘願為此勞苦、被捆鎖甚至殉道嗎?(徒二十四21)

(3)人要奉耶穌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直傳到萬邦(路二十四47)。要知道這是近兩千年前的宣告,那時見證耶穌復活的門徒才幾百人,但如今普世的教會都是這預言性宣告的成就。

(4)聖靈降臨要為這事作見證(路二十四49;徒一8)。屬神的人能認出神的話,並有不可奪走的喜樂和復活的盼望,是因為聖靈的內住(約十4,十六22)。聖靈不僅內在地工作,也外顯地見證耶穌的死和復活(可十六20;二4)。

若你沒有能力一個人來系統思考這件事,可以閱讀一些書,除了上面提到的幾本書,你還可閱讀麥道衛的《新鐵證待判》[7]、萊克的《我在哈佛的信仰》[8]中的「追尋歷史中的耶穌」一文。然後和弟兄姐妹一起交流;更重要的是,你要不斷地去傳講,才能傳講得越來越清晰,並經歷聖靈的同在和福音的大能。

5、如何挑戰和堅固信心

「通道是從聽道來,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聖靈通過神的話使人知道耶穌基督死和復活的真實,並明白它的意義,於是悔改歸信,以耶穌為主,這就是信心。信心的持守和果效不取決於信心本身,而取決於所信的對象和內容——主耶穌基督(那一位)並祂釘十字架(那件事),對此我們不能有半點含糊。因此,要挑戰和堅固一個人的信心時,必須回到對福音本身的認識和信靠中。

傳道人呼召人悔改歸信時,要再次宣告信心的對象與內容。從前,世界、魔鬼、罪惡、私慾、環境、性格等都可能曾是你的主,但如今神已經叫耶穌從死裡復活,顯明祂是萬有的主;創造天地和你,又流血捨命救贖你的主正召喚你,你願意聽從祂的召喚嗎?作為福音工人,當你向人發出這樣呼召的時候,要知道這呼召是以神的救贖作為做前提的,福音會在一個人裡面「創造出」從前可能沒有的信心。

當你堅固一個信徒時,不要害怕他對耶穌死和復活的質疑,這反而是好事,是聖靈正在引導他關心基督信仰中最核心的部分。此時,只是要引導他回到聖經去認真確認。為了牧養的緣故,我甚至會「引導」信徒懷疑,因為我發現很多老信徒(尤其是從小信主的弟兄姐妹)的信心不是基於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而是基於個人性的感受或人生經驗,因此在面對實際的挑戰、需要付代價時,他們往往軟弱而沒有力量。懷疑後的確認,會讓一個人的信心因福音更加堅固,甚至也有一些人是在那個時候才開始真正歸信的。

這一切改變都是因為這大能的福音!當一個人相信福音的奧秘時,他的心會怎樣地為之震動呢?我自己也曾經歷反復的懷疑和確認的痛苦過程。至今,我仍然記得那天晚上,當我通過聖經——特別是使徒行傳中保羅在巡撫和王的面前的「申辯」[9]——確認了耶穌基督死和復活是歷史事實及明白其意義時,我的心是何等歡喜、感激、敬畏主!透過十字架上的基督,我看見了天父的愛!也深深地確信,若一個人看見和領受了這愛,無論他是怎樣的罪惡、不信和剛硬,他一旦看見掛在十字架上的基督,就一定會被這愛改變!神的獨生愛子為我這敗壞的罪人死,要救我脫離永遠的地獄而進入永遠的天堂,這是怎樣浩大的恩典?我是怎樣不配的、如蟲如蛆的罪人,創造天地萬物的神竟然愛我至此!

有了神的這愛和拯救,有了為我們死和復活的主耶穌基督和祂的國,我們還要別的甚麼嗎?不需要了!但主的愛激勵我們,讓我們看見那還未被得著的靈魂,其中我們最先看見的恐怕就是我們至親的家人了。

6、如何預備向人傳福音

「我所信的福音是怎樣的?我真信這福音嗎?」——確認自己所信的福音始終是最大最重要的事。要本於聖經,也在共同體中來省察和面對。這是傳福音的第一項預備。

除此之外,一定要去福音現場傳福音,才能被聖靈帶領越來越明白福音和怎樣傳福音,這兩者之間會互相促進,我自己也是如此更認識福音的。當我們真明白了福音,就會被基督的愛激勵去傳福音;當我們去真傳這福音時,我們也實在會不斷地經歷福音和聖靈的大能、不斷地認識為我們死和復活的耶穌基督。

具體而言,預備的事包括:要多默想福音和永恆,靈魂的寶貴和神在基督十字架顯明的愛;熟練掌握一到兩種傳福音小冊子的思路,熟悉其中的經文,最好能做到參照上下文理解和背誦的程度;特別要學習如何照聖經來忠誠又清晰地傳講福音,包括的要點有:神的真實、聖潔與公義,耶穌基督死和復活的歷史真實性與意義,天堂與地獄的實在。

另外,不要只是一個人傳,要在教會中形成一個傳福音的共同體,在福音的事工裡同心合意,彼此配搭和擔當,也互相勸勉、提醒、堅固和安慰。這樣的共同體不只是認信的共同體,也是一同事奉、一同受苦的共同體。「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腓一27)


[1]十八世紀著名傳道人喬治·懷特腓曾遭到一群誹謗者的攻擊,其中有一位來自「地獄之火俱樂部」的名為索普的男子,刻意模仿懷特腓的講道,無論語調或臉部表情,都模仿得惟妙惟肖。結果索普說到一半時,突然感到心中刺痛,不得不原地坐下,當場悔改信主。司布真在以下的著述中重述了這個故事:Metropolitan Tabernacle Pulpit,34:115。

[2]請參閱:http://www.4laws.com/laws/chinese/default.htm

[3]請參閱: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jA4ODU1Ng==&mid=401991763&idx=1&sn=377163d68ab734ed7c3e96286f8d8abb

[4]里程:《遊子吟——永恆在召喚》(增訂版),校園書房出版社,2000年。

[5]張鬱嵐:《認識真理》,新加波逐家文字佈道會,2009年。

[6]鄧尼斯·彼得森:《諸天述說》,海南出版社,2010年。

[7]麥道衛:《新鐵證待判》,尹妙珍、陳寶嬋、伍美詩、晏小萍譯,宗教文化出版社,2006年。

[8]萊克:《我在哈佛的信仰》,珠海出版社,2008年。

[9]使徒行傳22-26章中記錄了保羅三次蒙准向千夫長、巡撫和亞基帕王為自己辯護,每次都是保羅非但不為自己辯護,反而向眾人傳講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他說:我今日在你們面前受審,不是因為我犯了甚麼罪,只是因為死人復活。那時我看見的不是保羅的勇敢,而是使保羅如此勇敢又迫切的原因: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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