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萬,藝龍賠得可挺慘。

為什麼打兩場都輸了?我給大家說個最簡單的道理吧,你用「葛優躺」的表情包幹啥?表達自己或者別人懶,不想動,你有盈利性的目的么?沒有。

而這個公司微博發布帶有「葛優躺」的圖片幹啥?是用來介紹他的「消費項目」,注意,消費兩個字圈起來,重點考。

你葛大爺看到你們開心地發著他的表情包,他不會生氣的,不會一紙訴狀把你告上法庭,因為大家都是為了娛樂,生活需要娛樂,這沒問題。

而這個公司呢,堂而皇之地拿著葛優的照片,介紹公司的消費項目,出發點是為了宣傳,終極目的是為了盈利,你拿著葛優的照片打廣告,經過人家同意了么?

你沒有,你侵犯了人家的肖像權。其實你「或多或少」的侵犯一點也沒什麼,很多人見怪不怪,可葛優為什麼堅持不放過你?因為你還以盈利為目的,拿著我的名氣掙錢,卻沒有我的同意,這個錢,有你這麼掙的么?如今很多人害怕:這葛優葛大爺的圖片以後是不是不能用了?不,能用,只是不能隨便用,隨便拿人家的照片來打廣告,如果是虛假廣告,欺騙消費者,這個鍋誰背?輕則沒有產品體驗,重則...重的方面太多了,不敢想像。

所以啊,這回吃瓜群眾們可看好了,用人表情包可以,別貪圖一時的蠅頭小利,賠錢不說,丟人啊!

對於「葛優躺」和背後這些啼笑皆非的事,你怎麼看?

我是東北毛毛,歡迎關注,一手娛樂新聞,給你獨到的見解!


這個判決涉及到肖像權的問題。首先了解一下肖像權的法律定義,肖像權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權利。根據法律規定,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在這次案件中。2016年7月,藝龍網發布微博,使用包括葛優為服裝品牌代言及《我愛我家》劇照在內的7幅葛優圖片18次,並配以文字等,內容多次直接使用「葛優躺」。

法院認為,涉案微博侵犯了葛優的肖像權,藝龍網應承擔法律責任,判決藝龍網在其運營的微博公開致歉,並賠償葛優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共75000元。判決後,藝龍網上訴至北京一中院,認為一審法院不應判決其在微博賠禮道歉,且賠償數額過高。

「葛優躺」是2016年網路熱詞,也是當年爆紅的表情包。相信很多網友都在網路、朋友圈見到過或者使用過葛優躺。那麼,是不是這次判決後,以後就不能再用了呢?

再次回到前面的法律定義「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沒錯,使用的前提條件是以營利為目的。在判決的案件中,藝龍網作為一家商業機構,使用該圖片「蹭熱點」在公開渠道發布,就是一種蹭熱點、打擦邊球的商業行文,最終被定性為肖像侵權。

但是,作為個人,在朋友圈發葛優躺,只是為了好玩,逗一樂,這種肯定不能認定為侵犯肖像權。此外,包括媒體用作新聞圖片,也是可以的。


說說我的看法,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第一,任何人肖像權均受法律保護。

此次葛優發起的是侵犯其肖像權的民事訴訟。某公司作為經營性組織,未經葛優同意或授權,在其公司微博上使用葛優圖片。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任何人的肖像權都受法律保護。

第二,原則上應尊重他人肖像權,不再使用。

造成侵害的法律後果要看目的和傳播度。經營性質肯定不行,傳播很廣泛也不行。但侵犯肖像權屬於民事自訴類案件,也就是被侵權人提出訴訟,法院才予以受理。就這個圖片的傳播度來說,一時難以杜絕,葛優先生怕也沒有這麼大精力和時間為了一張圖而開展全網追究。

但通過此案,我們應當強化法律意識,尊重每一個人的合法權益,在無意中損害了,只要別人指出,就要立即改正!

言盡於此,我今後不再使用那張圖,不給葛大爺添堵!


我發現這件事很多人被莫名其妙的被「帶了節奏」。

一覺醒來,翻翻各大平台,許多自媒體和小編都都報道不能使用「葛優躺」表情包了,說葛優大爺起訴侵權了,我還納悶,葛優大爺這是鬧哪出,用了表情包居然犯法了?

後來仔細看了一下才發現是藝龍旅遊那檔子事情。

早在16年中旬時候,藝龍利用熱度,擅自使用「葛優躺」表情圖片添加商品介紹文字的微博為自己公司介紹業務,模糊事實,企圖造成葛優是該品牌代言人的假現象,對明星本人和普通消費者都是誤導,不過現在微博已經刪了,大家也看不到了,之後又沒有和葛優商量也沒交給葛優公司審核,在16年12月7日,再次擅自發了所謂的道歉聲明,態度一般,意思是我知道錯了,下不為例,還想渾水摸魚來一波熱度。

這下葛大爺不幹了,認為是藝龍明面是道歉其實目的還是炒作宣傳自己,所以就把它告了,直到今年2月份,法院才最終發布最終判決結果。

擅自使用明星照片商用,侵犯肖像權,賠禮道歉,就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情,不難理解吧。

這是我看到的,但我身邊的人呢,大家通過媒體看到的是什麼

「啊,不能用明星表情包了,犯法」

「用個他表情包還告我,還讓人活不了,矯情」,

「明星現在地位不得了了,連個表情包都不能用了」

「以後就只能用自己表情包了,保不齊哪天就被被人告」

「葛優告了,下一個會不會是爾康、張學友、姚明啊」

這是大家的第一反應,可實際上呢,並不是不能用表情包了,而是不能用作商業用途,老百姓沒有任何盈利目的的使用是沒問題的,好比說你發個葛優躺圖片,給自己家沙發打廣告,說葛優都說我家沙發好,這是侵權。

你給你二姑發個葛優躺圖片說自己累成這樣樣子了,說破大天也沒人管你。

身為新聞媒體,許多小編明明知道其中道理,偏偏極度不負責任的弱化實際,突出不能用表情包這個片面觀點來換取熱度討論和流量,我覺得特別難過和悲哀。

許多時候,我們大家看到的所謂的消息,只不過是有些人想讓你看到的消息而已。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