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7 11:21

〔記者溫於德/臺北報導〕國片「目擊者」編劇陳玉珊(與「我的少女時代」導演同名不同人)遭初出道張姓劇本創作人指控,簽約拍攝電影「餘生」後未考慮到級距獎勵、拍攝籌資困難等,導致受有200萬不合理損失,雖要求重新簽約、卻又被拒,因而提告向陳索賠130萬元,備位請求解除契約。全案上午開庭,雙方均委由律師出庭;原告堅稱,陳簽約後未實際籌組、需賠償,但被告否認賠償責任。

據悉,張姓新人前年8月7日寄發電子郵件尋求陳女簽約,同月17日再寄送「餘生」劇本及企劃合約書,同月月底則郵寄紙本合約書給陳參考;雙方去年1月12日簽約合作。

但被告律師稍早說,陳女原本沒有意願與張姓新人簽約原因在於,張是沒有任何作品的新人,是對方不斷找上門、才勉為其難答應,且合約書內容也由張所擬定,不解為何依合約書進行、卻遭求償?

但原告律師表示,陳女確實違反契約內容,顯然易見的是條文已約定陳需在1年內籌組資金並推定、卻均未做,才會提告,且張確實考量陳未考慮到級距獎勵、拍攝籌資等,導致認為受有200萬不合理損失,經要求重新簽約未果,才會提起本案。

由於被告律師當庭反映書狀有缺頁情形,經法官諭知原告律師應於庭後補齊並要求兩造補充其他書狀後,定下月17日再開。

原告律師庭後強調,陳女雖承諾找合適演員出演,但就他了解「也只是上維基百科搜尋、未真的洽詢」。

  • 編劇陳玉珊除因「餘生」惹訟外,早先也因票房佳作「目擊者」提告導演程偉豪(左一)侵權。(資料照)

    編劇陳玉珊除因「餘生」惹訟外,早先也因票房佳作「目擊者」提告導演程偉豪(左一)侵權。(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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