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廣告法能夠 讓禁煙行之有效嗎?
2015-05-04

本報評論員 李鬱蔥

據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了關於修改廣告法的決定,新廣告法中煙草企業變相公益廣告被叫停。近年來,從中辦、國辦《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規範領導幹部吸煙,到首部全國性公共場所控煙條例約束全國煙民,從新修訂的廣告法加碼限制企業煙草廣告宣傳,到各地控煙條例出臺治理煙民公共場所吸煙,中央頻出組合拳下大力氣要掐滅公共場所的煙頭。

但在我們的身邊,騰雲駕霧者依然眾多,而中國正式簽署加入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已超過10年,控煙,在立法上卻一直進展緩慢,這或許也是這許多年在公眾場合禁煙禁而不止的緣由。

據調查,我國現有吸煙人數超過3億,約7.4億非吸煙者遭受二手煙危害。我國每年有136.6萬人死於與吸煙相關的疾病,超過因艾滋病、結核、瘧疾和傷害所導致的死亡人數總和。

尼古丁的誘惑有那麼大嗎?也許是,就像伊甸園裡的那個蘋果,但它只是開啟邪惡之門的鑰匙,真正的誘惑在於人心的衝動:作祟的是經濟規律。我們知道,煙草行業利潤豐厚,想著去分一杯羹的大有人在,而利潤,出於資本的本能,是一向不嫌空間的拓展的。

修改廣告法,實際上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當經濟左右我們的行為之時,比如煙草和它的廣告發布,兩者一拍即合,使煙草廣告有了它的生存之地,而它的華麗亮相,又增添了它的誘惑,這成為一個循環。正如國內漂亮的煙盒:調查顯示,超過70%的人看過我國的煙盒後,表示並不覺得吸煙有害,有人甚至表示仍會把香煙作為禮物送人。相反,當他們看過帶有噁心圖片的外國煙盒後,90%以上的人表示明白吸煙的危害,產生了戒煙意願,而且不會把煙作為禮物送人。

新廣告法的實施,能夠讓香煙的形象不再那麼優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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