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遵守分廠一般安全規程和《電工安全規程》外,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電工每年必須對《電氣安全規程》進行考試一次,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三個月以上者,必須要重新學習《電氣安規》,經考試合格後方能恢復工作。 2、新參加電氣工作的電工,技校實習生,必須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後,方可下現場隨同參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單獨工作。 3、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穿絕緣鞋。 4、檢修電氣設備前,一定要按規定辦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在上一級電源及開關把手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檢修現場掛檢修牌後,方可開始工作,工作結束後要把工作票送回。 5、工作前必須驗電,工作完成後恢復安全罩。 6、嚴格工作票制度,對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必須認真實施,工作票沒有送回不得送電。 7、嚴格操作票制度,對操作票要認真填寫,操作時要由兩人執行,其中一人對設備較為熟悉者作監護另外一人進行操作。 8、嚴格執行電氣工作中的「五防」:①、嚴防帶負荷拉、合閘;②、嚴防誤拉、誤合刀閘;③、嚴防帶地線合閘;④、嚴防帶電掛接地線;⑤、嚴防誤入帶電間隔。 9、對變、配所的母聯等重要刀閘操作時,要和電調聯繫,經得電調同意方可操作,操作完畢後做好記錄並要向電調彙報。 10、停電操作必須按照斷開開關,負荷側刀閘、母線側刀閘順序依次操作,送電操作順序與此相反。 11、電氣設備停電後,即使是事故停電在未拉開關隔離開關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攔,以防突然來電。 12、在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為了解救觸電人,可以即行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但事後必須立即報告上級。 13、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但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和戴絕緣手套。 14、事故搶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應記入操作記錄薄內,在開始工作前必須按規定做好安全措施,並應指定專人監護。 15、進入高空作業現場,應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 16、在變、配電所內搬動梯子、管子等長物,應兩人放倒搬運並與帶電部分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17、雷電時,禁止在室外變電所或室內的架空引入線上進行檢修和試驗。 18、遇有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然後進行救火,對帶電設備應使用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對注油設備應使用泡沫滅火器或乾燥的沙子等滅火。 19、拉、合電源及負荷刀閘,均應戴護目眼鏡和絕緣手套,並應側面站立,拉、合操作迅速。 20、開車前,必須接操作工命令,確認已盤車完畢後,方可將小車(或刀閘)推至運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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