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剝奪了做妻子、做母親、做女兒、做姐妹權利的婦女,人性被徹底囚禁,還有什麼人權可言?50年代前期,有的論文竟說:「太平天國婦女的解放是人類史上最先進的婦女解放運動。」為了論證這一觀點,不惜採取非學術的辦法,給古人扣政治帽子。將清代記述太平軍對待婦女之暴虐者,稱為「站在滿清反動統治立場的地主階級分子」,或乾脆稱為「反革命分子」。看來,不但是要以此抹煞他們記述的史料,也要使當代學人望而卻步。

幾十年過去了,當年印象還恍如昨日。而且,後來的「太平天國」論著,似乎很少有專文專章談論婦女問題。因作此文,簡約說說太平軍造反時婦女的境況。我想,這是一個不應當被遺忘更不應當被浪漫化的世界。太平軍造反之初,為斷絕參加者的後路,財產充公,房屋燒掉,全家參加,自然連同母妻姐妹女兒。於是,男人就都無後顧之憂,個個成了過河卒子;女人也參加,既可增加兵員,擴大聲勢,又可作為人質;家人之間形成連環保,男人出問題找你家女人算賬,女人出問題找你家男人算賬;人們的前途,就只能是勝利或者戰死。當時就有人看出這一點,認為「計謀甚深」。男女都參加造反軍,如無得力措施,不但有許多婆婆媽媽的事,兩性關係也是個難題。然而,洪秀全等首領早就想好了一套辦法。在宣傳的基礎上嚴格實行男女隔離。他所作的《原道救世歌》說:「第一不正淫為首,人變為妖天最。」《天條詩》說得更詳細具體:「第七天條:不好姦邪淫亂……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雜。凡男人女人姦淫者名為變怪,最大犯天條。」所謂「淫」、「淫亂」、「姦淫」,是指一般的男女肉體關係,主要是針對夫妻間通常的做愛。所以,在《禁律》中就規定:「凡夫妻私犯天條者,男女皆斬。」如果夫妻之外,男女愛悅而性交,至少斬首,甚至可以「點天燈」——自腳至頭捆紮起來活活燒死。當然,主要還是靠男女隔離的辦法,也就是「男有男行,女有女行」,將男女完全分開,釜底抽薪,最大限度減少「犯天條」的可能。不但夫婦之間不能有「姦淫」——性生活,即使是丈夫探看妻子,兒子探視母親,也「只宜在門首問答,相隔數武(步)之地,聲音務要響亮」。如果說,在戰爭中,在軍隊里,男女分開、夫妻隔離是不得已的辦法,有其合理和必要的成分,那麼佔領南京以後,應該結束了吧。實際上,洪秀全等人也曾私下許諾老部下,到定都以後就准許夫妻、家人團聚。可是,1853年3月定都南京了,不但軍中仍然男女分開,而且將整個南京變成大軍營,原來南京的男女居民,也統統實行軍事化,分別編入男營、女營。未幾,女營改稱女館,仍按軍事化編製,集中居住,由洪秀全的親信蒙得恩統管。下面的官員每日三次,向蒙得恩彙報並聽取命令。少數有技藝、美貌的女性,分配到錦繡營,去做袍服、被帳、王府的裝飾,自然屬於美差。沒有技藝的,不但要從事運糧、背煤、割麥、割稻、伐木、砍竹,還要被抽調去築營壘、挖溝濠,參與建造天王府和東王府,又要守卡、巡更,甚至到城外去衝擊清軍。簡單說來,由於城裡女人比男人多,通常只由青壯男人乾的沉重艱辛的勞作,大多由女人承擔了。有時,不但要作後勤和警備,還要直接參与作戰。當然,這些全都是在男人領導下進行的。廣西山區、農村婦女,本來多數是天足,並不是太平軍「革命」的結果。到南京後,當地原來裹小足的,一律限令放開。這當然是一種解放,有進步的一面。但強迫命令,則不可取。尤其值得注意的,這種強迫命令的目的,是為了加重對女人的奴役,讓他們去從事男人才能承受的苦力。如果誰在超負荷的服役中膽敢發牢騷,那就被說是「變妖」了,監督的小頭目聽見或有人舉報,就會立即將其斬首,像踩死一隻螞蟻那樣平常。太平軍攻佔南京之前,有少數女性還出頭露面,在軍中較為活躍。但在洪秀全心目中,女性不過是從屬於男人的低級人種或工具。連他的乾妹妹洪宣嬌(一說原名楊宣嬌),拜上帝會公開造反前是很重要人物,到公開造反之後,便因倔強好勝,受到洪秀全等人的訓斥,甚至曾被假借「天父」名義加以責打。不過,她還是女兵的領袖、旗幟,很受尊重。到南京以後,便只能作為西王娘關在府里,不能成為最高領導集團的正式成員而退出前台。天地會參加太平軍的女將蘇三娘,在攻佔南京時帶一批親隨女兵在街上風光了一番,被當時及後來的人寫了又寫,但此時婦女在太平軍中已經落令,她只能帶著老部下去打鎮江(一說揚州),給時人留下「八百女兵都赤腳」的談資,從此銷聲匿跡——或者戰死,或者退出軍政舞台。太平軍初起,曾有「男學馮雲山,女學胡九妹」的口號。這個被樹為榜樣的胡九妹,年過五十,隨兒子造反,曾任女軍帥。到南京後,任東殿女丞相。要知道,這女丞相同男人當丞相根本不能相提並論,是沒啥實權的擺設。所以,再也沒有什麼作為和音息。歷來被各種人大做文章的傅善祥,應女子考試獲第一名,被楊秀清任命為東王府內簿書,專司代楊批答文書,同時又成為楊的情婦。除了一大堆爭風吃醋的故事外,憑著她與楊的特殊關係,掌握了不小實權,捲入高層的政治鬥爭。洪、楊內訌之後,不知所終。這其實並不是什麼新鮮事。歷代都有得寵的嬪妃,勾結大臣,干預朝政。楊秀清是實際上掌權者,傅善祥可視為帝王寵妃,她的干政不過是歷史故事的重演,不能說是太平軍特有的「婦女解放」。比起北京皇宮裡那位不久之後成為慈禧太后的葉赫那拉氏,傅善祥的短暫政治作用,實在算不了什麼。除了傅善祥,就不再知道有其他女性擔任過什麼重要職務,也不再有女子考試之事。這趟被反覆渲染的女子考試,實際上只不過是楊秀清要找女秘書而已。至於在嘉定、上海活動的女將周秀英,只因她所屬的小刀會名義上依附太平軍而已,實際上完全沒有關係。所謂「最先進的婦女解放運動」,可以做文章的大約就這麼些。定都南京之後,洪秀全一直不讓夫妻團聚。甚至冬官又正丞相陳宗揚,夫妻同宿,兩人一同被斬首。鎮國侯、秋官正丞相盧賢拔,與其妻團聚兩天,被人揭發,因洪、楊有意保他,才從寬發落,革爵治罪。沒有官邸、沒有私房的官員和軍民,連「犯天條」的可能也沒有。被剝奪了做妻子、做母親、做女兒、做姐妹權利的婦女,人性被徹底囚禁,還有什麼人權可言?不得「姦淫」,並不是對所有的人。諸王就可以例外。尤其是洪秀全本人,盡可縱慾。還沒有打進南京,他就有妻妾36人。到南京以後,蒙得恩注意為他選美,每逢他生日,就送上美女6人。不止從南京選,還從江蘇其它佔領區先選拔年青美女到南京備作候選者。所以,外國人到過南京的,都覺得南京美女多。到1864年,他兒子洪天貴福被俘後在供詞中說,洪秀全共有88個妻妾(一說有108個)。有些學者,極力說洪秀全生活如何嚴肅,如何「力戒姦淫」,每讀書至此,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其實,在洪秀全看來,眾多妻妾以供盡情縱慾,是他作天王應有的一項重要享受。那麼多的妻妾,只能作他盡情發泄性慾的馴服工具。他對這些女人,比歷代帝王之於嬪妃,要嚴酷得不可比擬。他一生氣,可以不管小老婆懷孕,將她踢打得流產。不但妻妾越來越多,宮女也很多,一種比較可信的說法是,總共一千餘人。這些宮女,在他心目中,更是等而下之。有許多人,待了十年,竟沒有福氣看到他老人家一眼。反人性的夫妻隔離,弄得人心渙散。陳宗揚、盧賢拔「犯天條」受懲辦之後,有的大官借到外地出差之便而潛逃,引起洪秀全的注意。洪秀全的親信主管女館的蒙得恩也「犯天條」,使他不得不考慮停止夫妻隔離。糧食統一供應的困難,促使他下這個決心。先是在1854年12月開始鬆動,讓蒙得恩等幾個高官在女營多選美女數人為妻妾。繼而在1855年春全面放開,准許夫妻同住、青年男女婚配。但有兩條原則:一是「大員妻不止,無職之人只娶一妻」,就是官員可以有很多妻妾,不做官的只許一個妻子,在婚姻問題上全面實行官民差別和多妻制。二是,婚姻由男女「媒官」主持分配。這種「媒官」的亂點鴛鴦譜,比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知要糟多少,但比起絕對禁止婚配卻已經是一大進步——洪、楊為了穩住軍事統治而作的讓步,導致瀕臨滅絕的人權走向復甦的進步。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全面廢止男女隔離的方針,在新佔領區仍然實行的。而且,即使准許婚娶的南京,仍然要「媽別崽、姊別弟、哥別妹、嫂別叔、哥別嬸、爹別媳、孫別婆、男別女」。就連幼天王洪天貴福,九歲之後,就不準與母親姐妹見面。其他軍民,可想而知。從女性來說,也還是剝奪了她們作女兒、作姐妹、作嫂嫂、作兒媳的基本人權。在親屬關係中,女人也只能處於最卑微、最被動、動輒得咎的地位。早在1851年他登極之年起,連續三年「旨准鐫刻頒行」的《幼學詩》,在「子道」中寫著「子道刑於妻……婦言終莫聽」,也就是說妻子的話一概聽不得,如果妻子與父母有矛盾那就要給妻子以刑罰。「妻道」里又寫道:「妻道在三從,無違爾夫主,牝雞若司晨,自求家道苦」。強調女人必須順從男人,妻子必須順從丈夫,否則就要給家庭闖禍。「女道」還寫道:「女道總宜貞,男人近不應。幽閑端位內,從此兆祥禎。」叫姑娘不能同男人接近,像棵草一樣悄悄地活著,讓男人來安排你的一生。這麼一些教條,在夫妻隔離的解禁之後,成為對待婦女的指導思想。1857年,他覺得還應該有比《幼學詩》更具體、更周密的規定。於是,在《天父詩》中,除了重申君權、夫權、男權,比如「生殺由天子」,「只有媳錯無爺錯,只有嬸錯無哥錯」外,對宮中所有婦女,包括妻妾與宮女,還訂了一個「十該打」的條規:「服事不虔誠一該打。硬頸不聽教二該打。起眼看丈夫三該打。問王不虔誠四該打。躁氣不純靜五該打。講話極大聲六該打。有喚不應聲七該打。面情不喜歡八該打。眼左望右九該打。講話不悠然十該打。」不知古今有哪個酋長、奴隸主、邪教主如此對待婦女?在這種條規管束下的婦女,過得哪是人的生活?所以,每逢諸王選美的時候,都搞得全城騷然。先是下令所有婦女集中聽「講道理」,「一人不至,全家斬首」。被選中的人,「碰死者有之,卧地不行甘為宰割者有之,鞭仆脅行痛哭者有之」。1861年,有個英國軍官,由洋牧師、太平軍洋務丞相羅孝全安排,在南京作短期考察,就聽說:不久前,「有兩婦人私相誹謗政府,而自嘆現在生活之痛苦遠不及從前之自由安樂。詎料偶語被人聽聞,一經報告,兩婦立即被斬首」。這兩個婦女,如果是清政府官員家屬,是不會等到太平軍佔領南京多年之後,因偶語而被殺的。作為兩個普通婦女,在清政府統治下,不可能有什麼人間天堂。只是一經與太平軍的統治比較,就覺得那是相當「自由安樂」了。一般婦女能在心裡比較,可見洪秀全的愚民政策並非萬應靈藥。明知說出來危險,還是禁不住說了,可見鎮壓也還不能實現輿論一律。這兩個婦女和其他許多無頭屍體,倒是用生命來證明「地上天堂」中的婦女「解放」是怎麼回事。野史筆記中還有不少關於婦女的記錄。最多是記述被奴役、被蹂躪婦女的命運,她們各式各樣的抗爭。由於獨特的時代背景,空前慘酷的迫害,不少人物、事件,比以前的小說、戲曲,更為曲折、豐富、扣人心弦。她們的勇烈,反映了人性與獸牲、傳統道德與洪氏教條的對立。關於洪宣嬌、傅善祥二人與楊秀清的三角關係也相當多。洪宣嬌與楊秀清有不正常關係,傅善祥是楊秀清的秘書兼情婦,這在當時是公開的秘密。這樣就會有許多小道消息、民間傳說。爭風吃醋、勾心鬥角、性格衝突常常扭結一起。儘管有尖銳的矛盾乃至水火不相容,但他們都是被利用、被玩弄、被損害者。最後,傅善祥在內訌中被殺;洪宣嬌在內訌後由於強烈的幻滅感而離開西王府,徹底消聲匿跡,不知所終。這樣一些記載,自然會有一些細節、情節來自寫作者的想像、推理,還難免有某些欠確切乃至失實的傳聞,但從總體上看來,是和這個時代的基本面目、本質真實和人物各自的性格邏輯一致或者吻合的。比起將歷史「顛倒」為能事的歷史論著和「歷史正劇」,野史筆記應當受到充分重視。它們不僅提供了不少可信、可參考的史料,而且讓人看到正說中的驚人的異化。責任編輯:孟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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