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機制可不可以區分為基因、組織或器官、神經和意識「四大」系統?
人體結構可不可以定義為基因、組織或器官、神經和意識「四大」系統?
是人的意識作用引起物質系統如神經系統的改變,還是物質系統的性質決定了意識狀態的形式,我覺得是不能不加以考慮的。因為兩個方面的作用或許都是存在的。因此,將意識系統簡單的歸為基於物質系統的形式,而不將意識作為一個具有獨立作用性的系統加以考慮是存在問題的。
在這裡物質與意識的關係不是哲學意義上的那種關係,而是一種系統性的因果性質的關係。這裡講的不是哲學而是科學,是現象與機制的某種相關或者聯繫。如,意識引發腦區或神經系統的活動(如腦電活動)。
這裡又產生了一個問題。就是意識是什麼,它是由那裡產生的。是意識引起腦或神經的活動,還是腦或神經引發的意識;是否腦只是一種意識加工(如思維)的單位呢?這裡的意識是否存在更深層的或者其它的物質形式的基礎,還是由一個大腦或者一大套神經系統的分區的作用。這一點我沒有相關的知識。想到「用心想一想」的說法,是否是有道理的?我只知道有種說法就是所謂「心想事成是錯誤的「。對此,我認為人體是一種異常複雜的系統,而僅僅以意識引起的,我們所能觀察到的腦或神經的活動就匆忙的下結綸,或者至少是不科學的。歷史上,我們犯過許多這樣的錯誤!(形而上學哈。加了括弧等於我沒說啊。咱們不打棍子不扣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