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結構可不可以定義為基因、組織或器官、神經和意識「四大」系統?

是人的意識作用引起物質系統如神經系統的改變,還是物質系統的性質決定了意識狀態的形式,我覺得是不能不加以考慮的。因為兩個方面的作用或許都是存在的。因此,將意識系統簡單的歸為基於物質系統的形式,而不將意識作為一個具有獨立作用性的系統加以考慮是存在問題的。

在這裡物質與意識的關係不是哲學意義上的那種關係,而是一種系統性的因果性質的關係。這裡講的不是哲學而是科學,是現象與機制的某種相關或者聯繫。

如,意識引發腦區或神經系統的活動(如腦電活動)。

這裡又產生了一個問題。就是意識是什麼,它是由那裡產生的。是意識引起腦或神經的活動,還是腦或神經引發的意識;是否腦只是一種意識加工(如思維)的單位呢?這裡的意識是否存在更深層的或者其它的物質形式的基礎,還是由一個大腦或者一大套神經系統的分區的作用。這一點我沒有相關的知識。想到「用心想一想」的說法,是否是有道理的?我只知道有種說法就是所謂「心想事成是錯誤的「。對此,我認為人體是一種異常複雜的系統,而僅僅以意識引起的,我們所能觀察到的腦或神經的活動就匆忙的下結綸,或者至少是不科學的。歷史上,我們犯過許多這樣的錯誤!(形而上學哈。加了括弧等於我沒說啊。咱們不打棍子不扣帽子。)

有些象哲學了,但我不認為其屬於哲學。或許腦科學或神經科學己有答案,而只是我無條件瞭解。

所以,我現在認為將意識作為一個具有相對獨立性的系統加以考慮或者作為一個單獨的劃分是有一定道理的。這種劃分的意義,拋開我的知識有限的問題的話,其或許可以為相關的科學發展開闢一條新的路徑。或者我希望如此,因為我很想知道答案。

基因,作為生命的密碼系統,同時具有遺傳性。也可以說其是一種跨系統的系統,也就是可由上代系統移植到下代的;因而將其作為一個獨立的系統看待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組織器官,在此可以理解為除神經或腦之外的實物的人體部分。將其單列出來也應該是問題不大的。

相關的目前劃分(引自百度百科或詞條):

1)人體結構的基本單位是細胞,細胞之間存在著非細胞結構的物質,稱為細胞間質。細胞結構可分為三部分:細胞膜、細胞質和細胞核。上皮組織分為被覆上皮、腺上皮、感覺上皮等三類。

九大系統

消化系統,神經系統,運動系統,內分泌系統,泌尿系統,生殖系統,循環系統,呼吸系統,免疫系統。

2)人體四大組織分別是:上皮組織、結締組織、肌肉組織、神經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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