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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啟超在協和被西醫誤割健康右腎」,到底是怎麼回事?

呵呵,「錯摘健康腎,梁啟超替醫生隱瞞」的謊言仍在大肆傳播,似乎成了有些人攻擊「西醫」的殺手鐧。

然而,這事從一開始就是由某些文人為了 抹黑攻擊「西醫」炮製出來。

事實上,包括當事醫院北京協和醫院公開的梁啟超的病歷,當事人梁啟超本人公開發表的回應文章,以及梁啟超弟弟梁啟勛公開發表的澄清文章都證明「誤割健康腎」是謠言。

事情是這樣的:

1926年3月8日,梁啟超因尿血住進北京協和醫院,在X 光檢查中發現他的右腎有一個「陰影」,被診斷為腎臟腫瘤,決定進行右腎切除手術。

手術由當時中國醫學界男一號北京協和醫院院長劉瑞恆主刀,一位美國醫生作助手。

手術中,切除的右腎從外觀看並沒有異常;但當刨開腎臟後,發現其中有一個櫻桃大小的黑色腫瘤。病理檢查顯示,右腎腫塊是良性腫瘤。

從當代醫學的視角看,協和當時的醫學處置的確並不恰當,在沒有完全確診的情況下貿然實施了生命攸關器官的切除術。

梁啟超的病如果放在今天,醫學上有的是技術手段來確定尿血的病因,出血部位,出血病灶可能的病理性質。

比如,CT、MRI、血管造影、放射性核素顯像等。

還可以直接進行血管內或者腎臟內窺鏡檢查,甚至可以在檢查發現病灶的同時,獲取組織樣本,進行快速病理檢查,確定腫瘤的良惡性;如果是良性或者腎癌早期,可以直接進行局部手術切除,冰凍,激光等消除腫瘤。

但是,歷史不能假設,時光也不能倒流,時空穿越僅僅是幻想。

囿於當時的醫學水平,協和當時的處理並不能算錯。

問題是,在被切掉一個腎臟後,梁啟超的尿血並沒有停止,也就是說,協和醫院的確存在誤診誤治的問題。

在當時中西醫論戰激戰正酣的歷史背景下,梁啟超的病被中醫保皇派的文人拿來大做文章,對「西醫」進行大肆抹黑攻擊。

早在 5 月 9 日,當時的著名文人,也是魯迅的死對頭的陳西瀅就在自己主編的《現代評論·閑話》上「閑話」稱「西醫就是拿病人當試驗品」,指責協和醫院的診療對梁啟超構成侵害。

這個事件遂成為當時的社會熱點,成為一個輿論事件。

媒體自然不會錯過推波助瀾的機會。

5 月 29 日,《晨報副刊》做了事件專題,發表了大文豪徐志摩《我們病了怎麼辦》的文章,公開支持陳西瀅的論調。

同日,也發表了署名為梁啟超弟弟梁啟勛的題為《病院筆記》的文章,介紹了「誤割健康腎」一說的由來:

「迨檢查後,謂病在右腎……剖治時余未參觀,但據力舒東(紅色御醫力鈞次子,也是當時的醫學大拿)之言,則當腰腎割出時,環視諸人皆陪然。力與劉 ( 劉瑞恆,主刀醫生 ) 作一諧語日:『非把他人之腎割錯乎 ? 』劉日:『分明從右肋剖開,取出者當然是右腎,焉得有錯。』乃相視而笑。力又雲,做副手之美國大夫,亦發一簡單之語日:『吾生平所未之見也。』以此證之,則取出之腎,顏色與形狀,一如常人,絕無怪異可知。繼乃將此腎中剖之,則見中有一黑點,大如櫻桃,即從照片(應該是指術前的X光片)上所見,疑以為瘤者,即此物也。」

但是,梁啟勛的澄清似乎並不夠分量,6 月 2 日,梁啟超親自上陣,還是在《晨報副刊》上發表了《我的病與協和醫院》的文章,承認協和醫院對於自己的病存在誤診誤治情況,手術後並沒有痊癒,仍在吃藥:

「出院之後,直到今日,我還是繼續吃協和的葯,病雖然沒有清楚,但是比未受手術之前的確好了許多。想我若是真能拋棄百事,絕對休息,三兩個月後,應該完全復原。至於其他的病態,一點都沒有。雖然經過很重大的手術,因為醫生的技術精良,我的體質本來強壯,割治後 10 天,精神已經如常,現在越發健實了。」

可見,雖然以當代醫學的視角看,梁啟超的病在當時的確存在誤診誤治,但是絕不是「誤割健康右腎」。

坊間廣泛流傳的「梁啟超在協和被西醫誤割健康右腎」,「錯摘健康腎,梁啟超替醫生隱瞞」等說法都是有人炮製的謠言,與事實大行徑庭。

「錯摘健康腎」,在當代法律體系下屬於重大醫療責任事故,當事醫生難逃刑事責任

不管題主「錯摘健康腎,大利3醫生被判刑停醫賠款」說的是不是事實,在當代法律體系下,「錯摘健康腎」屬於重大醫療責任事故,當事醫生難逃刑事責任。

「錯摘健康腎」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人體兩個腎中的一個發生嚴重病變,不僅完全失去功能,病灶的存在還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不得不手術切除。

這樣,醫生如果在手術中錯誤地把原本健康的腎臟切除,反而把應該切除的腎臟落下,意味著這個病人連一個有功能的腎臟都沒有了,陷入「無腎」境地。

沒有腎臟,在過去沒有腎移植和透析的年代,人會在幾天最長十幾天的時間內因為「尿毒症」死亡。

即使,今天有了透析和腎移植,即使沒有腎臟也不一定意味著死亡。但是,「錯摘健康腎」畢竟屬於重大醫療責任事故,放在任何一個法治國家,當事的醫生都難逃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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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摘健康腎,梁啟超替醫生隱瞞。

這句話僅是一種傳言。歷史的真相到底如何,只有當事的有數幾個人清楚。

1926年3月,梁啟超在協和醫院做了右腎摘除手術。關於梁啟超被錯摘健康腎,有兩種說法。

一種說法是,梁啟超因血尿在協和醫院住院檢查時,x線片發現右腎有黑點。醫生診斷他的右腎生瘤,於是便做了割去右腎的手術,但右腎取出後,發現並無腫瘤。血尿仍然存在。

還有一種說法是,「值班護士就用碘在肚皮上標錯了地方」,本來該切除的是左腎卻標成了右腎。主刀醫生也未查對x線片,錯誤地將右腎切除。

第二種說法,可信度較小,甚至可以說完全不可信!根據常識,是切除左腎還是右腎,術前院方一定會向患者及其家人溝通,並且要求患方簽字。對待國內大佬的梁啟超,簽字程序可能會省掉,但溝通談話肯定比普通人更詳細、更充分!至於術前標記,是由醫生操作,標記時會再次向患者確認手術部位。此時,患者尚未被麻醉,神志是清楚的。如果手術要切左腎,護士卻在您肚皮右側(實際上腎臟手術部位在腰部)做記號,您會同意嗎?梁啟超會同意嗎?再說,即使護士標錯手術部位,主刀醫生就不核查了嗎?面對普通患者,動刀前主刀都要核查,對待名人更不會犯如此低級錯誤!

梁啟超術後因血尿並未消失,外界紛紛議論協和醫院誤診。 梁啟超寫了一份英文聲明,題目是《我的病與協和醫院》,至今保存在病案中。聲明被翻譯成中文,發表在《晨報》上,「右腎是否一定要割,這是醫學上的問題,我們門外漢無從判斷。據當時的診查結果,罪在右腎,斷無可疑。」

如果術前告知要切左腎,術後卻切除右腎,梁啟超及其家人再大度,也不會幫醫院掩飾吧。

1926年5月29日,梁啟勛在《晨報》副刊發表《病院筆記》,對兄長的右腎被割掉而血尿未見好轉一事非常不滿,公開責備「協和醫院的手術是失敗的」。裡面提到,醫生和梁家家屬手術前都知道要切的是右腎。當時,梁啟超之弟梁仲策問主治醫生:「不一定是癌吧?」醫生答:「不一定不是癌。」再問:「怎麼治?」再答:「全部割除。」

從這些記錄可以看出,術前標錯手術部位而致手術開錯右腎實際上是個荒謬的謠言!

至於梁啟超的右腎應不應該切除,站在今天的角度來看,右腎無疑是不應該被切除的!

血尿的原因非常多,王成大夫曾做總結,常見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四種: 1、泌尿道感染。 2、泌尿繫結石。 3、泌尿系統腫瘤。 4、腎臟疾病,包括:腎實質疾病如各種腎炎、多囊腎、海綿腎、腎乳頭壞死;腎血管性疾病如腎梗死、動靜脈瘺、腎靜脈血栓、腎血管畸形、胡桃夾綜合症、動脈炎等。 其他原因還有以下幾種: 5、損傷,車禍或者打架傷及泌尿系統。 6、前列腺增生。 7、子宮內膜異位症。 8、劇烈運動。 9、鐮狀細胞病。 10、全身出血性疾病如凝血功能障礙。 11、藥物性如口服阿司匹林等。 12、其他如月經、痔瘡、尿道肉阜出血污染。

對於血尿懷疑腎腫瘤患者,並不能依靠x線片診斷,而是主要依靠超聲、超聲造影、增強CT和及核磁等影像學檢查。確診則需病理學。

增強CT示左腎錯構瘤(良性腫瘤)

增強CT示左腎癌

X線片判斷腎臟腫瘤?臣妾做不到啊!

治療上除了患腎全切外,還有近年來發展起來的,僅切除腫瘤保留腎臟的腎部分切除術。

梁啟超的右腎放在今天任何一家三甲醫院,都不會被誤切。然而,處在近一百年前的醫療條件下,僅x線片可供參考診斷,即使在醫療水平最高的協和醫院,也無法做出準確判斷,做出當時認為正確的決定,切除右腎,實則是醫學發展的局限性所造成的錯摘右腎。


這種低級錯誤,就沒有資格做醫生。

必須要有嚴格的行業規定,錯了就必須承擔責任,判刑停醫賠償是最起碼的處罰。

但患者終身痛苦,甚至會因此沒命。

如果沒有處罰,恐怕任何人都會變成「醫鬧」用自己的方式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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