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女老鄉,與他人之間買賣合同糾紛,經人介紹找到我。面談後,決定委託我代理,於是,簽訂委託代理協議、交律師費。我指導其收集相關證據,在整理、歸納證據材料的基礎上,我寫好起訴書,代其辦理了立案手續,等候開庭。

開庭前一天,她突然打電話問我「屬什麼的?」我懵了,問她「你說什麼?」她說「你是什麼屬相?」我莫名其妙,「又不是介紹對象,幹嘛問我屬什麼?」她說「我請人算算,看你明天是否適合開庭」。我儘管很詫異,但還是告訴她了,心想:倘若明天的日子我不宜開庭,你是能讓法庭臨時變更開庭時間,還是你臨時更換律師呢?法庭會為你臨時改時間?那麼,就更換律師吧,對這個案子,本律師的代理工作就此完美終結了。

我正這麼想著,她給我來電話:「找人算過了,你明天可以開庭」。看來,明天的庭審還得去。

2

一人通過網路聯繫上我,想先向我諮詢離婚問題,然後再決定是否委託我代理。我說:「可以,但如果當天不能確定委託,僅是諮詢的話,需要支付諮詢費。」他竟然表示很不理解:「李律師,你怎麼和我談錢了呢?」

我更不理解了,我怎麼就不能和你談錢了?我是你爹嗎,對兒子就應該無私地付出?或者我是慈善機構嗎,對你就應該扶貧濟困?

3

一個90後的小子,可能初中沒畢業,從農村走出來的,現在市裡掛靠一公司攬點兒小活兒,逢人便說他終於實現了兒時的夢想:開車走馬路中間、而不是靠邊步行或騎自行車。談及他們村的另兩個人,他說:「這兩個人是我的左膀右臂。」表面上,似乎在說這兩個人的重要性,在說他如何會用人,實則,是為了突顯他是如何的牛逼。對人說話的語氣神態,彷彿他就是馬雲,他就是劉強東。全村的驕傲、全村的希望,儼然就是他了。

此人算是我的一個「親戚」。曾打電話諮詢我,他準備接手一家公司,問我需要注意哪些法律問題。親戚嘛,我就耐心給他講了一個多小時。其中,我建議他最好要與對方簽訂書面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違約責任,等等,以免日後若發生糾紛時,沒有解決的依據。他說如果接手了請我做法律顧問,問我怎麼收費。我說:咱們之間就別談費用的事兒了,我給你幫忙了。

依這種人的「見識」,又是親戚,若付個三千、五千的律師費,他認為已經很多了,而對我來說,還遠遠到不了收費的起點。沒法兒談費用的事兒,就硬著頭皮耐著性子幫忙吧。

一段時間後,我們見面,談及他接手公司的事情。他說:「對方沒有合同,簽不了合同,所以沒能接手。」轉而他又說:「其實,接了也就接了。」我靠,難道我害了你不成?我說:「你沒有接手這個公司,究竟是什麼原因,我也不想知道,但你不能把原因推在我身上。大家都是成年人,不帶這麼玩兒的。你是否諮詢我,諮詢我之後,對於我從法律角度給的意見建議,你是否採納,都是你自己的事情。對於付費的當事人也是如此,更何況我是給你免費幫忙呢!你要這麼的話,以後有什麼事情,就別再找我了。」他說:「以後有事情,我還是用你的。」「靠!你用我?我不是你的員工,你還沒有資格用我。」「你律師有什麼了不起的?!」「過去還真沒覺得律師有什麼了不起,但現在就是覺得了不起了,尤其在你面前!」

翻車了,挺好,再也不用硬著頭皮耐著性子免費幫忙了。

......

(以上都是真事兒,絕非虛構,如有雷同,說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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