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拉蒂駕駛員醉駕肇事逃逸,然後繼續醉駕超速撞燒毀正常等紅燈的寶馬車,造成寶馬車駕駛員身體大面積嚴重燒傷,寶馬車乘客兩人活活被燒死…這是嚴重的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案例,上海黃志華案(瘋狂的比亞迪),黃志華已被執行死刑,這瑪莎拉蒂駕駛員應該和犯罪分子黃志華一樣的案情,也應該判死刑立即執行。就看當地法院怎麼判!就看瑪莎拉蒂駕駛員家裡的神通廣大了!


第一,女車主的行為很可惡,應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第二,女車主固然可惡,但罪不至死,因為她所犯的罪不具備主動傷害性,屬於惡性違法交通事故,且藐視法律法規,應依法從重處罰,並對受害者進行賠償。第三,相信法律會公平公正的判決,輿論不應該過多幹預法律,也幹預不了法律的公正性,不要試圖道德綁架法律!


已經醉酒駕駛撞車肇事逃逸了,而且罔顧眾人在勸其下車處理,因為可能家裡有錢有勢,為了逃避醉酒駕車肇事的處罰而接二連三的撞了幾部車並追尾了寶馬最終導致二死四傷,這種有錢任性罔顧他人草菅人命的人渣不槍斃如何捍衛法律的尊嚴,如果是沒有前面的肇事還可以理解不重判不給斃了,不以儆效尤,震懾,以後不聽勸阻,肇事逃逸造成更多安全事故的事件還會更多!!!


現在就怕她後面有一些操控賊,搞出來精神病或者已經懷孕的事實,這樣可以推翻她所有犯罪的一切,最後把重點放在賠償方面,如果加是受害人家屬的諒解事情就算解脫了!精神病分為間接性和確定性,兩者都可以取到逃避法律的效果,這些年這種事情是經常出現的,這裡可能有人不相信會在這個時候發生這種事情,我強調一點,別人信不信不重要,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希望不要出現這種事情,我們拭目以待吧!


譚某犯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並造成二人死亡四個受傷和重大財產損失的後果,非常嚴重!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給家庭帶來極大傷害!罪名雖然成立,但事故發生時譚某處於醉酒狀態,無主觀犯罪意識,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如果譚家從物質上積極配合處理死者賠償事宜能夠取得二個死者家庭諒解書,那麼譚某在量邢上也可以得到減輕!我個人認為15至20年!本文屬個人見解,沒有立場!不喜勿噴!


若是乘車人為指示逃逸落實,那麼就有三人同時遭到法律制裁,醉後駕駛違背了法律規定,又造成嚴重後果所以必須承擔主要責任,但,酒醉人已經大腦失常,不能控制個人行為,又被乘坐人指示逃逸,所以乘坐人有嚴重的連帶責任。因此,三人都將受到法律制裁。若是三人都受到制裁,那麼量刑就會分攤,主要肇事者會被判刑十年以上,連帶人會在三年以上,同時賠賞受害方經濟。這個經濟賠賞是按法律規定執行,但也有協商的一部分。


大概率就是車內三個人擔責,司機主責。

死刑肯定不會,命保住了,以後風頭過去了,無限可能。

所以,還是無期或者十幾年。這主要看寶馬那邊什麼意思了。

還有不要老是對標上海比亞迪那個死刑的,車都不一樣,結果能一樣嘛。


看了一些評論,大部分說看錢,關係到不到位的!?我記得看過一張現場圖片車上有個V12,740好像沒有V12所以應該是760,一個開得起760的人,錢,背景,關係不會比瑪莎拉蒂差,個人覺得這肇事者不管用什麼招,最後還是得付出慘痛代價,何況寶馬車主沒死,大面積燒傷,這應該就不是錢能解決的問題了。


開的瑪莎拉蒂,不會死刑,如果是麵包車百分之五百死刑,立即執行,不用調查了


我認為,懷孕,精神病最好不要出現在這則新聞上!這關係到兩條人命啊!懷孕他肯定是不可能的,就算是,那可能也流產了,如果要說是精神病,這還真不好說,不到最後啥事都有翻盤的機會!真擔心這麼大的事嚇得她得了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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