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法制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月从事政府立法工作长达17年。她着力在立法为民、机制创新方面取得成效,先后组织起草、审查并推动出台了《海口市湿地保护若干规定》《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一批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立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立法工作始终。

陈月在组织起草、审查重大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立法项目中,坚持采取听证、论证、座谈等方式,听取市民群众意见,并就重要立法条款,反复与相关部门、处室同志推敲、论证,做到于法有据、于理有度、于情有融。

她推动市政府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2018年又组织起草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海口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管理办法》,将立法项目听取社会意见制度化、规范化,为今后的立法项目更好地听民声、知民情、解民忧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创新机制,有效保障立法项目符合社会阶段发展的实际需求。

★创新增设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内容。在组织编制市政府年度制度建设(立法)计划时,创新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议项目纳入政府年度立法计划进行管理,努力实现立法计划编制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统一。

★率先规范政府立法项目委托起草工作。2018年,牵头组织对近年来海口市委托起草的48件制度建设(立法)项目有关情况进行调研座谈,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形成《海口市政府立法项目委托起草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起草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海口市政府立法项目委托起草管理办法》。

★逐步建立政府立法项目立法后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2018年,委托北京城市学院众城智库和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合作联合对《海口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对未来海口市在放管服改革和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大背景下的政务服务发展格局提前进行研判,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决策参考。



打造队伍,为立法工作提供坚实的高素质人才保障。



负责立法工作期间,她采取不定期高层次培训班学习、日常业务交流带训、每周定期业务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立法人员的理论素养、业务能力,打造了一支优秀的政府立法工作团队。



编辑 | 李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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