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持卡人連續6個月或24個月沒刷卡,銀行會主動取消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權利。

有些人手邊信用卡太多,甚至有些卡可能很久都沒刷。現在越來越多銀行也開始主動幫卡友剪呆卡,若持卡人連續六個月或廿四個月沒刷卡,銀行會主動叫停,取消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權利。

專家指出,若真的不想用,持卡人可考慮剪卡,以免長期未動用衍生盜刷風險,而國內發卡銀行也正主動出擊剪呆卡。

包括元大銀、臺北富邦、兆豐銀、永豐銀、渣打銀、新光銀行等,都已在「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或稱約定條款)」中寫明,若一段時間未動用信用卡,銀行會主動通知持卡人停止用卡權利;臺灣銀行將自十一月起跟進,花旗銀行也會自明年一月起實施。

根據金管會定義,最近六個月有一次消費紀錄,就算「有效卡」;反之若持卡人「連續六個月」沒刷卡,就是張「呆卡」。

今年七月全市場平均「有效卡率(有效卡數/流通卡數)」達百分之六十六點八六,呆卡率為三成三。但很多銀行有效卡率只有五成多,代表呆卡率也高達五成。持卡人對「呆卡」,多半沒感覺。但對銀行來說,每一張卡片,都有成本考量,呆卡量過大,也會喫不消。

兆豐銀行規定,若卡友連續六個月(含)以上未使用卡,且未使用循環信用餘額,銀行得以書面等方式通知持卡人終止契約。北富銀、元大銀及新光銀是等到卡友連續十二個月沒消費,才主動通知停卡,渣打和永豐銀的停卡條件,則是連續廿四個月。

臺灣銀行自十一月起,也將規定若持卡人連續廿四個月沒交易,得暫停持卡人用卡權利。花旗銀行自明年一月一日起新增規定,卡友若超過廿四個月沒有交易或繳款紀錄,會書面通知卡友停止使用卡片。花旗表示,此舉也可避免長期未動用信用卡衍生遺失或遭盜用冒刷風險,也是保障客戶權益。

其他發卡行雖未明確訂出停卡期限,但也會規定,銀行基於風險、安全、持卡人財務、信用、消費及還款狀況,可在最少三十或六十天前書面通知取消持卡人使用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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