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狼父性侵女儿6年,竟还恶称:我有结扎妳不会怀孕。(示意图/达志影像/本文当事人无关)

▲图为示意照。(示意图/达志影像/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印尼籍移工毕斯利在脸书结识同乡的莉莉(化名),两人一起到第一广场买手机,途中借口要洗澡相约前往旅馆开房间,趁机性侵莉莉得逞,过程中还拔下穆斯林头巾上的大头针威胁对方,「不能哭、不能叫, 再吵就刺妳的眼睛」,事后遭到机警的莉莉「拍照」控告,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3年6月,并于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

判决书指出,毕嫌起初对莉莉宣称,「反正妳也要去上厕所,不会对妳怎么样」,意图相约对方到旅馆开房间,却在建国路的旅馆房内将莉莉压倒在床上,强吻嘴唇、耳垂、颈部,他还拔下头巾上的大头针威胁,「再吵就刺进妳的眼睛」,完全不理会对方的大哭喊叫。

莉莉原本想趁机逃离现场,但碍于毕嫌将衣物拿走,遂进入浴室假意向毕嫌撒娇,「你要娶我」,要求对方拿出居留证供拍照留存,其实是趁机了解真实年籍资料,后来在毕嫌胁迫下又以男下女上的体位被再次性侵得逞,返家后在雇主的陪同下到警局报案。

毕嫌庭讯时供称,「两人发生性行为时,变成女方主动」,他认为两人是合意性交,所以当天有采取不同的性姿势,并且否认拿针威胁莉莉。

法官认为,根据毕嫌起初供称,「莉莉有说不要、不要」等反抗语句,就可证明双方并非合意性交,并且毕嫌又宣称,回印尼后有偕同家人向莉莉和解,此行为就可认定两人并非你情我愿的「男欢女爱」,最终依妨害性自主将毕嫌判刑3年6月,并于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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