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聯對於第三方支付機構分流交易量的擔憂與限制從未停止過。今天,藍鯨銀行頻道從銀聯方面瞭解到,中國銀聯日前向非銀行支付機構下發了《銀聯網路非銀行支付機構業務評價辦法》(下簡稱:《辦法》),對出現將銀聯卡交易信息直接發送給發卡銀行行為的支付機構,實施部分業務退出的處罰。

  銀聯相關負責人對藍鯨銀行頻道表示:「銀聯作為卡組織,本次發布的辦法主要是針對非銀行支付成員機構,本質上是順應監管要求。」

  的確,央行2016年4月下發《非銀行支付機構分類評級管理辦法》顯示,支付機構被分為5類11級,央行將按照分類評級對支付機構進行差異化、針對性的監管措施。與銀聯下發的管理辦法互有補充。

對非銀支付機構規範打分

  據瞭解,對支付機構業務評價工作則是由銀聯總分公司、成員機構、外部專家等相關評審方,通過指標模型、審議等評分規則進行展開。按照規定,每年視監管政策和業務、市場的變化進行調整。

  藍鯨銀行頻道在該《辦法》中發現,銀聯面向非銀支付機構進行精細的評價管理指標和得分結果。其中,評價指標包括但不限於監督管理、入網運營市場合作、跨境業務、風險防控、業務規範等類別。

  目前,評價得分採取百分制,銀聯根據支付機構評價得分情況,將支付機構分為I、II、III、IV、V共五類。「支付機構未遵守與銀聯相關協議約定及規則,將銀聯卡交易信息直接發送給發卡銀行的」直接評定為IV類。「被監管機構取消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直接評定為V類。

  對此,銀聯在《辦法》中特別指出對於IV類機構,限制部分業務的開通和調整;實施部分業務退出;提高風險防控要求並從嚴執行。對於V類機構,終止全部業務,要求限期退出銀聯網路;向監管機構建議取消支付業務許可證。

  非銀支付機構被監管機構處罰、媒體負面曝光、被銀聯譴責通報等細緻的指標都被銀聯一一列舉。可見,銀聯此次是大刀闊斧對非銀行支付機構進行合規有序的整治和評估。

重申禁止支付機構直連銀行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辦法》,將銀聯卡交易信息直接發送給發卡銀行的,直接評定為IV類,將限制部分業務的開通和調整,乃至退出部分業務。

  易觀金融分析師王蓬博向藍鯨銀行頻道分析,支付機構直連銀行現象在業內較為常見,其實是行業默認的灰色地帶,但大部分還是接洽銀聯的。

  銀聯一直在強調成員機構要共同維護「四方模式」。所謂的四方模式是指,消費者進行刷卡消費後,由發卡行、收單行、商戶、卡組織四方參與。在原先的收單市場,發卡行、收單機構、銀聯按7∶2∶1的比例進行手續費利潤分成。而近年來,隨著第三方支付機構發展壯大,第三方支付機構繞開銀聯與銀行直連,銀聯應得的10%手續費由第三方支付和發卡行商議分配。

  2014年3月,銀聯總裁時文朝曾坦言很擔憂:「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了250家第三方支付機構。支付機構中前20家佔90%以上的市場份額,這20家機構千方百計繞過銀聯進行轉接清算,銀聯的交易量分流得非常明顯。」

  銀聯對於第三方支付機構分流銀聯交易量的擔憂和限制一直沒有停止過,甚至早前對於支付受理市場處以罰款。

  中國支付網CEO劉剛向《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限制支付機構將銀聯卡交易信息直接發送給發卡銀行這一點最重要,也是銀聯最為重視的。銀聯一直在堅持「四方模式」,多次發文禁止成員機構直連銀行。這是銀聯的生存之本,一旦繞過銀聯走「三方模式」,銀聯就失去了存在價值。

網聯平臺擠入清算行業競爭

  今年4月,網聯平臺啟動試運行,首批接入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市場解讀為攪動支付市場一池春水的網聯平臺上線宣告第三方支付機構直連銀行時代告一段落,旨在進一步規範網路支付業務的合規。

  毋庸置疑,網聯平臺的出現衝擊最大的將是銀聯。移動支付網分析師慕楚對藍鯨銀行頻道分析,「現在網聯平臺出來,支付機構與銀行直連開始慢慢叫停,銀聯方面也是迎合政策導向,強化作為清算組織的職能」。

  此前,銀聯內部人士曾表示,如果網聯平臺能進一步規範互聯網支付的發展,對銀聯也是存有積極意義的。

  網聯平臺上線將為支付寶、財付通這類非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搭建一個共有的轉接清算平臺,受央行監管。銀行、網聯平臺、中國銀聯、第三方支付新一輪博弈重啟。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所法與金融室副主任尹振濤(博客,微博)表示,網聯平臺雖然有官方背景,但其仍是公司性質,在改變第三方支付與銀行的直連模式方面進展不 會很快,預計需要2-3年。

來源:藍鯨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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