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投保人去世了,被保人還活著,那麼保單的現金價值就變成了投保人的遺產。這時候被保人可以和投保人的遺產繼承人(很多時候被保人可能就是繼承人)協商,是採取變更投保人,還是退保。然後找到保險公司辦理相應手續。

2、如果投被保人是同一人,或者投被保人同時去世,按合同條款約定執行,含身故責任的重疾險就可以理賠。

3、含投保人豁免責任的重疾險,且辦理投保人變更的,該合同後續保費得到豁免,無需再交,屬於被保人的保障利益不變。

4、需要變更受益人的,由被保人和變更後的投保人協商決定,然後向保險公司申請。


按照你的提出的問題,推測這個投保人僅僅是投保人,被保人另有其人。投保人在保險上只是出資人,保險保障的對象是被保人,所以投保人身故,重疾保險本身同投保人沒有關係,不可能得到賠付。如果保險附加了豁免投保人身故傷殘重疾的保險,那麼這份保險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豁免保費,以後餘期的保費就不用繳納了。如果連豁免投保人保費保險都沒有,那麼應該考慮辦理投保人變更了。


你說的是投保人和被保人不是同一人。保險的保障是被保人,所以是不會給投保人賠付的!只是有的產品投保人有豁免,豁免分:因意外導致全殘身故和重大疾病。假如投保人出現豁免約定的豁免責任,那麼後期未交完的保費不用交了,被保人的保障繼續有效。


保險合同的主體是被保人,投保人是負責出保費的,只有投被保人是一個人的情況下保險才會賠付。


賠的永遠是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同時是投保人就按合同賠,否則就賠不了,因為不是被保險人。


如果你有?豁免權、豁免了投保人又豁免了被保人、那就保單繼續生效到合同日期、以後保費都豁免不用交了


保險保障的是被保險人,投保人去世了就要自己去辦理更改新的投保人!受益人也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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