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租房的人越來越多了,因此所產生的問題也是變多了,今天我就來簡單的介紹一下常見租房陷阱。

  陷阱一:騙取房屋租金

  一些不法中介公司打着房屋出租代理的名義,以各種優惠條件從業主手中騙得房屋鑰匙及一個月的空置期,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同時刊登低價出租廣告吸引租房人士。

  如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屋租金,而更多的是採取半年付、年付來支付租金。不法中介採用這種手段,短期內便可積累大量的現金,然後伺機攜款出逃,從而給業主及租房人帶來巨大的財產損失。

  陷阱二:鉅額差價

  不法中介使用各種優惠手段,騙取業主信任後,以極低的價格代理業主的房屋,轉手以不收取中介費的名義按市場價格出租,從而賺取高額差價。

  陷阱三:冒充房東騙取中介費

  這個騙局中的不法中介首先要租下一套合適的房子做道具,然後從該公司找出一名業務員冒充房東,對顧客報出的出租價格都遠遠低於市場價格。每當顧客看房滿意與假房東簽下合同並交納了中介費後,這位假房東又找出各種理由不肯出租了。

  顧客找公司退錢時,公司說雙方已籤租賃合同,中介服務已經完成,房東屬單方違約,中介費不予退還。

  陷阱四:以不法手段騙取各種名義的費用

  “看房費”。這個騙局的過程是客戶交納300-500元的“看房費”後,由甲業務員帶領客戶去看“一套房子”(當然這套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在路上乙業務員打來電話冒充房東說臨時有事去不了,另約時間看房或讓該客戶記下“業主”的電話號碼,這時甲業務員會說:“你已和房東取得聯繫,根據合同看房費不予退還。”

  陷阱五:合同陷阱

  無論是房東還是房客在委託中介公司爲之出租或租賃房屋時,都要與之簽訂一份委託合同,如果您不認真閱讀其中的條款,很可能會掉入中介公司挖好的陷阱裏。

  正確的做法應是在驗證房東身份和房產權等相關證件,並與房東簽訂正式的房屋租賃合同,做完物業交割後,才能給付中介公司相關費用。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