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不了啊,畢竟是在美國,鬧大了搞不好先把文物部門的人抓起來,別談什麼道理,拳頭大就是道理,80年代美國有個反海外腐敗法,專盯其他國家的企業對發展中國家的政府行賄,美國當時要扶持通用電氣,就趁它競爭對手法國阿爾斯通公司總裁耶魯奇在美國出差將其監禁,理由是阿爾斯通公司在印尼的一個項目對印尼政府行賄,然後通用開始收購阿爾斯通,直到收購完成才把耶魯奇放出來,期間歐洲很多國家抗議,美國完全不理……在國際事物上,拳頭大,真的可以為所欲為,別談什麼公理和正義……公理只在大炮的射程內


任何預案都無法百分百確保萬無一失。把國寶送出國展覽出發點是加強中美兩國文化交流增進中美人民之間的了解。然而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在發生這一事件之後,美國一些人卻以這樣的態度縱容甚至為肇事者開脫,蓄意破壞歷史文物都是應受道德譴責和法律追究,這世界各國的普遍共識,公道自在人心。長期以來,美國內一些人罔顧公理,奉行只照別人不照自己的雙重標準,別人欺負你,你還覺得自己錯了,豈不可笑,對於這些人就不要幻想和他們交朋友了,你做初一,我做十五,走著瞧!


出國門的都是仿製品吧


與國內掏幾隻鳥被判10年的學生比比看,就知道了。


美國已經是無賴國家,什麼都能幹出來


拿到美國展覽就是犯賤,兵馬俑是什麼地位的文物?想看來中國。送上門的被扇臉,秦始皇棺材板壓不住了,出來扇這群牧羊狗


沒啥好說的,誰有空把那把火炬弄回來,我出5塊


誰同意借出去的,追誰的責


要是國人掰斷的,不盼個三年五年的,對國外人怎麼就慫了,還是國外人不好惹是咋地。


如果發生在國內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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