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築夢計劃”招生簡章已發佈,計劃招生130人,報名時間爲2019年4月8日12:00—4月25日23:59,請符合條件的考生及時關注高校動態。

爲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3號)精神,我校2019年實施高校專項“築夢計劃”。

1.申請範圍: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理科或文理不分科省份的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2.申請條件: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符合2019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父親及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3.招生專業:

“築夢計劃”招生專業設置於我校強勢學科、特色學科所在的學院(包括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化學與化工學院、輕工科學與工程學院、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數學學院、物理與光電學院、工商管理學院、公共管理學院、環境與能源學院、生物科學與工程學院、新聞與傳播學院、法學院、經濟與貿易學院和醫學院),詳見附件1。

4.招生計劃:

“築夢計劃”錄取總人數約爲我校當年本科總招生數的2%(130人,具體以教育部下達爲準)。我校根據專業投放與區域分佈的合理性,初步制定各省“築夢計劃”招生專業(見附件2)。6月下旬我校將根據各省符合資格考生人數,兼顧生源質量,在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公佈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

1.報名:

考生提出申請,考生所在中學校長或單位領導必須進行實名審覈並對其真實性負責(校長或單位領導在申請表上簽名)。

報考“築夢計劃”的考生均需採用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爲2019年4月8日12:00—4月25日23:59,登錄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進行網上註冊、報名、確認志願並提交。

完成有效網上報名後,考生的相關材料須於2019年4月30日前(以寄達郵戳爲準)寄(送)達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逾期寄(送)達者視爲放棄報考。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應依據考生學籍檔案和在校表現,如實協助考生提供下述相關寫實性材料(所有申請材料請以A4紙按順序裝訂):

(1)打印並加蓋中學公章的《華南理工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

(2)學生本人全文親筆手寫的《個人自薦信》(請結合個人情況,在自薦信中表述對未來的想法,例如將如何服務於學校、地方、國家等);

(3)學生本人身份證複印件、本人戶口本複印件、父親(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複印件、父親(或法定監護人)戶口本複印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複印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口本複印件(所有戶口本複印件都須包含其所在戶口本戶主首頁+本人所在頁);

(4)父親及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所在工作單位開具加蓋單位公章的工作證明;無業者由戶籍所在地開具無業證明,加蓋戶籍所在地管理部門公章;

以上寄(送)的申請材料缺一不可,否則報名無效。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

2.資格審覈:

我校將組織專家對所有寄(送)達的申請資料進行初審。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同時由所在省(區、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覈。初審結果將於2019年5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http://admission.scut.edu.cn/)、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xxgk)上公示。我校不再組織資格測試且不收取任何費用。

1.所有“築夢計劃”初審合格考生其報考條件須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及各省級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審覈,審覈通過且公示無異議後即被認定爲我校“築夢計劃”公示合格考生。

2.根據“築夢計劃”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和我校在生源省(區、市)的“築夢計劃”招生專業計劃數,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根據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專業志願及我校在生源省(區、市)的“築夢計劃”招生專業和計劃數,按分數優先、尊重志願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考生所填專業須在我校“築夢計劃”在該省(市、區)投放專業內)。當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同分排序原則排序。政治思想品德考覈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未達到所在省(區、市)要求者不予錄取。所有“築夢計劃”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該省普通類一本控制線及以上(合併本科批次的省(市、區)執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服從專業調劑且當年報考我校纔可享受“築夢計劃”政策;其具體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要求以當地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爲準。

3.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色盲、色弱項目不滿足專業要求等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覆查(色盲、色弱等色覺評定以高考體檢結果爲準),複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或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1.申請者應本着高度負責的精神和誠信的原則如實申報相關材料。我校在錄取及新生入學後將實行嚴格的複審制度。對僞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應當認定爲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2.考生所在中學需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接受社會監督。推薦中學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我校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辦理,取消該中學推薦資格,並向有關教育主管部門、各高校通報。

3.我校具有完善的監督機制,監督舉報及信訪電話:020-87110195/87110126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 - 12:00、14:30 - 17:30

聯繫電話:020-87110737

諮詢專線(6-7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傳真:020-87111502

Email:[email protected]

官方網站:http://admission.scut.edu.cn/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清清文理樓(37號樓)505室

郵編:510640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http://admission.scut.edu.cn/)”爲我校官方招生信息發佈渠道,我校各類招生信息均將通過此網站向社會發布,請考生、家長等善加利用,及時關注。

本招生簡章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託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對該簡章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問者應在公佈之日起一年內通過諮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受理。

附件1:“築夢計劃”招生專業及浙江省選考科目對應總表

附件2:“築夢計劃”分省分專業表

附件3:報名系統使用說明(http://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

(附件請跳轉: http://www.mxzzzs.com/news/100345.html 獲取)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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