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東北發展區內近期有人涉嫌經營違規燒烤場。

新界東北發展區內,靠近上水梧桐河一幅近三十萬呎的土地,涉嫌違規經營燒烤場及食堂。本報記者經過連月調查,發現上址在去年底完成平整工程,其後陸續有停車場、燒烤場、食堂等相繼開業,場地負責人更聲稱未來將擴大規模,將上址打造成北區旅遊熱點。惟場內設施開業不久即接獲多宗投訴,食環署證實,燒烤場及食堂均未持有相關牌照,且涉嫌無牌賣酒;地政總署亦確認,場內有違規及僭建構築物。有區議員形容,近年不少人積極開發祖堂地,不排除有人趁東北發展收地前「賺到盡」。 

梧桐河30萬呎農地涉偷步開燒烤場。

近月上水梧桐河一處新近開業的燒烤場,每逢週末晚上人流如鯽,夜夜笙歌;鄰近的飯堂日間則供應早、午餐等熱食,吸引不少食客光顧。記者翻查Google Earth資料發現,該幅佔地近三十萬呎的土地原遭荒廢,至兩三年前才被人開發,去年底燒烤場及食堂陸續開業,惟至今仍未持有相關牌照,涉嫌違規,場內亦發現有違規構築物。

上月記者佯裝食客光顧燒烤場,週末成人每位收費一百五十八元,任食四小時,包一支非酒精飲品,進場後有職員協助開爐,並指示食客到場內一個綠色大帳篷的雪藏櫃,領取醃製豬扒、雞翼、肉丸、香腸及粟米等逾十款食物。

現場所見,場內搭建了多個帳篷,並有貨櫃屋或組合屋作士多或倉庫,底部有磚頭架起離地。場內以白色組合屋搭建的士多,供食客憑券領取飲品,同時又出售多款品牌的啤酒,售價由十元至二十元不等,當日不止一位食客從士多購得啤酒,隨即返回座位一邊燒烤一邊飲用。

根據現行法例,經營燒烤場須視乎經營方式,領取相關食物業牌照。食環署表示,該址現正申領新鮮糧食店牌照,但現時無領有或向酒牌局申領酒牌。過去一年,署方向燒烤場相關人士就未有領取相關食物業牌照,無牌經營食物業共提出一宗檢控。

燒烤場亦有三個大帳篷為食客提供投射大銀幕、音響設備及米高峯等設備。《星島日報》記者放蛇當晚約七點進場,直至近十一時離開,期間一直有食客唱卡拉OK。

毗鄰燒烤場的私人屋苑皇府山業主委員會副主席袁太反映,類似情況於入秋後每個週末均常發生,「住戶深受騷擾,為此多度投訴。」環境保護署表示,今年共收到七宗有關該址的環境滋擾投訴,曾多次派員於不同營業時段到場巡查,期間並沒有噪音超標情況。惟袁太指出,環保署於屋苑巡視當天沒人唱卡拉OK,燒烤場才避過一劫,與此同時,業委會質疑該場沒有向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申請歌曲版權,去信投訴後獲回覆指「跟進中」。

該土地今年十月亦於一間改裝為廚房的黃色寮屋開設自家美味飯堂,供應早午餐,並可訂座預定農傢俬房菜。記者上月再到飯堂放蛇,以顧客身份點餐後,職員隨即走進廚房製作定單。對方不諱言,飯堂午市最多人光顧,並指今周晚市開始供應雞煲,「得閒來試試,包你話正。」惟現場並沒有掛起任何食肆牌照,據食環署紀錄,該處所並未持有有效的食肆牌照。

有人擬趁收地前賺到盡。

記者光顧當日,同場還有多位身穿工衣的地盤工人前來進食,當中有人點上啤酒送餐,並由職員置放在啤酒桶及送到餐桌上。食環署指,自家美味飯堂未持有有效食肆牌照;酒牌局資料亦顯示該飯堂沒領有酒牌。


就此,自家美味飯堂負責人陳小姐聲稱「申請緊(牌照),有冇就不知。」惟她否認飯堂無牌賣酒,辯稱啤酒由食客攜到飯堂飲用,再寄放在飯堂雪櫃內:「客人在出面士多買過來,飲唔曬,便儲存在雪櫃。」

即使該土地有多項新發展,惟地政總署指,燒烤場、飯堂涉及多個私人地段,均屬現時新界常見的舊批不可建屋地段,俗稱「舊批農地」,並無土地用途限制,但不得在其上搭建未經批准的構築物。根據紀錄,北區地政處曾向有關地段發出修訂租賃許可證及農用構築物批准書,容許業權人搭建住用構築物及農用構築物,惟署方實地視察後,發現該處構築物有違規情況,包括構築物所批准的用途及尺寸已經改變,現場亦發現有新搭建的違契構築物。

針對以上各項涉嫌違規情況,場地負責人王亞芹未有正面回應食肆或飯堂涉嫌無牌經營,只多番強調毋須回答記者問題:「你覺得燒烤場有問題可以報警,擔心餐廳無牌喫了會中毒都可以報警,你見到有事未必等於犯法......不要再跟我說這些無聊問題,我沒空跟你談。」說畢立即掛斷電話。

不久記者收到自稱為場地管理人的黃鐵芳來電,他不諱言,場地開業至今已收到逾千個「無聊投訴」,但從未被政府部門執法,反指公司有心經營,堅稱各個處所均無違規:「這個場地連同對岸一處土地合共五十多萬呎,皆屬我們公司管理的,我們有領牌,不是『玩玩嚇』。」他又指,其公司僅負責分租地方,並非跟租戶合作,故無刑責。

就燒烤場未成功領牌已提前開業,記者按燒烤場社交專頁電話聯絡其負責人,輾轉又被轉駁予黃鐵芳接聽。他表示,士多跟燒烤場並非同一東主,前者已領商業登記證,賣酒則毋須領牌,後者未領得新鮮糧食店牌照前開業,則源於領牌需時:「至少要等半年以上,香港有幾家食肆會等到有牌才開業?」他續說,場地只是提供了大銀幕、音響設備及米高峯,沒有收費,食客自行唱卡拉OK:「他們要玩,我們都沒辦法。」

針對燒烤場負責人聲稱酒精飲品僅由士多出售,不涉及違規,大律師陸偉雄指,士多出售酒類及食肆容許食客攜帶酒類飲用,均不用申領酒牌,但若執法人員從觀察或「放蛇」搜得證據,證明涉事士多及食肆由同一批人士經營,便足以構成違規。

近年北區先後出現多個涉嫌違規的燒烤場,有熟悉北區的知情人士透露,隨北區人口急升,對康樂設施的需求倍增,造就燒烤場有利可圖。他續指,違規經營燒烤場的罰則輕微,亦有灰色地帶可鑽:「既然大有商機,又多法律罅,便會有人博一博。」

北區區議員劉其烽指,涉事地段屬於祖堂地,以往多為廢土,較少開發,惟自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出臺後,愈來愈多祖堂地被平整發展,大多用作停車場、燒烤場、貨櫃場等,他直言涉事地段面積屬當中最具規模:「祖堂地以前無人理,不值錢,但近四五年頻頻有人出手開發,想必是趁收地前賺到盡。」

據土地查冊資料顯示,涉事地段由一羣廖姓人士持有,負責營運的「梧桐河小鎮發展有限公司」,其幕後股東旗下有不少公司,行業涵蓋多個範疇。

地政總署表示,涉事燒烤場、飯堂及停車場所在的地段,牽涉丈量約份第51約地段第532號餘段、第533號餘段、第534號餘段,以及第51約地段第538至545號和第551至553號,共十四個地段。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有關地段由一羣廖姓人士持有。

從燒烤場及停車場的宣傳單張可見,該處由「梧桐河小鎮發展有限公司」負責營運,該公司於去年四月成立,起初名為「芷穎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至去年八月才易名。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該公司由WANG YAQIN(王亞芹)及方正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出任董事,後者由WONG TIT FONG(黃鐵芳)全資持有。

以黃鐵芳的資料進行董事查冊,發現他先後出任過二十二家公司董事,其中十二家已告解散。相關公司的業務涵蓋廣泛,包括農產品、跳蚤市場、租務管理等,其中一家名為「家家飲食文化集團有限公司」則由黃鐵芳及王亞芹共同出任董事。

有熟悉組合屋搭建的人士直言,業界近年頻頻承接改裝組合屋作燒烤等康樂用途的生意,反映類似情況如雨後春筍。

熟悉組合屋搭建工程的陳先生(化名)指,新界近年有多處農地發展為商業場所,當中以燒烤場等康樂用地的增長最快,故組合屋及貨櫃屋業界亦頻頻承接生意,以「農舍」為名入紙改建,代為搭建VIP房給顧客使用:「組合屋住宅不是業界主要的生意來源,真正大茶飯來自燒烤房、倉庫或物流倉等商業用途,這類用途亦是地主的收入來源,靠不斷擴建賺取更多利潤。」

陳先生表示,農地轉型為康樂用地,背後大多有土地開發顧問公司支援,公司負責人跟新界鄉紳亦長期有緊密聯繫,依照農地尺寸向政府申請搭建建築物「擺放農具」,惟以其經驗,各處農地的構築物有多達九成均屬僭建:「即使場主曾申請將『農舍』入契,但場地擴建後,卻未逐一為新加建築申請許可,有時三間房有牌,另外九間沒有也不出奇,若執法部門前來巡查,他們申請暫緩清拆即可拖延下去。」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