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界上最難處理的就是家庭的事務,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扯不清,捋還亂,造成家庭就是個最不講理的地方,叫受委屈的人有理都說不清。

就如樓主所說的,丈夫不給孩子的生活費應該怎麼辦的這個問題。我是個直筒子,不怕得罪人。猛一看還以為這個丈夫真是個不負責任,沒有擔當的男人,要不理解的話,這個男人就會受到譴責。

看了你的內容介紹以後,我才恍然大悟,你的丈夫是被你父母趕出家門的,這還真鬧不清你是和你丈夫過一輩子,還是和你父母過一輩子的人。你的心就沒在你丈夫身邊,而是眼裡只有父母,就不配做人妻。

從你的內容介紹中得知,你們是在外面打工的,才會租房住。生下了孩子,在帶孩子的問題上,你們夫妻發生了意見分歧, 由於你的一意孤行,再加上自私,你的父母借著帶孩子為由,雙雙的跑到你的家裡,這不是要你丈夫養老,在實質上成了上門女婿嘛,難道還要叫你丈夫感恩你的父母,不成天大的笑話,是人都不能接受的。

在帶孩子的問題上,你的丈夫的意見是送回老家,讓公公婆婆帶,而你的主張要你的父母帶,說白了就是為你的父母養老。你的父母親肯定不會帶孩子,要不然你的弟弟也不會死。丈夫說話雖然魯莽,得罪了你的父母,但你的父母有什麼權利把你的丈夫從家裡趕出去。你要是愛丈夫的話,就能夠冷靜下來好好商量,把孩子送進幼兒園,或者是請個保姆帶,什麼事情都沒了。

扯別的都沒用,現在回到你這個問題上回答。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合法夫妻在婚姻期間內,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屬於雙方的共同收入,你用共同收入撫養孩子,依法就是你丈夫也盡到了撫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想要叫丈夫拿出孩子的撫養費的話,只有向法院提出離婚,婚姻不存在了,丈夫就有撫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


丈夫想他爸媽帶孩子,就讓他們帶,女方為什麼非要帶,帶孩子本來很幸苦,讓男方帶家庭就和諧了,自己父母青鬆了,離婚是不是就解決問題了,傷害的是孩子,破損的家庭帶出來的孩子沒安全感,也沒父愛。


作為妻子,你自以為是,你沒尊重你的丈夫,他是負氣走的。你本身主次不分,夫家纔是你的家,丈夫又不是倒插門。想和丈夫和睦相處,聽丈夫的,把孩子接到丈夫身邊,父愛如山,配合丈夫,這樣纔像個家。


向法院起訴,要求你丈夫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國家專門制定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孩子健康成長、合法權益。


缺德!上法院起訴強制執行!你們的孩子就不應出生!有這樣的父親及吵鬧的家,不被生出來是他們幸運的事!可他們能做主嗎?所以沒有責任不具備愛心的男人或女人請不要隨便成家,更不要苦難強迫到下一代孩子的身上!像此類的真他媽噁心!還不如從未認識過!


先協調爭取,還是不給就起訴到法院


既然她沒有感恩之心你又何必把小孩留在你父母身邊讓你父母辛苦呢?他要他自己父母帶也沒錯啊你可以嘗試


讓孩子改姓!


上法院,強制執行,看他拿不拿


不管怎樣,不給生活費完全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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