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雲掌財經 史靜

  中國沒有中產,維權的時候才知道大家都是底層。

  距離消費者權益日315僅僅過去一個月的時間,4月中旬,“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就持續佔領微博、百度等各大網站的話題熱度榜單。該事件熱度持續攀升,不僅僅是因爲人們詫異於奔馳這樣高端、高品質代名詞的公司竟然會發生新車還未開出4S 店就漏油的事件,更是因爲事件發生以後,奔馳方4S店作爲商家卻一再推諉、態度傲慢,讓人心寒,爲大衆情感所不能接受。

  圖片來源攝圖網

  據悉,該女性顧客是在今年的3月22日在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完成付款並簽定買車合同的,她在簽單提車5分鐘後,連4S店的大門都沒開出去,發動機就發生了漏油。與店家反覆交涉15天后換來的卻是替換發動機的“魔鬼”方案,如果真換了發動機,這個車搞不好當二手車都賣不出去,一輛開都沒開的新車就這樣成了殘次品。

  國家“三包”保護的是誰的利益?

  何爲“三包”?“三包”政策其實就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1986年4月,國務院發佈了《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在《條例》中明確: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負責。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的有關法規、質量標準以及合同規定的對產品適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羽毛與石頭的平衡

  但是,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法律規定卻淪成了有權勢的人保護自己的工具,比起他們,普通老百姓很難通過法律去捍衛自己的權利。造成這樣尷尬結局的原因有很多,普通老百姓先天的在法律法規的研究上花費時間、精力不足等,遇到侵害後往往不知道怎樣處理,法律的解釋權就落到了更專業的、準備更充分的商家身上。比如這次“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西安利之星總經理就大放厥詞,說漏機油在“三包”國家的法規裏只能達到換發動機的程度。很明顯,商家只認對自己有利的“三包”法規,同樣是根據國家“三包”,修車超過5天,商家就要給客戶配一個備用車,但是該車主打電話詢問後得知,奔馳方能否提供備用車還要看個店的情況,在該顧客發現漏油問題後的這近一個月內,她也沒有拿到備用車代替出行,消費者的合法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消費者和商家無法對等。

  金融服務費是什麼費?合法嗎?

  4月14日,就西安女車主被迫向利之星奔馳4S店交納金融服務費1.5萬一事,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發表正式聲明稱:梅賽德斯-奔馳一向尊重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業務運營,不向經銷商及客戶收取任何金融服務手續費。

  奔馳聲明

  很顯然,這個金融服務費應當是不能收、不合法的,但是西安利之星還是收了。該女車主稱,自己本來有能力全款購車,但奔馳4S店銷售人員極力勸說其使用奔馳金融業務進行貸款買車,在這一過程中,她對於“金融服務費”一事完全不知情。4S店畢竟做賊心虛,這個費用在女車主付完首付、買完保險等所有的合理費用都收齊以後,才告知其1.52萬元的“金融服務費”,這筆費用“不可以刷卡”,在單純相信對方的情況下,她通過微信轉賬到4S店內一名員工的個人賬戶中,且沒有開具發票,只有收據。直到4月12日,奔馳女車主通過網友才知道自己被騙了,金融服務費涉嫌欺詐。

  “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解開了金融服務費的遮羞布。其實不僅是奔馳,當下幾乎所有爲消費者提供金融貸款業務的4S店都會收取金融服務費,具體金額不一。這個費用該收多少,業內並沒有界定的標準,所以這項費用到底如何收費該收多少,基本上都由4S店自己做主。至於“金融服務費”的流向,一部分可能是作爲銷售人員的抽成和4S店的利潤。在當下4S店新車銷售普遍虧損的背景之下,“動點歪腦筋”成了很多4S店的普遍的盈利選擇,所以即使你是花大價錢買車的中產,也難逃套路。

  花錢買不到服務,是喪失了契約精神

  去年下半年,微博網名“花總丟了金箍棒”曝光了五星酒店衛生亂象收費,高達數千元一晚的五星級酒店,其實最基本的衛生狀況都難以保障,同一塊髒抹布、顧客用過的髒浴巾等擦拭杯子、洗手檯、鏡面,客房服務人員從垃圾桶裏檢出一次性杯蓋繼續給客人使用;房屋質量問題也頻頻爆發,一兩百萬甚至更貴的價格買到的房子,交房後發現房內牆皮脫落,地面裂縫等。如果聰明是一種天賦,那麼誠信就是一種選擇。契約精神是市場經濟的基石,“誠實守信”也是民法的重要原則。“出爾反爾”的精明,與契約精神格格不入,縱然能一時省下銀子,也會帶來違法之虞,更會讓廣大消費者“留個心眼”,商譽損失更是難以估量。契約精神和尊重規則,全球範圍內的企業家都對其推崇備至,擺出一副虔誠教徒的模樣,事實上,缺乏契約精神、不遵守規則比之缺乏資本、丟掉訂單更加不可接受。

  還有,當我們不得不維權時,體面的維權離我們還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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