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哥 | 死刑有存在必要嗎?看完這部9.4分的良心劇再回答
死刑有存在的必要嗎?
看過很多新聞,哥經常問自己這個問題。
因爲存在死刑,有了聶樹斌、呼格吉勒圖含冤而死。
同樣也有杭州保姆縱火案裏,林生斌一心要求判處兇手莫煥晶死刑,只有這樣遇難者家屬心中的恨才能抹平。
對這個問題百思不得其解,直到這個週末哥追完《我們與惡的距離》,找到了答案。
一部豆瓣評分9.4的臺劇,兩萬人評價超過七成給出5星好評,也是哥今年唯一一部熬夜追完的劇。
故事的大背景從一場殺人案開始,兇手李曉明在劇院中無差別開槍殺人,導致9人死亡21人受傷,被判處死刑。
通俗認知裏,這樣的判決毫無意外。
但是,對於一個一心求死的兇手,死刑還有懲罰的作用嗎?
難道就不該追問,是什麼導致了他的殺戮?
從他的遭遇中,人們是否應該發現他行爲背後的社會病竈,並以此杜絕發生更多同類案件?
……
辯護律師王赦就有這樣的想法,做爲曾經的不良少年,他堅信並沒有純粹的惡,他希望能發現其中的真相。
爲此他不惜犯下衆怒爲兇手上訴,走出法庭被潑一身大便。
王律師毫不在意,爲了贏得輿論上的支持,他四處奔走,找到報社希望記者劉昭國能推出世界各國隨機殺人案的報道,以及臺灣司法體系對案犯心理的忽視。
只是沒想到,記者的兒子也死在劇院襲擊中。
王律師的辯解你或許此前就有所耳聞:是不是我們社會出問題了呢?
可是對於一個“獨狼”恐襲的兇手,有多少人會在乎他經歷了什麼,他內心的想法是什麼?
尤其對受害者家屬來說,放棄個人情感,保持冷靜理性更是難上加難,那不是凡人的境界。
可是律師堅信,這個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壞人,只有沒被人發掘的真相。
他找到兇手的家人以求發現更多內情。
這是一個原本正常,現在已經被輿論碾成廢墟的家庭。
兇手的父母已經淪爲社會公敵,千言萬語也難贖兒子的罪過,對着世人只有一句句對不起,下跪,把自己埋在怒火之中。
父親備受打擊已經徹底頹廢,飲酒度日。
母親苦苦支撐這個家,每天擺攤賣糉子,爲了不被認出戴了厚厚的口罩,以致臉部紅腫潰爛。
家裏還有一個大學尚未畢業的女兒,母親硬是給她改名換姓趕出家門。
母親也解釋不出兒子爲什麼會這樣做,在律師面前,她只有一句句的呻吟,自問自答。
自己的兒子從小聽話,連小動物都不會傷害,他們也尊重孩子的成長,“小孩子獨自在房間裏,媽媽要管嗎?不是說要給孩子獨立空間嗎?”
想不通,真的想不通啊!
我們一家人怎麼可能花費二十年去培養一個殺人兇手。
他們的生活,可能是絕大多數人正在經歷的日子,安寧平靜,可怎麼會變異出一個殺手?
無解。
在哥看來,律師一次次揭開大家的傷疤,其實並非同情兇手,只是作爲律師,他希望能對得起律師的本分。
只是他的這份冷靜與理性,對受害者家屬來說,顯得無比殘酷。
記者劉昭國曾經帶着同樣是新聞人的妻子宋喬安一起旁聽審判,妻子當場失控,爲什麼不立即死刑。
在兒子遇難之後,喬安陷入工作狂的狀態,以此麻痹自己。雖然丈夫作爲資深媒體人,出於工作習慣也想探究兇手背後的社會原因,但是他跟律師如出一轍的理由在喬安這裏完全不成立。
這個社會就是有那些主觀作惡的人,你說福利夠好,社會保障足夠健全就沒有壞人了嗎?當然不是,他們是難免出現的,就應該被懲罰,跟社會無關。
憑什麼要讓我們受害人表示理解與同情,他們的痛苦又怎麼排解,該怨誰?當然是兇手。
可是,我們要去傾聽兇手的故事嗎?
應該聽,但這並不意味着諒解,彷彿歸罪於社會,一個人的惡行就該得到減輕。
喬安的家,也已經成爲廢墟,似乎只有報仇才能讓她走出陰影,讓兇手的家人也承擔該有的痛苦才能解心頭之恨。
所以她發現自己的助手竟然是兇手改名換姓的親妹妹李大芝時,果斷做出派人跟拍的決定。
顯然有公器私用的嫌疑,這也導致兇手妹妹大鬧電視臺:雖然哥哥殺了人,你們濫用公器也是在殺人。
作爲電視臺的領導,喬安難道不知道界限嗎?當然知道,在發生爆炸傳聞後,她堅持求證拖到最後。發生兒童綁架案,爲了避免刺激兇徒,她堅持孩子獲救前不直播。
只是作爲母親,當兒子在母親節遇害,她的恨又有誰能理解?
只有死刑,才能讓她一定程度上緩解痛苦,這是人性最真實的一面。
終於迫於輿論與民情的壓力,當局快速做出死刑執行的決定。
那天,兇手的父母還收到信息,一向不願見面的兒子終於答應見他們了,父母還高興地準備帶什麼好?
當槍決的消息傳來,縱然早就做好了心理準備,母親還是癱倒在地。
兇手妹妹在電視臺,直播了哥哥行刑的新聞。
原本一向衝在新聞第一線的喬安也站到了幕後,最終哭倒在丈夫懷裏,彷彿失去了支撐,抽乾了精力,對自己電視臺鋪天蓋地的兇手新聞,徒有無奈。
也在那天,剛得知消息的王律師還有一絲希望,帶着材料衝到法院,然而已經晚了。
這一次,他的理想遭到了空前的打擊。
他的理想,公平、法律的尊嚴徹底坍塌,他堅信着人生而平等,爲什麼我們要靠殺人維護自己的安全,理想的社會不該是這樣的。
到底什麼纔是好人?
沒人有答案。
大家知道的只是作惡的人應該受到懲罰。
死刑執行後,律師看到兇手的一封家書,裏面說到:抱歉已經無用,如果有來生,自己還會選擇做同樣的事情。
律師說的那句話沒錯,死刑,用在不知死的人身上,沒有任何意義。
這份終極懲罰的意義到底是什麼?是對遇害者家屬而言的解脫吧。如果害死至親的兇手還悠然活着,他們可能一輩子走不出陰影。
按照如今的物質程度,用納稅人的錢養死刑犯一輩子並非難事,而且兇徒再也不能作惡,如此文明的辦法爲什麼不施行呢?因爲有些兇手活着終究是違反人性的。
就如同劇中一位老教授所言,不要挑戰人性。
《我們與惡的距離》就像一張大網,充滿了法律與輿論、人權與民意、媒體報道與片面真相的糾纏,每一個拿出來都是一個長長的故事,牽連起一個個案件背後衆人廢墟般的生活。
講真,無論辯護律師,還是喬安,或者兇手父母,站在他們的立場,哥都能體會他們的憤怒、無奈、痛苦,他們的所作所爲都能成立順理成章。
人性,並非標籤化的善與惡。
受害者家屬的傷痛得以釋放緩解,那兇手父母的痛苦又如何磨平?
律師真的錯了嗎?
一個兇手死了,似乎問題並沒有終結。這大概就是整部劇最成功的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