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男孩的爸爸,一個憨厚樸實的修車工眼裡3840就是一個合理的價格,隨後就像電影裏發生的,趙泰拿出四萬塊錢但前提是必須打一頓外包包工頭才能把錢拿走,但在堅持原則的修車工眼裡自己是要錢的不是來打人的,而且當著兒子的面更不能做這樣的事。反過來卻被為虎作倀的包工頭打了一頓,修車工感覺非常屈辱,有錢人一手遮天自己有冤無處訴,就在趙泰公司的大樓上跳了下去,做最後無奈的鬥爭(這個地方講錯了,應該是陳永強又回到趙泰公司後被扔下去的,多謝指正,實在抱歉)。

而在趙泰眼裡四萬是個「合理」的價格,如果修車工接受並按照趙泰的要求把包工頭打了一頓,討得趙泰歡心,或許他們父子就可以平安的離開。但修車工不是一個會阿諛奉承的人,他堅持自己該拿的,不做自己不該做的,他不會接受趙泰拿出的四萬更不會為了錢而打人。所以結局就會和電影裏的走向一樣。

其實價位合不合理不是由修車工決定的,而是由趙泰扭曲的人格決定的。因為自己是私生子,從小到大都被哥哥壓在底下,做任何事都被否定,他需要做一些大事來證明自己。修車工來討公道,影響公司形象,趙泰以為維護公司形象是大事,要親自處理。但沒想到對方提出3840的賠償價格再次刺激了趙泰扭曲的心理,因為在有錢人眼裡三千多塊根本就算不上是錢,趙泰以為對方是在耍自己,於是又為了證明自己的主持正義的能力,提出修車工必須把包工頭打一頓才能拿錢的要求。修車工沒有按照他的意思幹,趙泰便覺得自己沒了地位和麪子說話不好使。於是便指使手下把修車工打了一頓發泄自己的怒氣。什麼賠償價位合理永遠都是像趙泰這樣的有錢人說了算的,所以討債的普通人才難以維護自己的利益。


我是一名電影發燒客,電影是我最大的愛好!

電影《大人物》可以說是包貝爾的翻身之作了,憑藉這部電音贏得了許多的好評!我認為,就算提出了一個合理的賠償金,趙泰的做法不會有任何的改變!原因有以下幾點:

1.作為一個富家子弟,錢財對他來說已經不算什麼東西了,他真正想要的是支配人的行為!

2.從電影中可以看出趙泰有暴力的傾向,錢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他的暴力傾向,所以他更願意看到被人受到暴力的傷害!

3.趙泰看到小孩子在場就更不能忍受了,從小養尊處優的他,內心卻是無比空虛寂寞的,所以他要讓孩子看到自己的父親被欺負,這樣趙泰看到別人的家庭受到破壞,他也可以得到些許的安慰!

?包貝爾飾演的趙泰

以上就是我認為就算再合理的賠償金,趙泰也不會改變他的做法的原因!歡迎您的補充與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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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了四萬並且打了包工頭,就沒有後續問題了?人家告他損壞公司名譽,賠錢吧,並且先動手打人,有理也說不清。畢竟胳膊拗不過大腿。


如果提出合理的賠償,趙公子還是會橫行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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