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政府組織「Common Cause New York」28日指責大都會運輸署(MTA)主席洛塔自稱不是該署僱員的言論,並認為塔洛繼續從事其他賺大錢的工作,違反州操守法規和公眾信任。

「紐約郵報」報導,該監察組織說,洛塔沒有權使自己成為按日計酬員工,也無權稱自己是MTA主席,但不是執行長。

該組織的總監蘇珊‧萊納(Susan Lerner)說:「州法明確規定,MTA的主席和執行長應該由同一人擔任,而且是一份全職工作。」

萊納說,洛塔需要做出選擇,離開MTA或辭去所有高薪兼職。

該組織發表的文件顯示,洛塔去年夏天重新被任命為MTA主席和執行長後,仍保留在紐約大學朗格尼醫學中心(NYU Langone)年薪250萬元的工作,及登記為說客;紐約州公共操守聯合委員會(JCOPE)因此致函他查詢。此外,他還是麥迪遜廣場花園的董事。

洛塔花了一個月的時間來回覆,他聲稱MTA已經重組該職位,並且讓他成為一位按日計酬員工,他已把執行長的職責交給前臨時總監哈金(Ronnie Hakim)。

MTA發言人溫斯坦(Jon Weinstein)說,在這些文件公佈前,洛塔已澄清沒有違法。

溫斯坦說:「正如我們一直所說的,洛塔尋求JCOPE的指導,並被視為MTA理事會的按日計酬成員,正如所有其他理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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