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豈不是本末倒置?

2:不強調創新並不意味著不創新,題目指的只是強調。


好用是加HP的,創新是加HP上限的,兩者是相互配合不是矛盾的關係。

光有加HP的技能或加HP上限的技能都註定要被用戶這個大boss秒擼

-----------------------扣題下------------------

當前的互聯網帶加HP技能的人太多了,比如Boss,運營,項目主管神馬的,"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嘛~但是加HP上限的人太少了,所以大家才強調創新的重要性,這個可不是誰都能幹的。

創新的目的一定是創造更好的產品,但是這個目的不一定能夠達到。

而你所謂的更好用,都是創新要解決的問題,根本談不上本末倒置。

也不完全排除為了創新而創新的行為。一方面,是因為有些人並不理解創新的意義,把創新簡單的理解為與眾不同;另一方面,是市場需要,新元素可以吸引用戶嘗試,也可以吸引投資者的眼球。

創新是滿足新的需求,好用是涉及具體操作細節的問題。

就像人們覺得牛車、馬車太慢,所以創造出了汽車,然後再通過不斷的改進讓汽車跑得更快、裝得更多、坐的更舒適。

一個產品肯定是需要創新和好用並舉。

但是大家不要忽略了,任何事情都是隨著時間的發展不斷變化著的。比如嬰兒的時候只會吃奶,也只關注吃奶一樣。但是我們平時說的都是成長,奮鬥。而嬰兒的時候難道吃奶不是一種成長嗎?

所以我不希望單獨拿出來創新和好用來說。

創新:一種新的突破,創新和好用本來就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是我們通常會讓創新落地,創新落地很重要的兩點,第一點是可執行,第二點是目標用戶接受。

所以創新要到第二點的時候才需要用戶接受,接受之後才是好用。所以單純創新的確在產品整個生命周期來講是沒有意義的,但是在產品的定義和方向來講是很重要的。沒有感性的創新,何來今天的進步。另外出了產品生命周期之外,還有公司生命周期,如果公司需要拿到更多的投資或者更多的銷售機會,那麼就必須擁有足夠的創新點(也有不需要太多創新點或者根本不需要創新點的拿到錢和銷售機會,我不喜歡拿偏執做討論)

好用:使用起來舒服。這個沒什麼說的,任何時候你拿出這兩個字都站在了道德的制高點上。所以我們不談這個有多對,但是注意請在合適的時間去講。

微創新很多時候是我們已經有了巨人的肩膀,然後挑三揀四變的更好一些。

但是有些時候,有些項目真的是革命性的創新,那麼沒有對比,你怎麼知道是否好用。我們當年都覺得論壇好,貌似那就是歸宿,但是呢,後來出來了博客,以為博客超贊了,但是又出現了微博,接下來還有微信,接下來還有什麼,我們不得而知。那這個時候我們所謂的好用在創新點上就沒有意義了。好用永遠是對比之後的結果,所以我們要能分清我們現在的重點。

還有上面說到的公司生命周期,如果沒有創新點,也許你就永遠沒有機會。

比如世紀佳緣已經很火了,百合網出來,註冊就麻煩到你崩潰,那個好用嗎?慕總創業的時候我們討論結果是不好用。但是結果呢,百合網起來了。現在有緣網又出來了,如果僅僅是好用,你覺得他還會有機會嗎?

所以創新和好用根本就不能拿出來比較,如果你非要比較,請把情景拿出來,否則你得到的信息要麼被道德綁架,那麼被偏執綁架。


很多東西沒做出來是不知道好不好用的,很多好用的設計都是在不好用的創新上改造而來,創新是好用的第一步,沒有前兩代被人嘲笑的創新的iPhone哪有後幾代好用的iPhone?

1830年8月28日,蒸汽機車第一次和馬進行比賽的時候甚至輸了,而且當時蒸汽機車的操作也比騎馬麻煩的多,維護成本很高。但是今天再看看呢?一百多年來,火車從最初的 20km/h 到現在的高鐵的 350km/h,但是馬的速度又有多少提升呢?

創新性產品更多的體現出的是「潛力」,是比當前產品的更高的「天花板」。
如果創新的目的是為了實現某個強需求或者引發付費活動的需求,那由此帶來的不好用似乎是可以接受
就好像有些人用美圖秀秀就夠了有的要用photoshop

這個世界要發展,總得有一些人有遠見。






好吧,其實我覺得是因為創新的門檻比較低,大家看著都舒服。而且還必不可少,有的是理由鼓吹。道理類似於知乎上那個,災難中為何總是讓老人和孩子先走的問題。掌機不上鏈接了。
我覺的創新是一種科研精神吧。就像科技發展,研究的很多東西都是沒用的,可是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用上。為了做出更好的產品,只能先創新,然後從中選取實用的東西。要成為技術強大的國家or企業,你總是要投入創新的。畢竟直接跳過創新,奔著實用去,有點難。當然,你要是大方向選的不對,創新再多也容易跪。比如nokia
對於有的產品確實已經本末倒置了,為了創新而創新。創新和好用並不矛盾,人們都喜歡新鮮的又用起來舒服的東西。而好用應該是一個默認的前提,即在保持好用性的前提下創新。只不過很多人忘記了好用,或者根本不懂怎樣讓產品好用而已。

早上起來就看見如此糾結的問題,翻來覆去了好久。。。。現在只想問前面的如果是怎麼定義來的。。。舉個例子吧。。創新是為了最大限度滿足客戶要求,與自身利益訴求,你好我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不好用的創新只能說明創新失敗或不夠完善。。。


(EasyToUse *)Creative()

{

return Creative();}
先能用 在好用。創新產品能做到不可替代性。而好用產品則不能。而且 創新產品擁有潛力 創造新的市場 想像力更大

既然是強調,那就是告訴別人:我產品/軟體有的東西(功能、界面、造型……),你們現在市面上還沒有,你們可以用我的產品/軟體,看看其中新的事物(思維、方法、結構、技術、環境……)究竟是怎樣的。這樣可以吸引大批用戶。

產品好不好用,不是強調出來的,而是用戶用過覺得好用那才是真正的好用。
創新是為了更好用,不創新,你怎麼知道還有沒有比現有方式更好的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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