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4 18:37

〔记者陈慰慈/新北报导〕台铁台北电务段新竹分驻所官姓员工涉嫌将2014年度新竹站月台采购案LED灯采购数量,泄漏给曜骏有限公司陈姓女负责人,被依泄密罪嫌起诉,新北地院调查认为官男泄漏的非秘密消息,且不会造成不公平竞争,今判官男无罪,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台铁办理2014年度「新竹站月台采购案」,采最低价决标,预算金额160万余元,第一次流标,因此办理第二次招标,官男涉嫌于采购案公告前,将采购案需800支LED灯安装于月台消息,以电话告知陈女,以利曜骏公司提早规划备货,影响投标厂商间的公平竞争。

审理时,官男声称,他向厂商询价LED灯泡,预估采购是500颗,询价的3家厂商告诉他,500颗灯泡预计要做45天,他市场调查完毕准备写预算书稿时,单位主管希望把新竹站所有灯泡都换掉,因此改需800颗灯泡;按照市场行情增加300颗灯泡,但工期不改的情况,未来得标厂商恐无法如期履约,造成违约受罚及履约争议,他基于政府采购法规定要点,才打电话告知陈女,否认泄漏的内容是秘密。

法官认为,官男制作的施工预算书文件并未核定机密等级为何?且还须经过逐层核示,才能成为采购案正式招标文件,加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函复,官男所泄漏的内容仅为单纯数量、品项等资料,不会造成厂商间的不公平竞争,此外,陈女并非投标厂商,无法确保得标厂商必会向她询价采购案LED灯泡的规格与数量,且得标厂商当时除向陈女询价,亦询问另家厂商,因此认定罪证不足,判官男无罪。

  • 台铁台北电务段新竹分驻所官姓员工,嫌泄漏LED灯采购数量,被依泄密罪嫌起诉,新北地院今判无罪。(记者陈慰慈摄)

    台铁台北电务段新竹分驻所官姓员工,嫌泄漏LED灯采购数量,被依泄密罪嫌起诉,新北地院今判无罪。(记者陈慰慈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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