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2016年,湖南臨澧縣商人張三軍從廣西東興等地購入的由執法部門查獲並委託拍賣的冷凍肉製品,在運回湖南銷售後被查扣,並因涉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臨澧縣公安機關刑拘。

湖南省常德市臨澧縣檢察院的起訴文書認爲,涉案凍品爲無檢驗檢疫證明、無進口手續的進口冷凍肉製品。媒體調查發現,此案存在"罰沒肉"身份之謎、凍品來源鑑定之爭、涉案冷凍肉製品安全之慮。值得關注的是,廣西公安、工商等部門公開拍賣的無主贓物,爲何被湖南臨澧縣公安機關認定爲是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走私凍肉製品究竟該如何處理?

拍賣豬肉銷售時被查扣

張三軍2012年註冊了長沙市雨花區鵬翔肉食經營部,從事肉類食品批發經營。2014至2016年9月間,張三軍多次通過競買方式購入"罰沒肉"運回湖南進行銷售。張三軍的代理律師高峯稱,張三軍是從權威媒體上看到的拍賣信息,"他在《廣西日報》《廣西工人報》上看到的拍賣公告,就跑到廣西,瞭解到這些肉製品的確是執法部門查扣的肉製品,而且經過了檢驗檢疫評估,由執法部門委託拍賣,他認爲沒有問題,就大批量多批次的從廣西拍賣公司競買肉製品。"

" 罰沒肉"運回湖南臨澧後,在銷售時被查扣。張三軍等人也因涉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銷售僞劣產品罪,被公安機關刑拘,並由臨澧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臨澧縣檢察院的起訴書認定,涉案凍品定義爲無檢驗檢疫證明、無進口手續的進口冷凍肉製品,鑑定表明所有涉案冷凍肉品均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其中一部分還被鑑定爲"國家禁止從動物疫病流行國家/地區輸入的動物及其產品"。

律師稱銷售豬肉有檢驗檢疫報告

張三軍的辯護律師高峯稱,張三軍競買的每批肉製品均有拍賣公告、拍賣成交確認書、辦案單位開具的放行條、提貨清單等合法手續,其中包括辦案單位委託檢驗機構出具的測試報告,報告內樣品各項指標均符合相關標準。

記者掌握的相關材料顯示,張三軍競買的肉製品,拍賣委託方包括廣西東興市公安局、崇左市江州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寧明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多地執法部門,涉及多家拍賣公司。

但這批經公開拍賣的"罰沒肉"身份並未得到臨澧縣方面的認同,在銷售時被查扣。張三軍的妻子成燕告訴中國之聲記者:"我的疑惑是,爲什麼我的老公所有的東西都是政府機關拍賣來的,在廣西是合法的,到我們常德臨澧這個地方就不合法了。所有拍賣的手續都是齊全的。"

成燕稱,此案有利益驅使之嫌,因爲公安機關在辦案時非法凍結了一千多萬的賬戶資金。記者掌握的司法文書顯示,臨澧縣檢察院曾兩次向臨澧縣公安局出具檢察意見書,指出公安機關凍結的款項,不能認定是張三軍等人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一案的犯罪所得。張三軍辯護律師高峯稱,這筆款項在常德市政法委的監督下已被解封。

根據檢察機關的起訴書,常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具的認定意見書稱,所有涉案冷凍肉品均爲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臨澧縣人民檢察院認爲,張三軍明知是國家爲防控疾病禁止輸入的肉類及其製品而予以銷售,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應當以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張三軍家屬:案件已嚴重超期審理、超期羈押

澎湃新聞記者調查發現,此案存在"罰沒肉"身份之謎、凍品來源鑑定之爭、涉案冷凍肉製品安全之慮。高峯律師稱,此案的焦點在於被告是否有主觀故意。高峯律師說:"如果通過合法的途徑,也構成犯罪的話,我們的社會秩序就沒有了。湖南臨澧縣公安機關沒有考慮廣西肉製品拍賣的情節,他完全忽略,也不進行覈實和取證。"

高峯告訴中國之聲記者,此案一審已經兩次開庭,尚未宣判。張三軍目前仍在刑拘狀態。張三軍家屬及知情人士稱,此案已嚴重超期審理、超期羈押,從拘留到逮捕到開庭到現在,20個月了,還沒有一份判決書。

根據臨澧縣檢察院的起訴書,本案由臨澧縣公安局偵查終結後,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期間,因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兩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三次。

據瞭解,該案於2017年7月31日由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2017年8月29日,檢察機關追加了一項罪名。按照法律規定,這種情況下,公訴案件一審最長期限6個月,最晚應於2018年2月28日作出判決。目前,該案懸而未判。

記者聯繫廣西東興市公安局負責宣傳的相關負責人,他表示打私組的成員經常變更,也不知道該聯繫誰,目前無法給記者回復關於此案的相關信息。記者又聯繫了湖南省常德市臨澧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案子在審理之中,自有判決。"有關進展,中國之聲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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