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還沒來,我先來說說看法。我覺得,只要是合法的工作,都是正當職業。只要是靠誠實勞動、合法經營獲得收入,應該都是正當職業。

至於「無正當職業」,應該是不合法的職業。比如:妓女、小偷、黑社會成員在我國都是不合法的職業。

最近,張扣扣殺人案引發了爭議。我看到,新聞報道說張扣扣無正當職業,但又說他一直在外地打工,這就有些不清不楚了。如果張扣扣在外地乾的是不違法的工作,那麼,說他無正當職業就是赤裸裸的歧視。

我覺得,現在還有很多人思想觀念陳舊,認為只要不是公務員、不在國企和大公司工作,都不怎麼正當。估計很多朋友過年回家就面對這樣的尷尬,肯定有很多親朋好友覺得,你在私企一個月賺上萬塊,也不如回家鄉當個公務員,拿個2000塊的死工資更正當,更有面子。

這其實就是一種計劃經濟的思維模式。回想在計劃經濟年代,任何人都必須得有個「單位」,否則,就是遊離在主流社會之外的邊緣人。那些年,只要說某人「無業」或者「無正當職業」,幾乎就接近二流子和社會混混了。

但現在是市場經濟,「單位」已經開始淡出社會生活,人已經由「單位人」向「自然人」過渡了。現在有很多自由職業者,今天干這個,明天干那個,只要工作不違法,怎麼著也不能稱為「無正當職業」,千萬別搞職業歧視。


《無正當職業》、如果在個人檔案上被寫上這幾個字、是非常可怕的事。既沒犯罪、也沒犯錯、只因為生活無著落、東不成、西不就、除了自己命運不佳、還受到社會的歧視。

如果個人檔案上被寫「無正當職業」、這幾乎與個人檔案上被寫「勞改釋放」一樣、找工作將是非常麻煩的事。用人單位只要一看到「無正當職業」這幾個字、就會自然而然地把你視為社會混混、或坑蒙拐騙一類的人。

「無正當職業」、這句話有錯。無職業就是無職業、曾經從事過什麼職業就明明白白地寫上曾經從事過什麼職業。一句含糊不清的「無正當職業」、會把一個人的前途、莫名其妙地判了死刑。


首先,我認為無正當職業一詞應該是新聞媒體發明的。這一詞出現在違法犯罪嫌疑人身上最高。如果說有穩定的收入和高尚的工作是正當職業的話,那麼說那些打短工經常變化職業的人是無正當職業,這是對人赤裸裸的歧視


新時代,就會有新事物,有了新事物就會湧現新規則,若用老規則套用新事物,就會出現笑話。至少目前還不完善。

原來,城裡人沒土地使用權,農民只能在家種地。。。等等,不是也在慢慢轉變麼,人為分化出的人羣,最後還是會被打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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