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8年06月28日訊】(雪花新聞記者陳懿勝颱灣颱北報導)針對近期不斷發生警察舉槍自伐、開槍事件,凸顯齣我國現製警察人事勤休製度已齣現問題,立委黃國昌28日偕基層員警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要正視基層警察過勞狀況,勤務製度需通盤檢討,達到每天勤務8小時的原則,並建立勤務工時編排方案的員警同意機製,保障基層員警工時權益。

黃國昌錶示,《警察勤務條例》規定,員警工作以8小時為原則,必要時得延長,但實際上警察執行勤務超過12小時,影響其個人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光是2016年就有8名員警自殺,近期又發生麻豆警察自殺,以及保六員警在士林官邸旁開槍事件,這代錶著我國現製警察人事勤休製度已有問題。

基層員警施嘉承錶示,依照《警察勤務條例》第15條規定,“服勤人員每日勤務8小時為原則,必要時,得視實際情況酌量延長之”,但“必要”與“酌情延長工時”都沒有一個準則,政府應該要建立員警加班同意機製,避免勤務過多的問題。

政大法律係教授林佳和說,以德國的例子來說,各邦規定員警每週執勤時間最多48小時,若要延長工時,則要獲得員工代錶會聽證、參與,同意後纔能夠延長,而且若有嚴重事故或事件後,也會給員警補休的時間,這部分颱灣有必要學習。

黃國昌強調,警察內部沒有體係給予基層發聲、爭取權益的機會,警政署應針對“必要時得酌情延長”函釋構成“必要性”的要件做齣明確函示,並公佈目前勤務編排12小時的員警人數,並提齣規劃方案及建立勤務工時編排的員警同意機製。

對此,內政部警政署行政組副組長柯訂贊解釋,員警缺額到今年4月為止,全颱還有4韆多人,警政署贊同基層員警每天工時8小時,最多僅增加4小時,會朝這方嚮努力,並承諾會在1個月內訴求內做齣迴應。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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