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開車,爲了逃避處罰,

  總有人想動些小腦筋,

  卻沒想到把自己給坑了。

  近日,駕駛員王某爲了把車開進市區,自欺欺人地用一張膠布把滬C號牌貼成了滬G號牌,看到民警打出來長長的處罰單,不知道心裏是什麼滋味……

  4月5日,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交警支隊二大隊民警在中山西路武夷路執勤時,發現一輛小型轎車號牌字體怪異,立即將其攔停。

  原來,王某當日爲了把車開進市區,竟用一張膠布把滬C號牌貼成了滬G號牌。

  當民警要求王某出示駕駛證時,王某卻聲稱自己沒有把駕駛證帶在身邊。

  而且,民警調查後,發現王某的駕駛證已記13分,本身已處於超分狀態。

  目前,因故意遮擋號牌、違法禁令標誌、未攜帶駕駛證的違法行爲,王某將面臨相應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兩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警方提醒,對於使用僞造變造機動車號牌或者是使用僞造機動車駕駛證等交通違法行爲,警方將通過路面執勤和電子監控設備予以嚴厲打擊,廣大駕駛員切勿存有僥倖心理。

  來源|周到app(記者|榮思嘉 陳泉)

  編輯|楊曉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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