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聞網(記者 王玲)4月15日報道記者今天從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提取辦法》)完成修訂,現已正式發佈,將於2019年9月1日執行。

  調整提取範圍 新增“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

  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切實發揮好住房公積金解決居民基本住房問題的作用,保障住房公積金資金專款專用,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對繳存人改善居住條件的支持力度,強化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監管,防控資金風險,調整提取範圍:一是新增“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二是取消“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週歲、女性已滿45週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和“農村戶籍職工離職” 提取;三是將“成都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戶籍遷出本市辦理離職提取”調整爲“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或託管滿半年的”;四是放寬異地購房提取範圍,明確職工所購房屋地址與職工本人或配偶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地應在同一市級行政區域的管理原則,職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區域無自住住房,在省內購買商品住房及再交易住房的,無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證明材料。

  新增提取相關規定 優化租房提取政策

  明確職工家庭定義和新增非住房消費銷戶提取限制條件。爲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保障住房公積金資金專款專用,提升我市整個公積金制度的資金運營水平,增強和更好地滿足公積金制度的互助性要求:一是將原辦法“職工家庭”明確爲“職工及其配偶”;二是明確公積金貸款在結清前,職工辦理離退休、離職、出境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銷戶提取業務時,應保證職工個人賬戶資金優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本息。

  新增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政策。爲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對職工改善居住條件的支持力度, 提高職工既有住宅居住品質,根據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公安廳《關於印發》和《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文件精神,明確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提取公積金的管理原則:一是明確申請提取條件,將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納入住房消費提取範疇,二是爲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保障資金安全運行,對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申請提取時限、提取金額和提取材料予以明確。

  優化租房提取政策。爲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貫徹落實加快建立租購併舉住房制度,加大對市民租賃自住住房支出的政策支持力度。同時,充分考慮租房人租房備案時需出具不動產權證的實際困難,考慮從政策上防範新出現的“真備案假租房”違規套取公積金新情況,重點打擊中介公司藉機以提供備案房源的方式,從中非法盈利,一是將租房提取納入住房消費範疇;二是調整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提取金額的計算方式;三是增加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無房職工可直接限額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四是限定同一套住房最多可提取限額等相關內容,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調整住房消費提取頻次和額度 放寬住房消費提取金額

  統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時限。爲保持政策的統一性和延續性,避免歧義,減少窗口矛盾,提高管理效率,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一是將購買商品住房自取得相關證書或購房款發票後申請,購買再交易住房、政策性住房、徵收安置房應自取得相關證書(含購房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後一年內申調整爲五年內申請提取一次;二是還貸期間職工結清購房貸款本息的,在貸款結清後五年內申請提取一次;三是明確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買再交易住房提取時限,加強違規提取管理:職工所購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請前12個月內辦理過購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權人、共有人中有非職工配偶、父母、子女的,應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滿12個月後,五年內申請提取一次。

  放寬住房消費提取金額。爲保持政策的統一性,提高管理效率,根據《條例》和《四川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明確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限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和配偶公積金賬戶餘額,且不超過實際支付費用的管理原則。

  規範業務辦理材料,減少業務審覈材料

  減少業務審覈材料。爲進一步落實國務院 “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強信息共享覈查機制,方便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減少業務審覈材料:一是辦理異地商品住房(含現房)提取時,取消按揭貸款銀行出具貸款發放憑證;二是辦理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時,取消國土部門批准文件;三是辦理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時,取消按揭貸款銀行出具的抵押合同;四是辦理租房提取時,公積金中心與相關管理部門查詢確認,不再提供無房證明和租賃備案憑證;五是辦理重大疾病提取和離職提取時,取消家庭生活困難證明和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六是辦理所有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取消提供身份證和結婚證複印件;七是提取職工不需再回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八是整合各類承諾書、單身聲明、授權書。職工在申請辦理提取公積金業務時只需填寫《提取申請表》,實現“告知全面、承諾全面”。

  規範離休、退休證明材料。爲規範提取管理,提高服務效率,切實保障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結合我市實際,明確職工辦理離、退休提取時應提供退(離)休人員養老保險信息或其他離、退休相關證明。職工男性年滿60週歲、女性年滿55週歲,可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直接辦理。

  規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業務證明材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職工勞動能鑑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明確職工辦理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提取時應提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鑑定文書和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合同、協議等有關資料。

  加強違規提取公積金的管理

  明確特定購房行爲按份提取相關規定。根據《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規定,爲加強違規提取公積金的管理,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明確職工和職工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購買同一產權住房、分期付款購買同一產權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原則。

  違規提取行爲處理。爲貫徹落實《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強使用管理,確保住房公積金資金安全,提高風險管理效率,《提取辦法》第七章第四十八條至第五十一條明確了違規提取行爲處理和實施聯合懲戒的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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