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4 12:48

〔記者錢利忠/臺北報導〕萬海航運集團總裁陳清治與名媛厲馥華,2015年在香港合夥成立PGC控股公司,到英國從事房地產開發專案,事後雙方爆發投資及經營權糾紛,厲馥華認為陳清治所寄的部分電子信件及信函來自臺灣,認為臺灣司法有管轄權,今天在律師李元德陪同下,向臺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陳清治背信罪。

律師李元德表示,陳清治拿一個其實是不存在的借款,來當作股東抵償股款作價入股的方式,等於公司沒有拿到錢,卻讓所謂的債權人可以成為股東,陳清治身為公司的董事,已涉嫌背於公司所委託他的任務。

厲馥華表示,2015年4月她與陳清治合夥開立香港PGC控股公司,約定陳清治負責出資,她負責營運,陳佔51%股權,她則佔49%,後來在陳清治的規劃下,PGC在英國耿西島(Guernsey)註冊全資子公司MFIL,並在耿西島註冊MFIL的全資子公司TJCL,作為英國第一個房地產開發專案(珠寶峯景,位於伯明罕)的專案公司。

厲馥華表示,當時耿西島註冊的公司,在英國的房地產項目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但2016年英國稅制改變,耿西島註冊的企業,在英國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利潤須繳納20%企業所得稅;截至2017年1月1日,陳清治先後匯入150萬美元及704萬英鎊至香港PGC控股,其中150萬美元轉匯至中國上海運營總公司,704萬英鎊則轉匯到耿西島MFIL及TJCL公司。

厲馥華指出,2016年底,陳清治得知英國對耿西島註冊企業的稅法已改變,為規避可能發生的企業所得稅,即要求他的財務趙京紅(中國國籍,香港居留證),於2017年1月4日準備一份借款協議,出借方是怡春航運公司(賴比瑞亞註冊),借錢方則是香港PGC控股,額度是1000萬英鎊,年利率是4%,倒簽日期為2015年6月23日。

厲馥華表示,倒簽這份借款額度協議至2015年6月23日的目的,是讓陳清治在1000萬英鎊內的投資款,轉變法律屬性為借款;陳清治原是香港公司的投資人,反而成為香港公司債權人,出借方怡春航海公司則是陳清治所控制,他也擔任該公司董事。

厲馥華指控,陳清治此舉有2個用意,其一是為了逃稅,有了該份回溯日期的1000萬英鎊借款協議,利潤就可化身為1000萬英鎊的利息,在利息額度內無需繳納英國與香港的企業所得稅;其二則是為了侵吞她的利益。

  • 名媛厲馥華今天在律師李元德陪同下,向臺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陳清治背信罪,她受訪時一度哽咽流淚。(記者錢利忠攝)

    名媛厲馥華今天在律師李元德陪同下,向臺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陳清治背信罪,她受訪時一度哽咽流淚。(記者錢利忠攝)

  • 名媛厲馥華今天在律師李元德陪同下,向臺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陳清治背信罪。(記者錢利忠攝)

    名媛厲馥華今天在律師李元德陪同下,向臺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陳清治背信罪。(記者錢利忠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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