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們報道了 “奔馳0公里新車漏油4S店只修不退,女車主哭訴維權”一事,目前此事(截止到4月14日下午15時)有了最新的進展:人民日報、新華社等官方媒體發文質疑,奔馳給女車主致歉,西安有關監管部門介入;女車主與西安利之星的協商無果,女車主再曝在不知情情況下被收服務費1.5萬元,並提出8大訴求,有關監管部門則再次責成奔馳利之星4S店儘快落實退車退款事宜。

  4月13日中午,人民日報、新華社官方微博對此事發表短評“油漏了,別把良心也漏了”,並呼籲相關部門還原真相,秉公嚴處給公衆交代。

  同日下午,北京梅賽德斯-奔馳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就本次事件發表聲明向車主道歉,這份沒加蓋公章的聲明只透露了三個信息:

  1、奔馳對女車主道歉;

  2、派專門工作小組到西安處理事件,儘快達成解決方案;

  3、確保客戶的合法權益,是奔馳和全體經銷商在經營中的第一要務。

  4月13日,西安市市場監管部門也介入此事調查,成立多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組織女車主和利之星4S店會面協商,但雙方協商無果,有關監管部門再次責成奔馳利之星4S店儘快落實退車退款事宜。據瞭解,涉事的進口2018款奔馳CLS轎車已被封存起來,等多方部門的檢測。

  從4.11“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視頻曝光到4.13奔馳致歉,隨着網上的熱評、央媒的質疑和監管部門的介入,一個買車糾紛成了全民關心的熱點事件,近期買奔馳遭遇的“黑事件”也被曝光:鄭州王女士提C260不到24小時,行駛中方向盤主力系統失效,4S店推諉退換車......可見在國內買一輛車,潛規則、糟心事之多真不是小概率事件。

  雙方尚未達成和解 更多線索浮出水面

  “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事件之所以越演越烈,除了更多線索浮出水面外,買賣雙方各執一詞,也不斷爲這案件“加戲”:4月13日雙方的見面並不是第一次協商,早在4月12日,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迴應媒體,“已與客戶消除誤解,達成友好共識,但具體處理結果不方便透露”。

  而4月12日當事車主接受採訪時,給出截然不同的說法:“本人至今沒有收到任何奔馳官方也好,或者4S店官方也好給我相對官方一點的回覆,我覺得這件事情並沒有解決”。 根據女車主的說法,4月13日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的協商會議,才第一次見到西安利之星4S店的總經理這關鍵的人。

  從家屬給出的女車主與西安利之星協商的現場錄音,4S店劉姓總經理先是向女車主道歉:“4月5日我從德國開產品溝通會回來,第一時間得知你的事件,我已經與奔馳及時溝通了;漏機油在國家的三包法規裏,它是隻能達到一個換發動機,但是他們奔馳最終的答覆,因爲你一直提出希望是退,就退。看到你坐在奔馳上哭,其實我比你還難受。也挺抱歉的,在購車的過程中,給你帶來了很多不愉快。”

  接着說他們由始至終在積極處理事件,但走流程速度太慢:“開出去才那麼短事件,沒有理由的,給客戶退是應該的,其實奔馳也是在積極處理,但是它有流程,只怪我們的速度太慢了。”

  此番言論一出,網友都在質疑4S店在找理由推脫,早期每天給一個不同的解決方案,陷車主於被動;然後根據國家的三包規定,發動機漏油只能換發動機,換車退款是照顧到你個人感受。但我們不過多解讀4S店的說辭,因爲正如女車主說的事情並沒有解決,真相是否與女車主說的一樣,等待事情的調查結果。 雙方協商會後,女車主感謝市場監管部門對消費者的支持,但不接受店方退款,並且願意接受調查覈實以後依照有關規定更換發動機或退換車的結果。她也提出了奔馳商討的8大訴求,希望奔馳和4S店儘快回覆。

  疑點三問西安利之星

  綜合現場錄音、女車主給出的八點意見和之前的種種反轉來看,“奔馳漏油門”已成買車版的羅生門事件;根據女車主的說法,事件所有矛頭均指向利之星,在一些關鍵環節上,涉事的4S店疑似早有前科,如今其能儘快還原賣車過程中的疑點,對追求真相和公理的社會大衆來說,纔是最負責任的做法。

  疑點一:4S店誘導車主辦理奔馳金融貸款?高額手續費竟打給私人微信?

  根據車主的說法,購買新車原本想一次性付款,但銷售人員一直以利息低勸導她使用奔馳金融貸款服務,隨後她同意使用,並於在3月22日在4S店財務室付完首付、購買保險後,被帶到一名男子面前,被要求“做奔馳金融確認”。 在詢問很多問題後,女車主支付了一筆共15200元的費用,並掃描二維碼付款給個人,雖然女車主要求到財務室支付,但上述男子又叫來了銷售人員協商,“銷售人員讓我不要爲難他,掃二維碼就掃二維碼吧。”

  女車主稱,她一直不知交這筆費用的原因,也沒有拿到發票,直到事情曝光網友提醒,才知道這筆費用是奔馳金融服務費。“請問收費的依據是什麼?我不知情的情況下騙取這筆費用,還把錢支付給個人,說明你們奔馳公司避重就輕,胡亂收費,拒不承認,不知道協商的意義是什麼?” 而西安調查組相關負責人則稱,會對此進行調查,“包括金融服務費的問題,都會在調查結果後,都會有答覆。

  令人驚訝的是,2014年西安利之星賣車就存在不規範交易:31名市民在該店買車受騙,該店員工謊稱以內部員工身份可以低價購買奔馳車,詐騙共1800餘萬元購車款匯入個人或對公賬號後失聯,後被判15年。

  疑點二:2018年7月到店的熱銷車,一直沒賣4S店是否早就知道有問題?

  事發的2018款奔馳CLS進口轎車,早在2018年7月已經到了西安利之星,新款CLS雖然價格昂貴,但不乏追求者,不至於庫存大半年。4S店是不是早就知道新車有問題,沒銷售出去,最後給到了女車主?新車是出廠前還是到了店纔出現問題?

  在女車主的8大訴求裏,提出要以無相關利益的第三方對車輛進行檢查,並調查涉事車輛的歷史,特別是從3月22日到3月27日付錢提車期間,店內人員做了哪些新車檢查?這個階段是否存在問題,店裏的PDI檢查是否公正真實。

  漏油事件在利之星也不是第一次發生,2016年4月,張先生在該店花了260萬購買原價215萬的奔馳車,提車後不到半個月拓印車架號時,車主發現曲軸後油封漏油,隨後西安利之星稱不予退換。

  疑點三:對車主有利的國家三包條款就回避,對自己有利的就逼迫車主承認?

  從提車不成到新車檢測到漏油,再到女車主大鬧4S店,差不多10天時間,銷售人員每天給女車主一個不同的解決方案:由最初的承諾退款,輾轉到只能換車不退款,再到只補償不退車,然而七天之後,4S店卻給出“根據國家三包政策免費換發動機”的最終方案,被迫讓女車主接受。“都在騙我們,而且我從來見不到關鍵的人。”4S店是否真有意在三包政策上鑽空子,等七天包退貨期限一到,被迫女車主接受新車更換發動機的事實。

  在這件事情上,西安利之星的服務確實有很多問題,迴避不了。從之前多次爆出的賣車糾紛來看,西安利之星是否存長期存在欺瞞消費者的情況呢?缸哥將爲大家持續跟蹤這個“奔馳漏油”的羅生門一案,目前只有事件真相才能平息外界對奔馳的疑問。

  但我們必須承認,無論調查結果如何,國內汽車銷售市場4S店、準車主雙方積存已久的矛盾,斷不會因爲此事得到根治;雖然業界一直抱怨車很難賣,雖然今天的4S店早就不是躺着數錢,但買賣雙方的信息仍不對等,由此產生的糾紛不絕於耳。銷售渠道爲了從客戶手中拿到更多的利潤,打着各種服務的名義賺取利潤或不惜冒風險作欺騙隱瞞之舉,缸哥以前也多有報道。這與其說是市場的潛規則,不如說是國內4S店經營模式的弊病,亟待行業的自律和相關規則的規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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