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 是一個具體存在的物體,這個物體一定是滿足了人的某種需求.

注:

  1. 這個物體可以是直接或間接的滿足人的需求
    1. 直接滿足: 該商品是作為生活的需要,如從超市買來的速食麵、傢具店買來的床,這類商品被稱為消費品或者生活資料
    2. 間接滿足: 該商品是生產消費品所需要的原料或中間產品,比如鐵,晶元等,該類商品被稱為生產資料。
    3. 同一個物品既可以表現為生活資料,也可以表現為生產資料,這個是要看這件商品是否是作為消費品來直接滿足人,比如飯店裡的生菜和普通人買的生菜,對於普通人而言,自己買的生菜就已經是生活資料了,但是飯店從別處購得的生菜對自己而言只屬於生產資料。
  2. 商品都會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
    1. 使用價值: 物體的內在的不變的屬性
    2. 交換價值: 簡單理解就是商品可以賣多少錢(專業點就是這件商品能換多少其他商品,錢(貨幣)是為了交換方便而被發明的一種"一般等價物",遠古時期的等價物還可以是貝殼等)
    3. 一般等價物(不重要): 一種商品,可以充當其他一切商品的統一價值表現材料
      1. 所有貨幣都是一般等價物
      2. 舉例: 人民幣和美元都是一般等價物
        1. 美元作為一般等價物,對於美元而言,人民幣是另一種商品,所以美元可以衡量人民幣的交換價值,貨幣之間的交換價值的衡量被稱為匯率
        2. 一瓶康師傅冰紅茶價格3元人民幣,這就是人民幣作為一般等價物的體現。
    4. 使用價值是不會隨時間和空間的改變而改變的
    5. 交換價值是會隨著時間或空間的改變而改變的(比如同一件商品在各個地方售價不同,康師傅冰紅茶在某些地區至今只賣2.5元人民幣(注: 至今指2019/4/5),時間那就更明顯了,比如手機的售價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降低)
    6. 因此商品不存在固定的內在的交換價值,但存在固定的內在的使用價值
    7. 同一種商品的各種交換價值表示一個等同的東西(可以以匯率為例子來思考這句話)
    8. 交換價值只能是可以與他相區別的某種內容的表現形式。
    9. 就使用價值而言,商品首先有質的區別,其次才有量的區別
    10. 就交換價值而言,商品只有量的區別
    11. 如果將商品的使用價值這個屬性去除,商品就只剩下勞動產品這個屬性。
      1. 如果勞動產品的使用價值抹除掉,那麼這個商品的一切可以感覺到的屬性都消失了,同時,體現在勞動產品中的各種勞動的有用性質也消失了,且這些勞動的具體形式也消失了。各種勞動不再有什麼差別,全都化為相同的人類勞動,抽象人類勞動。(注: 我認為這麼做的原因就是要將所有的不同的勞動抽象出一個共同體,以方便來一概而論)
      2. 上一條所總結出來的那個抽象的共同體叫商品價值。
    12. 由12可以看出 商品的交換價值表現為同他們的使用價值完全無關的 東西。
    13. 使用價值、交換價值被稱為價值實體。
    14. 我們用勞動的量來衡量價值實體的價值量,而勞動本身的量是用勞動的持續時間來計量。
      1. 這裡的勞動的持續時間指的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即一般情況下以當前的生產力生產出合格的某種產品所需要的勞動量分配到個人的時間。
      2. 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和生產力成反比,即生產力越高,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越少,商品的交換價值也就越低。
    15. 一個物可以有使用價值但不是商品,在這個物不是以勞動為中介而對人有用的情況下即是如此 。如: 空氣、天然草地、野生林等。
    16. 一個物有使用價值,且是勞動產品,但它也可能不是商品。要生產商品,必須要是生產社會的使用價值(此處社會為形容詞,大意指為很多人),以下勞動產品不被視為商品: 為自己做的早餐,為情人親手做的禮物等。
    17. 如果一個物沒有用,那麼其中包含的勞動也就沒有用,不能算作勞動,也不會形成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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