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一少年將35張銀行卡賣給詐騙分子獲利7000餘元,獲刑一年,你怎麼看?

首先你劃清一下界限,少年到底是多少歲?

14到16歲的少年,除了犯殺人、搶劫、爆炸、投毒之類的嚴重刑事案件,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他的都不會被判刑的。

14歲以下更不用說了。

16歲以上還叫少年,說他不懂事的話?唉,青年啊,你搞錯了。

這麼大了,又不是「不知道野生動物多珍貴,隨便打死只鳥啥的,被判兩年」這種奇怪的事情。

販賣別人的銀行卡獲利,確實該好好整整了,一年也不久,又不是死刑。

對於這個事兒,我確實就一句話,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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