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三分局土城派出所员警蔡丰州,安抚女童。(图/记者林悦翻摄)

▲市警三分局土城派出所员警蔡丰州安抚女童。(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安南区一名林姓女子,因为7岁女儿在车上哭闹不愿上学,林女竟以令女儿下车丢包方式吓女儿,女童下车后不断哭泣并呆立路旁,幸好有善心民众经过发现,担心女童发生危险,便将其载至三分局土城派出所安置,警方好生安抚,林女事后折返要接女儿却发现不见了,心急如焚赶往警所报案,才平安领回女儿。

警方说,有许多家长常把「再不乖就叫警察把你抓走!」这句话当成口头禅,在管教孩子时朗朗上口,为免导致有孩子遇到危险时不敢向警察求助,反而与警察擦身而过,错失救援良机,南市警三分局呼吁家长重视此问题,盼导正孩童「警察很恐怖」的观念。

警方说日前安南区有位林姓女子,因为7岁女儿在车上哭闹不愿上学,林女行驶至安南区北汕尾路与鹿耳门大道口时,便叫女童下车,女童下车后不断哭泣并呆立路旁,幸好此时有位善心吴姓男子经过,担心女童发生危险,便将其载至土城派出所安置。

林女原想吓吓女儿,让女儿知道不上学的后果,放下女儿后便至前方路口回转准备再接女儿上车,没想到几分钟时间内女儿便消失不见,林女心急如焚,故至女儿下车地点邻近显宫派出所报案,员警获报有儿童走失,立即展开协寻工作。

▲市警三分局土城派出所员警蔡丰州,安抚女童。(图/记者林悦翻摄)

▲林女焦急地到市警三分局土城派出所领回女儿。(图/记者林悦翻摄)

在寻找女童过程中,林女接到土城派出所电话通知女儿安然无恙,没想到林女竟加码要求警方帮忙教养女儿,请警方告知女儿如果不上学会被警察抓走等威胁语言,警方当然无法配合,另以温和口气安抚女童等候母亲接回。

林女抵达土城派出所后,员警告知林女丢包女童不当管教行为相当不恰当,可能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9条第15款规定,并可处新台币6万元至30万元罚缓。

没想到林女竟伸出双手,要求员警法办,并说出:「铐我啊!」、「关我啊!」等语,女童见母亲可能被法办,顿时吓到嚎啕大哭,员警见状立即纠正林女,不该将警察当作恐吓小孩的工具,林女始道歉,并承诺会好好与小孩沟通,不再用错误方式管教。

市警三分局表示,本案母亲丢包孩童不当管教行为已依规定通报,由社会局介入调查。此外,也呼吁家长,警察工作是负责逮捕罪犯,而非教训犯错的小孩,家长倘若不断灌输「警察抓人」的观念,有朝一日小孩遇上危险,警察就不会是他首要求助的对象,甚至还会远离躲避,我们衷心希望,孩子遇到困难的时候是跑向警察,而不是避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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